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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李家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送审稿)

李家寨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区域概况与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
第四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五节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六节  功能定位及土地利用战略...................................................................
第七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八节  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九节  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十节  其他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第十一节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 ...........................................................................
第十二节 优化农用地布局.................................................................................
第十三节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第十四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十五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
第十六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第十七节 土地整治规划.....................................................................................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第十八节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第十九节 建设用地分区管制.............................................................................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第二十节 合理确定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第二十一节 确保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的落实.................................................
第八章  近期规划安排..................................................................
第二十二节 近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节 建立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四节 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节 拓宽土地整治资金来源.................................................................
第二十六节 制定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节 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程序审批土地.............................................
第二十八节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节 广泛宣传,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和公示.................................
附表1  李家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附表2  李家寨镇规划确定目标与浉河区规划下达指标对比表.........................
附表3  李家寨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附表4  李家寨镇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表5  李家寨镇规划期内文化旅游项目一览表.................................................
前    言
土地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为了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为李家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的土地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有关要求,李家寨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李家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李家寨镇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李家寨镇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本次《规划》经信阳市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并纳入李家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在李家寨镇范围内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活动以及安排各项建设用地时,必须遵守本《规划》。
规划修编依据
一、规划修编的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4】3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9、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分类》(过度时期使用)【2002】;
10、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8)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贯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耕地增加或减少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70号文)。
(二)河南省法规、文件及相关规划
1、《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源发【2006】126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11号);
4、《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
5、《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信阳市、李家寨镇相关规划
1、《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
2、《李家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李家寨镇总体规划(2005-2020年)》;
4、《李家寨镇用地定级估价报告》;
5、《李家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6、《李家寨镇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
7、《李家寨镇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8、《李家寨镇“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9、《李家寨镇“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
10、《李家寨镇“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
11、《李家寨镇“十一五”水利规划》;
12、《李家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3、《李家寨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其他相关规划。

第一章 区域概况与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李家寨镇位于豫鄂两省交界处,南与湖北省广水市交界,东临罗山县,西接谭家河,北连柳林。距信阳市22公里,距武汉174公里,距郑州370公里。京广、京珠、107国道沿山麓西侧穿过。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观光、休闲、度假的绝佳胜地,更是我市提出“旅游立市”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域。基期年,李家寨镇行政范围内总面积为23454.93公顷,包含李家寨镇区两个中心集镇和18个行政村,分别是:李家寨镇区、南新店村(即鸡公山集镇)以及鸡公山、龙泉寺、新街、水口庙、清水、大王、谢桥、中茶、杨岗、老湾、万冲、黄湾、旗杆、南田、台子畈、老门、马河、武胜关村,基期年全镇总人口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0.5万人,农业人口3.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1.90%。
二、自然条件与中原文化区位优势
1.自然条件
李家寨镇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受南北气候的变化影响,又有暖湿带半湿润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14.1℃,年平均降雨量1200毫米。境内山峦起伏,最高海拔达到800多米。水资源充足,四季如画,山川秀美,生态优越,森林绿化覆盖面积达到80%以上。南北植物均可在这里安家落户,有各类植物2000多种,其中仅中草药就占600多种,被称为“天然植物园”和“天然中草药园”。
境内旅游资源非常丰富。避暑胜地——鸡公山、中国九大名关之一的武胜关、波尔登森林公园、新四军五师机修所旧址、红花屋基等。鸡公山是驰名中外的避暑胜地,它与北戴河、庐山、莫干山齐名,气候宜人:三伏盛夏,午前如春,午后如秋,夜如初冬,是盛夏避暑最佳之地。在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对外开放的八大景区之一,1982年列入全国第一批44个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198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6年被评为“河南省十佳旅游景区”,2001年被国家旅游局授予为“全国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示范单位”。现为“中国少儿手拉手活动营地、中国老年协会疗养基地和中国文联艺术家采风基地”。
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产资源有:花岗岩、大理石、萤石、白云石、石英和重稀土等,其中花岗岩储量达1700万立方米。
2.中原文化区位优势
李家寨镇是巴蜀文化和汉唐文化、江淮文化、黄河文化交汇地之一,特别是江淮文化和黄河文化对李家寨镇的扩张影响,形成了独特的江淮文化和黄河文化兼而有之的优势。
三、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李家寨镇是河南省“旅游立省”、信阳市“旅游立市”发展战略的核心,是信阳市的改革开放试验区。基期年全镇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为2.1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000元,第三产业逐渐成为拉动全镇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
经济收入主要以旅游业、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及劳务输出为主。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小麦,经济作物主要有板栗、茶叶、银杏等。拥有中南最大、功能最全、辐射力最强的板栗批发市场,板栗年吞吐量达1200多万斤,还是信阳毛尖的原始发源地。工业主要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李家寨镇土地总面积为23454.93公顷,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情况见表1-1。
1、农用地
农用地面积22315.4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5.14%。其中:
耕地:面积为2514.2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0.72%;
园地:面积为599.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55%;
林地:面积为18332.7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8.16%;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69.0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71%。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822.9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51%。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567.9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42%。
其中:建制镇用地面积为43.22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18%;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494.6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11%;采矿用地面积30.0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3%;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23.9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53%。
其中:
铁路用地面积93.2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40%;公路用地面积30.7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3%;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3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56%。
3、其他用地
全镇其他用地面积316.5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5%。其中水域面积183.57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132.96公顷,分别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8%、0.57%。
(一)龙泉寺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902.30公顷,其中农用地827.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72%;建设用地44.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8%;其他用地29.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27.6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1.72%。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70.4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81%,其中水田59.12公顷,水浇地0.11公顷,旱地11.25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30.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37%。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695.3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7.06%。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1.3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48%,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0.11公顷,农村道路面积5.42公顷,坑塘水面面积8.64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7.44公顷,田坎用地面积9.78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44.9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98%。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1.9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54%。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2.0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3%;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8.1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11%;采矿用地面积为1.7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2.6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40%;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10.4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15%;公路用地面积为2.2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5%。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3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4%。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29.7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29%。
其中水域面积为28.6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18%,其中河流水面为19.3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14%,滩涂面积为9.3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04%;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0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12%。
(二)新街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772.79公顷,其中农用地717.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87%;建设用地42.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2%;其他用地12.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1%。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17.6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2.87%。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209.8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7.15%,其中水田192.38公顷,水浇地0.92公顷,旱地16.55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22.9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97%。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432.1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5.92%。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2.7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83%,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0.85公顷,农村道路面积9.59公顷,坑塘水面面积26.05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4.95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0.86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42.6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52%。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6.3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71%,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5.9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77%,全部为铁路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0.3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4%。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12.4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61%。
其中水域面积为9.2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20%,其中河流水面为6.9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89%,滩涂面积为2.3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30%;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2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2%。
(三)水口庙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806.68公顷,其中农用地756.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83%;建设用地45.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5%;其他用地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2%。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56.8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3.83%。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215.4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6.71%,其中水田206.86公顷,水浇地0.16公顷,旱地8.45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28.5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54%。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460.9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7.14%。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1.8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43%,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0.33公顷,农村道路面积8.61公顷,坑塘水面面积20.10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6.79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6.06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45.5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65%。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1.7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94%。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3.6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69%,全部为铁路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4.2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52%。
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2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52%。
(四)清水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1823.87公顷,其中农用地1785.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92%;建设用地3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其他用地6.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6%。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85.9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7.92%。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116.6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40%,其中水田109.59公顷,水浇地2.20公顷,旱地4.87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17.8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98%。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1598.3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87.63%。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3.1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92%,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1.03公顷,农村道路面积8.02公顷,坑塘水面面积11.21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21.94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0.97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31.4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72%。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3.0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27%,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3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6%;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5.1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8%;公路用地面积为3.1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17%。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6.5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36%。
其中水域面积为0.3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2%,其中滩涂面积为0.3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2%;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19公顷。
(五)大王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1563.38公顷,其中农用地1527.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71%;建设用地34.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3%;其他用地0.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527.6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7.71%。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162.1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0.37%,其中水田133.96公顷,水浇地2.85公顷,旱地25.36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61.2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92%。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1246.0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9.7%。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8.0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72%,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2.07公顷,农村道路面积9.24公顷,坑塘水面面积14.57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12.42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9.78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34.8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23%。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4.7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22%,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0.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1%。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0.9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6%。
全部为自然保留地面积为0.9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6%。
(六)谢桥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1138.57公顷,其中农用地1045.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81%;建设用地66.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6%;其他用地26.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45.3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1.81%。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109.6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63%,其中水田99.54公顷,水浇地0.37公顷,旱地 9.70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28.6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51%。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857.9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5.35%。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9.1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32%,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1.49公顷,农村道路面积6.84公顷,坑塘水面面积10.92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18.89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1.00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66.7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86%。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52.0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57%。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3.1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8%;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43.6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83%;采矿用地面积为5.2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6%。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4.7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29%;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5.9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52%;公路用地面积为8.7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77%。
其他建设用地0.01公顷。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26.5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33%。
其中水域面积为18.2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60%,其中河流水面为15.0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32%,滩涂面积为3.14   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8.3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73%。
(七)中茶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1451.83公顷,其中农用地1349.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93%;建设用地76.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7%;其他用地26.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349.1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2.93%。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128.4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8.85%,其中水田119.74公顷,水浇地0.89公顷,旱地7.84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13.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92%。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1161.6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80.01%。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5.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15%,其中农村道路面积10.60公顷,坑塘水面面积9.99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9.95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5.16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76.5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27%。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9.9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75%。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3.1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28%;采矿用地面积为6.8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7%。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8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75%;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10.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72%;公路用地面积为0.4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3%。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5.7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77%。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26.1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80%。
其中水域面积为8.5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59%,其中河流水面为6.7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7%,滩涂面积为1.7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12%;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7.5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21%。
(八)杨岗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14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1376.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96%;建设用地2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2%;其他用地5.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2%。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376.1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7.96%。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220.6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5.71%,其中水田200.28公顷,水浇地1.26公顷,旱地19.15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28.3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02%。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1054.2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5.04%。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2.8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19%,其中农村道路面积8.52公顷,坑塘水面面积12.20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18.91公顷,田坎用地面积33.24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22.7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62%。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2.7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62%,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5.9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2%。
全部为自然保留地面积为5.9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2%。
(九)老湾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859.23公顷,其中农用地81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81%;建设用地11.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其他用地32.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0%。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14.6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4.81%。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77.4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01%,其中水田75.09公顷,水浇地0.55公顷,旱地1.76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21.9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55%。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682.9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9.49%。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2.3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77%,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0.44公顷,农村道路面积5.87公顷,坑塘水面面积7.36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8.67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0.02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11.9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38%。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1.9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38%,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32.6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80%。
其中水域面积为32.1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74%,其中河流水面为26.3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07%,滩涂面积为5.76    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67%;自然保留地面积为0.5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6%。
(十)万冲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933.04公顷,其中农用地883.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66%;建设用地32.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8%;其他用地17.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6%。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83.1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4.66%。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164.7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7.65%,其中水田162.56公顷,水浇地0.72公顷,旱地1.43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64.6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93%。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606.1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4.96%。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7.6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11%,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2.00公顷,农村道路面积7.80公顷,坑塘水面面积20.63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8.71公顷,田坎用地面积8.53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32.4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48%。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2.4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48%,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04公顷。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17.3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86%。
其中水域面积为10.9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18%,其中河流水面为10.9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1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4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69%。
(十一)黄湾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953.54公顷,其中农用地905.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96%;建设用地42.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4%;其他用地5.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0%。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905.4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4.96%。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219.0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2.97%,其中水田208.71公顷,水浇地1.80公顷,旱地8.54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78.2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8.21%。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542.0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6.84%。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6.1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93%,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3.36公顷,农村道路面积8.56公顷,坑塘水面面积26.13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16.7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1.35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42.3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44%。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2.3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44%。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6.5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83%;采矿用地面积为5.8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61%。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5.7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60%。
全部为自然保留地面积为5.7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60%。
(十二)南新店村(即鸡公山集镇)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1162.79公顷,其中农用地1032.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81%;建设用地11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3%;其他用地11.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32.7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88.81%。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197.7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7.00%,其中水田176.84公顷,水浇地4.88公顷,旱地16.00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73.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33%。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708.3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0.92%。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3.0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56%,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0.66公顷,农村道路面积7.10公顷,坑塘水面面积20.11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11.61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3.58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118.9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0.23%。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83.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16%。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26.2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26%;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1.2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41%;采矿用地面积为5.7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9%。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5.6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06%;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24.9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14%;公路用地面积为10.7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92%。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03公顷。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11.1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96%。
全部为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1.1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96%。
(十三)鸡公山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3119.75公顷,其中农用地2992.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92%;建设用地117.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5%;其他用地10.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3%。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992.3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5.92%。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3.6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12%,其中水田3.60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25.3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81%。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2933.5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4.03%。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9.8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96%,其中农村道路面积23.24公顷,坑塘水面面积2.24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3.85公顷,田坎用地面积0.56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117.0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75%。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9.0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7%;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8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5%;采矿用地面积为1.1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4%。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6.5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1%,全部为铁路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1.4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25%。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10.3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33%。
其中水域面积为8.5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7%,其中河流水面为8.5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7%;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7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6%。
(十四)旗杆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649.19公顷,其中农用地632.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36%;建设用地8.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其他用地8.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32.0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7.36%。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27.7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27%,其中水田27.31公顷,旱地0.44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18.5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85%。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566.5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87.26%。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9.2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97%,其中农村道路面积6.96公顷,坑塘水面面积0.37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8.27公顷,田坎用地面积3.66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8.5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32%。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8.5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32%;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4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14%。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15公顷,站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18%。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8.5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32%。
其中水域面积为5.4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84%,其中河流水面为5.4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84%;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1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8%。
(十五)南田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730.87公顷,其中农用地721.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7%;建设用地2.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7%;其他用地3.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3%。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21.3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8.7%。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18.6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55%,其中水田18.61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1.0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14%。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691.8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4.66%。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9.8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35%,其中农村道路面积4.81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1.83公顷,田坎用地面积3.25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2.6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37%。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6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37%,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6.7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93%。
全部为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7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93%。
(十六)台子畈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667.60公顷,其中农用地625.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69%;建设用地16.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其他用地2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8%。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25.4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3.69%。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112.8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6.90%,其中水田112.70公顷,水浇地0.12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10.9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64%。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454.6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8.11%。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7.0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05%,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1.59公顷,农村道路面积5.53公顷,坑塘水面面积19.53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5.70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4.69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16.9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53%。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6.9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53%,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25.2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78%。
其中水域面积为14.8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23%,其中河流水面为12.6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89%,滩涂面积为2.2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34%;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0.3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55%。
(十七)老门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1920.23公顷,其中农用地1880.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91%;建设用地10.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5%;其他用地29.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880.1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7.91%。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78.1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07%,其中水田77.60公顷,水浇地0.18公顷,旱地0.40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14.5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76%。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1748.4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1.05%。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9.0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03%,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1.52公顷,农村道路面积6.51公顷,坑塘水面面积11.50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8.89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0.60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10.5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55%。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5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55%,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29.4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53%。
其中水域面积为7.5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39%,其中河流水面为7.5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39%;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1.9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14%。
(十八)马河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635.86公顷,其中农用地590.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88%;建设用地1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0%;其他用地26.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1%。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90.6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2.88%。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134.3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1.13%,其中水田133.57公顷,水浇地0.76公顷,旱地0.05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12.7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00%。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405.4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3.77%。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8.0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5.98%,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1.73公顷,农村道路面积4.10公顷,坑塘水面面积18.80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2.39公顷,田坎用地面积11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19.0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00%。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9.1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00%,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26.1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11%。
其中水域面积为24.0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79%,其中河流水面为21.0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31%,滩涂面积为3.0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4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0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32%。
(十九)武胜关村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全村土地总面积为1946.85公顷,其中农用地185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08%;建设用地65.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5%;其他用地30.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
1、农用地
全村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851.0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5.08%。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为246.64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2.67%,其中水田208.88公顷,水浇地0.56公顷,旱地37.20公顷。
园地:全村园地面积为46.4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39%。
林地:全村林地面积为1486.23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6.34%。
其他农用地:全村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1.7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69%,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1.71公顷,农村道路面积10.96公顷,坑塘水面面积25.76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9.77公顷,田坎用地面积23.56公顷。
2、建设用地
全村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面积为65.1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3.35%。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7.7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45%。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44.32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2.28%;采矿用地面积为3.4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18%。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5.7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81%;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10.19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52%;公路用地面积为5.5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28%,。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7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9%,。
3、其他用地
全村其他用地面积为30.5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57%。
其中水域面积为14.9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77%,其中河流水面为14.3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73%,滩涂面积为0.61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03%;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5.67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0.80%。
(二十)李家寨镇区土地利用现状
基期年末土地总面积为11.70公顷,建设用地11.70公顷,占镇区土地总面积的100%,全部为建制镇用地。
表1-1  李家寨镇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地类
面积(公顷)
比重%
耕地
水田
2326.94
9.92
水浇地
18.33
0.08
旱地
168.99
0.72
小计
2514.26
10.72
园地
599.4
2.55
林地
18332.77
78.16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18.89
0.08
农村道路
158.28
0.68
坑塘水面
266.56
1.14
农田水利用地
187.68
0.8
田坎
237.65
1.01
小计
869.06
3.71
合计
22315.49
95.14
建     设     用     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
43.22
0.18
农村居民点用地
494.61
2.11
采矿用地
30.09
0.13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小计
567.92
2.42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93.21
0.4
公路用地
30.78
0.13
小计
123.99
0.53
其他建设用地
131
0.56
合计
822.91
3.51
其他
用地
水域
河流水面
154.92
0.66
滩涂
28.65
0.12
小计
183.57
0.78
自然保留地
132.96
0.57
合计
316.53
1.35
土地总面积
23454.93
100
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
1、地形错综复杂,地貌类型多样,主要为浅山、丘陵两大类。浅山面积大,丘陵面积小,其中山区面积18899.6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0.58%以上。
2、农用地中的林地面积比重大,园地和耕地比重偏低。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为主,基期年面积合计达到18332.77公顷,占全镇农用地面积的82.15%;园地面积599.4公顷,占全镇农用地面积的2.69%;耕地面积2514.26公顷,占全镇农用地面积的11.27%。
第四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耕地为主的一般农业用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化程度低,产出率低、经济效益较差。
2、农村居民点过于散乱,土地利用过于粗放。集约节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期内应充分利用散乱居民点的整治潜力,通过拆村并点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点的集约利用水平。
3、现有建设用地严重不足,制约了旅游业及配套设施的发展。
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五节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各类用地。科学安排农村土地整理、开发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并为鸡公山下一步“金鸡复鸣计划”提供充足的土地保障。
2、   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2)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统筹各业各类用地。按照落实省市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立足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4)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5)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按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立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六节   功能定位及土地利用战略
1、功能定位
为响应省、市“旅游立省、旅游立市”发展战略,立足本镇实际,李家寨镇必须以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李家寨镇在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为依据,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大力实施开放战略,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保障体系加快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以及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将李家寨镇建设成为集旅游、交通运输服务业于一身的综合型镇区。
2、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规划期内李家寨镇土地利用总体战略概括为:在保障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优先满足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加快农村居民点的区域整合,为土地整治工作提供有利保障;合理布局旅游用地,为鸡公山文化旅游综合开发提供必要的土地保障。
3、     发展目标
人口控制目标,2010年全镇总人口4.50万人以内,城镇人口  0.8万人,城镇化水平17.78%;2020年全镇总人口4.70万人,城镇人口1.4万人,城镇化水平29.79%。
第七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为落实《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任务,保障李家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规划期内全镇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土地利用目标:
1、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
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规划至2010年李家寨镇耕地保有量为235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75.57公顷;近期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共占用耕地面积为:72.54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为:72.54公顷。规划至2020年李家寨镇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35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875.57公顷。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共占用耕地面积为:319.10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为:158.8, 4公, 顷,规划期间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保障全镇重点区域,重点旅游、交通、水利项目,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市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规划期内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多余建设用地需求通过自求平衡和挂钩区解决。2010年全镇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2.91公顷以内;2020年全镇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33.91公顷以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11公顷以内。确保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规模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规划期内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规模不低于80公顷。
3、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目标
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按, 照《, , 李家寨镇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确定的村镇体系, , 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依据《信阳市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总体方案》所确定的城乡统筹示范区目标,与李家寨镇总体发展战略、生态功能区规划和主体功能区相适应,形成功能定位清晰、空间管制明确,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土地利用格局。
&nb, sp; 4、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控制在582.92公顷,2020年控制在792.9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10年增加到419.99公顷,2020年增加到740.99公顷。
5、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居民点得到有效整治,后备土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规划期内,李家寨镇建设占用耕地不突破319.10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158.84公顷。
表2-1  李家寨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主要调控指标
基期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        量        指        标      (公顷)
耕地保有量
2514.00
2354.00
2354.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275.57
1875.57
1875.57
约束性
园地面积
599.4
629.4
433.66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8332.77
18502.77
18646.28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822.91
1002.91
1533.91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67.92
582.92
792.92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73.31
118.31
378.31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494.61
464.61
414.61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254.99
419.99
740.99
预期性
增减量
指标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180
711
预期性
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5
305
约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72.54
319.10
约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210.0
725.61
预期性
补充耕地规模
——
72.54
158.84
约束性
人均城镇工矿指标(单位:平方米/人)
183
147
270
约束性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八节   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基期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22315.4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5,14%。规划到201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减少到22185.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59%,比基期年减少130公顷;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21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2.83%,比基期年减少541.49公顷。
一、保护耕地和调整耕地布局
基期年全镇耕地面积为2514.2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11.27%;规划到2010年,全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72.54公顷以内,通过对农用地、建设用地的有序整治,对其他用地的适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72.54公顷,耕地保有量为2354.00公顷;到2020年,全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319.10公顷以内,补充耕地不少于158.84公顷,耕地保有量为2354.00公顷。
规划期内,由于建设占用耕地和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使各村耕地在空间布局上发生变化。根据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补充耕地潜力以及发展规划、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规划,对全镇耕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主要是将龙泉寺、谢桥、中茶、新店村的319.10公顷耕地纳入建设用地范围,通过全镇综合平衡协调,在水口庙、清水、杨岗等行政村增加补充耕地不少于158.84公顷。
二、适当调整园地面积
李家寨镇基期年园地面积为599.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69%;规划到2010年,全镇园地面积增加到629.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84%,比基期年增加了30公顷;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减少到433.66公顷,比基期年减少了园地165.74公顷。
三、逐步增加林地
基期年林地面积为18332.7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2.15%;规划到2010年全镇林地面积增加到18502.7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3.40%,比基期年增加了170公顷;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增加到18646.2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4.47%,比基期年增加了313.51公顷。
四、优化田水路林布局
基期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69.0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92%;通过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耕地整理,优化农田水利用地和农村道路布局。规划到201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到539.06公顷,比基期年减少了330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到284.0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9%,比基期年减少585公顷。
第九节   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基期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822.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51%;规划到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1002.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28%,比基期年增加了180公顷;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153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54%,比基期年增加了711公顷。因鸡公山管理区被省委纳入旅游文化实验区,为了下一步更好的配合旅游文化改革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本次规划特预留2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和100公顷旅游用地指标,待鸡公山旅游文化改革实验区总体规划完成实施后再行安排布局。
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基期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73.3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91%;通过推进工业化,加强城镇化步伐,规划到201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118.3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1.80%,比基期年增加了45公顷;到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378.3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2.12%,比基期年增加了305公顷。
基期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494.6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0.10%;结合村镇规划,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各中心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中,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规划到201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面积下降到464.41公顷;到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下降到414.6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5.20%,比基期年减少80公顷。
二、合理安排旅游、交通水利用地
李家寨镇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了保障旅游产业发展用地,规划期内安排新增交通水利用地96公顷、旅游用地390公顷,主要用于李家寨镇内旅游的服务设施。
基期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23.9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07%;规划到2010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到143.9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36%,比基期年增加了20公顷;到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到219.9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7.83%,比基期年增加了96公顷。
基期年全镇旅游用地面积为13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92%;规划到2010年,全镇旅游用地面积增加到27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7.52%,比基期年增加了145公顷;到2020年,全镇旅游用地面积增加到52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3.97%,比基期年增加了390公顷。
三、节约集约合理挖潜国有建设用地
基期年鸡公山上国有建设用地为101.41公顷,规划期内国有土地本着总体控制用地规模,合理挖潜节约集约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国有存量土地进行充分利用,到规划期末做到,总量不突破,质量有提高。规划期末山上国有土地面积仍为101.41公顷。
第十节   其他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在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加大力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基期年全镇其他用地面积为316.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规划期内因建设占用和土地整治导致面积减少,2020年其他用地面积为203.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87%,比基期年减少了113.51公顷。
规划期内,李家寨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表3-1。
表3-1  规划期内李家寨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 面积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23454.93
100
23454.93
100
23454.93
100
0
农       用       地
耕地
2514.26
10.72
2514.26
10.72
2354.00
10.03
-18.95
园地
599.4
2.55
629.4
2.68
433.66
1.85
-7.05
林地
18332.77
78.16
18502.77
78.89
18646.28
79.50
313.51
其他农用地
869.06
3.71
539.06
2.30
284.06
1.21
-585
农用地合计
22315.49
95.14
22185.49
94.59
21718
92.59
-297.49
建 设 用 地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建制镇
43.22
0.18
88.22
0.38
, 348.22
1.48
105
农村居民点
494.61
2.11
464.61
1.98
414.61
1.77
-8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采矿用地
30.09
0.13
30.09
0.13
30.09
0.13
0
小计
567.92
2.42
582.92
2.49
792.92
3.38
25
交 通 水 利 及 其 他 用 地
交通用地
铁路
93.21
0.4
93.21
0.4
93.21
0.4
0
公路
30.78
0.13
49.78
0.21
124.78
0.53
94
小计
123.99
0.53
142.99
0.61
217.99
0.93
94
水 利 设 施
水工建筑物
0
0
1
0
2
0.01
2
小计
0
0
1
0
2
0.01
2
其他建设
用地
131,
0.56
276
1.18
521
2.22
290
建设用地合计
822.91
3.51
1002.91
4.28
1533.91
6.54
411
其       他       用       地
水 域
河流水面
154.92
0.66
154.92
0.66
154.92
0.66
0
滩涂
28.65
0.12
28.65
0.12
18.65
0.08
-10
小计
183.57
0.78
183.57
0.78
173.57
0.74
-10
自然保留地
132.96
0.57
82.96
0.35
29.45
0.13
-103.51
其他用地合计
316.53
1.35
266.53
1.14
203.02
0.87
-113.51
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第十一节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在鸡公山风景区周围建设水土保持林,山脚丘陵地带营造生态能源林,实施中幼林抚育及低质低效林的改造工程,建立健全森林生态防护林体系;在全镇所有公路、铁路、干渠两侧进行绿化,加强天然林、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及珍稀物种资源的培育和保护。
第十二节   优化农用地布局
一、优化耕地布局
根据规划期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调整与土地整治项目的空间安排,各村的耕地面积会有一定调整,具体调整见表4-1。
建设占用耕地情况:由于建制镇、交通水利重点工程及旅游用地等的建设,李家寨镇的龙泉寺、南新店、旗杆、老湾、黄湾、万冲、台子畈等村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共减少耕地面积319.10公顷。
整治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情况: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项目的实施和其他用地开发共增加耕地面积158.84公顷。
表4-1  规划期李家寨镇各村耕地面积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基期年耕地面积
2006-2010年
2010年耕地保有量
2010-2020年
2020年耕地
保有量
建设占用
土地整治补充
建设占用
土地整治补充
鸡公山
3.60
3.6
3.6
龙泉寺村
70.48
70.48
6.14
4.29
68.63
新街村
209.85
3.82
213.67
3.17
9.73
220.23
水口庙村
215.47
12.67
228.14
4.52
223.62
清水村
116.66
116.66
4.91
12.14
123.89
大王村
162.17
162.17
15.34
177.51
谢桥村
109.61
4.81
4.81
109.61
26.68
82.93
中茶村
128.47
24.76
153.23
23.77
129.46
杨岗村
220.69
15.83
236.52
236.52
老湾村
77.40
77.4
5.21
82.61
万冲村
164.71
164.71
30.22
134.49
黄湾村
219.05
219.05
10.94
208.11
南新店村
197.72
67.73
129.99
85.32
44.67
旗杆村
27.75
27.75
4.91
32.66
南田村
18.61
18.61
18.61
台子畈村
112.82
112.82
17.4
130.22
老门村
78.18
78.18
78.18
马河村
134.38
10.65
145.03
145.03
武胜关村
246.64
246.64
50.89
17.28
213.03
李家寨镇
2514.26
72.54
72.54
2514.26
246.56
86.3
2354.00
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李家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镇基本农田调整空间,科学的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1、基本农田的核减
根据上级规划下达李家寨镇的核减基本农田数量,李家寨镇主要考虑就建设用地的发展情况进行核减。全镇基本农田共核减200公顷,主要分布在万冲、黄湾等村,全镇基本农田核减情况具体见表4-2。
2、基本农田的调出
全镇调出基本农田主要为:低等别、质量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零星地块;重点工程、中心集镇、新农村建设开发所占用的地块。全镇共调出基本农田286.71公顷,主要分布在耕地质量等别较低的龙泉寺、谢桥、中茶等村和建设开发所需要占用的南新店、新街、清水等村,全镇基本农田调出情况具体见表4-2。
3、基本农田的调入
依据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把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优先调为基本农田。全镇共调入基本农田86.71公顷,主要分布在耕地质量等别较高的杨岗、南田、台子畈、马河、水口庙等村。全镇基本农田调入情况具体见表4-2。
基期年李家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275.57公顷,规划期内上级规划下达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75.57公顷,核减了200公顷,异地调出基本农田200公顷,调至浉河区游河乡,已经纳入浉河区总体规划,内部调整基本农田86.71公顷。因鸡公山管理区被省委纳入旅游文化实验区,本次规划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075.57公顷,多余部分用于鸡公山旅游文化改革实验区总体规划完成实施后再行安排布局。
表4-2   李家寨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2005年耕地面积<, /P>
20, 05年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图上)
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
2020年实际保护基本农田面积
规划期基本农田
保护率(%)
核减
调出基本农田
调入基本农田
面积
质量等别
面积
质量等别
鸡公山
3.60
龙泉寺村
70.48
71.38
47.04
47.04
57.00
24.34
四等
新街村
209.85
212.70
189.03
189.03
77.61
23.67
四等
水口庙村
215.47
201.67
202.89
202.89
94.29
1.22
五等
清水村
116.66
116.46
105.02
105.02
84.51
11.44
四等
大王村
162.17
123.40
130.02
130.02
93.47
6.62
五等
谢桥村
109.61
93.10
44.95
44.95
33.88
48.15
四等
中茶村
128.47
137.65
111.01
111.01
78.81
26.64
四等
杨岗村
220.69
172.27
216.81
216.81
115.12
44.54
五等
老湾村
77.4
82.21
74.11
74.11
83.80
8.10
四等
万冲村
164.71
159.73
100.59
159.73
60.15
59.14
黄湾村
219.09
194.93
60.19
194.93
29.05
134.74
南新店村
197.72
136.14
6.12
6.12
130.02
四等
旗杆村
27.75
22.87
27.49
27.49
93.00
4.62
五等
, 南田村
18.61
12.01
18.74
18.74
116.25
6.73
五等
台子畈村
112.82
,
101.90
112.25
112.25
103.52
10.35
五等
老门村
78.18
70.55
76.74
76.74
102.1
6.19
五等
马河村
134.38
125.02
131.46
131.46
101.88
6.44
五等
武胜关村
246.64
241.58
227.23
227.23
82.13
14.35
四等
合计
2514.26
2275.57
1875.57
2075.57
73.79
200
286.71
86.71

(二)基本农田调整前后变化对比
调整后基本农田面积:确保李家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1875.57公顷。
调整前后质量对比情况: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全镇农用地以四等地和五等地为主。全镇核减、调出的486.71公顷基本农田面积全部是四等地。全镇调入的基本农田面积为86.71公顷,全部为五等地。
调整前后集中连片程度对比:各村调出基本农田多位于行政村与交通沿线周边、基本农田被建设用地分割的地方;调入基本农田多位于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措施、田面较为平整的区域。全镇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后,集中或连片程度都有所提高,做到了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三、优化园地布局
改造现有园地,农业结构优化调整,积极引导园地向条件适宜的山地、丘陵和荒坡地集中发展,重点搞好茶叶、板栗等立体农业种植,着力提高单产效益。规划期内全镇园地将减少7.05公顷,李家寨镇各村园地面积调整情况见表4-3。
表4-3  规划期李家寨镇各村园地面积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
行政单位
基期年
园地面积
2006-2010年
2010年
园地面积
2011-2020年
2020年园地面积
建设
占用
增加
园地
建设占用
增加
园地
鸡公山
25,37
6
31.37
2.16
29.21
李家寨镇区
龙泉寺村
30.4
5.57
10.00
34.83
3
3.00
24.72
新街村
22.93
10.00
32.93
6.38
0.00
26.55
水口庙村
28.57
3
8.00
33.57
1.71
7.00
31.18
清水村
17.83
7.00
24.83
10.92
13.91
大王村
61.27
1
9.00
69.27
6.00
55.42
谢桥村
28.62
0.92
7.00
34.7
3.71
21.10
中茶村
13.30
0.28
7.00
20.02
17.67
12.00
10.66
杨岗村
28.36
5.00
33.36
21.30
老湾村
21.95
6.00
27.95
2.13
25.82
万冲村
64.69
40
10.00
34.69
10
5.00
23.98
黄湾村
78.28
49.12
15.00
44.16
17.88
16.02
南新店村
73.60
3.98
10.00
79.62
24.17
24.77
旗杆村
18.52
4.00
22.52
5
19.38
南田村
1,03
5.00
6.03
1
7.03
台子畈村
10.94
1.5
6.00
15.44
15.44
老门村
14.56
3
5.00
16.56
4
8.68
15.55
马河村
12.72
1.37
14.09
14.09
武胜关村
46.46
7.00
53.46
2
21.00
37.53
合计
599.4
108.37
138.37
629.4
105.73
68.68
433.66
四、优化林地布局
因地制宜对林地进行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努力扩大林地面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重点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
&nbs, p;  规划期内全镇建设占用林地为65.46公顷,规划期末通过植树造林林地规模将达到18646.28公顷。李家寨镇各村林地面积调整情况见表4-4。
表4-4 规划期李家寨镇各村林地面积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基期年
林地
面积
2006-2010年林地面积
2010年
林地
面积
2011-2020年
2020年
林地
面积
建设
占用
增加
林地
建设
占用
增加
林地
鸡公山
2933.52
5.00
2938.52
3
2941.52
李家寨镇区
龙泉寺村
695.35
5.1
5.60
695.85
6
701.85
新街村
432.15
1.22
15.77
446.7
13
459.7
水口庙村
460.94
11.00
471.94
10.00
481.94
清水村
1598.31
1.65
16.00
1612.66
16
1628.66
大王村
1246.08
1.97
20.15
1264.26
8
1272.26
谢桥村
857.93
6.55
10.00
861.38
5.33
16
872.05
中茶村
1161.65
14.39
1176.04
1176.04
杨岗村
1054.22
28.00
1082.22
23
1105.22
老湾村
682.96
5.30
688.26
8.77
11
690.49
万冲村
606.11
7.00
613.11
613.11
黄湾村
542.03
4.71
18.00
555.32
555.32
南新店村
708.33
19.51
8.87
697.69
10.65
22.43
709.47
旗杆村
566.51
3.00
569.51
0.99
570.5
南田村
691.86
0.00
691.86
1.24
693.1
台子畈村
454.67
11.00
465.67
13
478.67
老门村
1748,43
7.00
1755.43
11.32
1766.75
马河村
405.49
4.63
410.12
13.15
423.27
武胜关村
1486.23
20.00
1506.23
0.13
1506.36
合计
18332.77
40.71
210.71
18502.77
24.75
168.26,
18646.28
五、优化其他农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全镇建设用地占用其他农用地585公顷。
第十三节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基期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822.91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533.9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71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319.10公顷。
&n, bsp;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李家寨镇区域发展,主要将人口和产业向中心集镇集中,具有产业优势的中心村也是村镇发展重点,主要发展轴线为107国道李家寨镇镇区至南新店村沿线,规划李家寨镇村镇发展在空间结构上出现“一线两点”的空间形态。
一线:107国道沿线
两点:李家寨镇区和南新店村
李家寨镇文化风情小镇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用地61.27公顷主要用于在鸡公山风景名胜区入口处建设文化风情小镇,完善道路、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休闲运动村建设项目用地15用于建设综合休闲旅游服务运动区;李家寨镇区扩建项目25公顷主要用于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商住区,公共服务区;其他零星建设项目用地3.73公顷主要用于李家寨镇茶文化馆建设。
基期年李家寨镇中心集镇人口0.4万人,人均用地183.00平方米;规划至2010年城镇人口0.8万人,人均用地147.00平方米,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18.31公顷;规划至2020年城镇人口1.4万人,人均用地270平方米,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78.31公顷。规划期内城镇人口净增1万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净增305公顷。
规划期内李家寨镇建设发展主要分布于:南新店村、李家寨镇区。
(二)优化村镇体系布局
李家寨镇村镇体系将逐步形成中心集镇、中心村、基层村三个层次的布局:
(1)中心集镇:南新店村(山下风景小镇)和李家寨镇(李家寨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中心村:中心村是具有一定规模,对周围地区具有一定辐射能力和服务功能的农村居民点,是局部地区人口、产业集聚的中心。主要发展中心村:武胜关、清水、水口庙、新街、杨岗、大王、台子畈、老湾、万冲、马河、黄湾、老门。
(3)基层村:基层村是各村居民的聚集,其职能主要是居住及简单的职务功能。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安排
(1)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搞好新农村发展规划,依据新农村发展规划适当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促进与城市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新农村建设。搞好中心村建设,支持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促进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土地集约利用。对距离城镇较远的农村地区,依据每个村的特点,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置换、搞好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居住环境良好,地域和人文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保障新农村建设用地47.93公顷。
(2)积极落实整治任务
逐步缩并“偏、远、小”等地区的农村居民点,对农村居民点进行适度缩减、拆并。规划期内全镇预期完成农村居民点整治达到80以上。
(四)围绕新农村建设,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结合村镇体系规划,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为重点,加强村庄建设,逐步缩并“偏、远、小”等农村居民点,引导农民向中心城区、中心村集中,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批“村容整洁、村貌美化、村风文明、村民和谐”的新村庄。
(五)交通网络的优化与水利设施的完善
统筹安排交通用地,加快改造提旅游景区道路建设,形成以高速、国道、省道为骨架、县乡公路为支脉,公路和铁路相互配套,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水利设施防洪能力;以河道治理为重点,解决农村安全饮用水问题,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具体情况见附表4。
(六)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李家寨镇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了保障旅游产业发展用地,规划期内安排新增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390公顷,主要用于鸡公山、龙袍山、桃花寨等风景区的各类风景名胜的服务设施。具体情况见附表5。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第十四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保护
基期年李家寨镇耕地面积为2514.26公顷,规划期确保全镇耕地总面积稳定在上级下达的2514.26公顷以上,规划期间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到2010年,全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72.54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72.54公顷,耕地保有量为2354.00公顷,实际耕地保有量为2514.26公顷。到2020年,全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319.1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58.84公顷,耕地保有量为2354.00公顷,实际耕地保有量为2354.00公顷。李家寨镇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见表5-1
表5-1   李家寨镇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规划期末耕地
保有量
增加
合计
土地
整理
土地
复垦
土地
开发
其他
减少
合计
建设
占用
其他
规划
近期
2514.26
72.54
29
43.54
72.54
72.54
0
2514.26
规划
远期
86.3
42.5
43.8
105.25
105.25
0
2354.00
规划期合计
158.84
71.5
87.34
177.79
319.10
0
2354.00
年均
增减
10.59
4.77
5.82
11.85
11.85
0
二、基本农田保护
加大干旱和山丘的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全面提升耕地等级。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依照法律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占地等各种土地利用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第十五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
一、优先保障城镇发展用地
(一)合理确定城镇用地规模
李家寨镇为河南省、信阳市“旅游立省、旅游立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期年城镇用地规模为73.31公顷,主要分布于李家寨镇区、南新店村、鸡公山。镇区人口0.4万人,人均城镇用地183.00平方米。
到2010年,城镇用地控制规模将达到118.31公顷,安排城镇工矿用地指标45公顷,主要分布于李家寨镇区、南新店村。人口将达到0.8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47.00平方米。
到2020年,城镇用地控制规模将达到378.31公顷,安排城镇工矿用地指标305公顷,主要分布于李家寨镇区、南新店村。人口将达到1.4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270.00平方米。
规划期内,李家寨镇共安排城镇工矿用地指标305公顷。
(二)合理划定城镇用地扩展边界
依据李家寨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与周围地形地貌,在镇区北部划定了58公顷的城镇用地扩展区。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一)促进新农村建设,预留农村发展用地
李家寨镇规划期内共安排12个新农村建设,建新区面积47.93公顷,详见表5-2。
(二)农村居民点整治
1、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
李家寨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为210公顷,结合上级规划下达农村居民点规模控制指标确定李家寨镇拆旧区总规模至少127.93公顷。
2、居民点整治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期内完成上级下达80公顷居民点整治任务。
3、农村居民点增减自求平衡整治
围绕新农村建设,通过农村居民点增减自求平衡逐步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整治。
规划期内新农村建设整治农村居民点面积为47.93公顷。
4、节约建设用地面积
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综合考虑新农村和农村发展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治项目,规划期末节约建设用地82.07公顷。
(三)规划期末农村居民点规模控制
基期年农村居民点面积494.61公顷。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实际控制规模为414.61公顷。
表5-2  李家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安排情况表
单位:公顷
,
李家寨镇
现状拆迁情况
新农村规划用地情况
村庄
名称
拆旧区潜力面积
拆旧区面积
编号
规划
村庄
建新区
面积
龙泉寺村
4.76
2.66
新街村
20.54
10.13
X1
新街新村
1.75
水口庙村
18.34
11.59
X2
水口庙新村
8.53
清水村
10.44
9.99
X3
清水新村
6.54
大王村
20.68
14.82
X4
大王新村
2.94
谢桥村
13.22
9.36
南新店村
中茶村
17.04
8.81
杨岗村
16.20
8.79
X5
杨岗新村
0.88
老湾村
5.40
5.40
X6
老湾新村
0.98
万冲村
12.72
6.18
X7
万冲新村
1.44
黄湾村
16.14
6.99
X8
黄湾新村
9.4
旗杆村
3.92
3.92
台子畈村
9.02
5.86
X9
台子畈新村
0.41
老门村
2.00
2.00
X10
老门新村
1.41
马河村
14.76
7.12
X11
马河新村
0.86
武胜关村
24.82
14.31
X12
武胜关新村
12.79
合计
210
127.93
47.93
第十六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一、保障交通用地
统筹安排公路用地,全镇公路网已经基本形成,已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规划期间进一步完善中心集镇与外界以及区域内部的交通联系,实现全镇景点之间道路便捷畅通,对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建设,为发展旅游业做好保障。在具体实施时鼓励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规划期内共安排交通建设用地指标94公顷,其中近期19公顷,远期75公顷。具体项目见附表4。
二、完善水利设施用地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需求,规划期内重点搞好河道的疏通、加固工程建设。
规划期内共安排水利建设用地指标2公顷,其中近期1公顷,远期1公顷。具体项目见附表4。
三、旅游景区与其他建设工程
以河南省、信阳市“旅游立省、旅游立市”为契机,重点突出李家寨镇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规划期内,重点搞好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期内共安排旅游建设用地指标390公顷,其中近期145公顷远期245公顷。具体项目见附表5。
第十七节   土地整治规划
一、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一)总体目标
结合李家寨镇实际,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158.84公顷,其中近期补充耕地72.54公顷,远期补充耕地87.34公顷;补充林地34.67公顷。
见表5-3。
表5-3   李家寨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耕地
林地
合计
农村居民点整理
71.5
8.5
80
土地开发
87.34
26.17
113.51
合计
158.84
34.67
193.51
(二)上级下达建立指标
规划期间,上级下达给李家寨镇农村居民点减量指标80公顷。
(三)建设用地整理
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拆旧区)潜力为210公顷,规划期内安排居民点整治任务为127.93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增减自求平衡47.93公顷,补充耕地71.5公顷,补充林地8.5公顷,将节约建设用地82.07公顷作为后备土地资源。见表5-4。
(四)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在对其他用地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对荒草地和滩涂进行开发。规划期内完成土地开发113.51公顷;其中开发为耕地87.34公顷;开发为林地26.17公顷。
见表5-4。
表5-4    李家寨镇土地整治规划目标表
单位:公顷
行政村
农村居民点整治
其他用地开发
整治规模
新增耕地
新增林地
开发规模
新增耕地
新增林地
鸡公山
1.76
1.76
龙泉寺村
2.38
2.38
8.9
5.3
3.6
新街村
7.77
5
2.77
3.78
3.78
水口庙村
7.67
7.67
3
3
清水村
5.22
5.22
4.92
4.92
大王村
10.34
5
5.34
4
2.19
1.81
谢桥村
4.11
4.11
6
6
中茶村
6.52
6.13
0.39
13.74
13.74
杨岗村
6.6
6.6
4.06
4.06
老湾村
2.7
2.7
5.8
5.5
0.3
万冲村
6.36
6.36
5.47
5.47
黄湾村
5.07
5.07
4
4
南新店村
9.3
5
4.3
旗杆村
0.96
0.96
2.99
2
0.99
南田村
1.24
1.24
台子畈村
4.51
4.51
9.85
9.85
老门村
7
7
马河村
7.38
7.38
4.7
1.9
2.8
武胜关村
2.41
2.41
13
12.87
0.13
合计
80
71.5
8.5
113.51
87.34
26.17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排
规划期内,李家寨镇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为南新店、台子畈、黄湾、万冲等村增减挂钩项目,其中整治农村居民点47.93公顷,建新区面积47.93公顷。
表5-5  李家寨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表
单位:公顷
拆旧村庄
拆旧区规模
建新区位置
建新区规模
新街村
5.00
新街村
1.75
水口庙村
3.00
水口庙村
8.53
清水村
清水村
6.54
大王村
谢桥村
5.00
大王村
2.94
中茶村
4.00
杨岗村
3.00
杨岗村
0.88
老湾村
老湾村
0.98
万冲村
万冲村
1.44
黄湾村
6.00
黄湾村
9.4
台子畈村
台子畈村
0.41
老门村
2.00
老门村
1.41
马河村
马河村
0.86
武胜关村
19.93
武胜关村
12.79
合计
47.93
47.93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第十八节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依据本镇土地资源特点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基于土地用途和管制措施的差异性,将李家寨镇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土地用途区,制定各土地用途区的管制规则。规划期全镇共划分为八个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
一、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主要对耕地和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土地面积1875.5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00%。
本镇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作为种植用途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并仍依照本镇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4、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
6、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区内农田的,要收耕地开垦费,补划相同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达到占补平衡。
二、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土地面积1496.15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6.39%,主要分布于杨岗、清水、武胜关村等村。
本镇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本镇虽未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但仍属农业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2、严禁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名、优、特产品种植园地,否则按规定处理。
3、鼓励区内的其它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规划期间确实无法转化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4、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内农田可以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但不得破坏耕作层,且仍将按照耕地用途进行管理。
三、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土地面积为378.31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1.61%。
本镇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有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5、在允许建设区内主导用途为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6、在限制建设区内城镇用地按允许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线性基础设施用地按照管制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被突破的前提下,经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区内新增城镇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与拆并建设用地规模挂钩,实行“先拆后建”;区内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严格依靠辖区范围内的旧村庄拆并复垦补充;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四、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土地面积为414.61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1.77%。
本镇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
2、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五、 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用地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土地面积为    30.09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13%。主要分布在黄湾、谢桥、中茶、武胜关等村。
本镇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用地规划。
3、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优先利用现有的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六、 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土地面积为521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2.22%。主要分布在南新店、龙泉寺等村。
本镇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实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七、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划定该区域面积为23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98%。
本镇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八、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是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划定该区面积为6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26%。
本镇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九、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土地面积18646.2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9.50%。该区主要是维护生态平衡、涵养水源、调节区域气候状况。
本镇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禁止占用区内现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的用地,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5、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发展多元化生态林业。
十、 其他用地区
其他用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其他用地面积203.02土地面积的0.87%,主要分布在南新店村、谢桥村、武胜关村和龙泉寺等村。
第十九节   建设用地分区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因地制宜地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规划期末面积为592.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其中:建制镇148.22公顷、农村居民点414.61公顷、采矿用地30.09公顷。
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镇、村、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据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规划期末面积为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5%。
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保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2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8%。
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面积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具体范围同土地用途分区中的“生态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核心区一致。
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之外,规划期间禁止建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一、各村土地利用控制
1、龙泉寺村
规划期内该村主要是以城镇建设为主。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4.95公顷,规划至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67公顷以内,人口为0.419万人,人均用地为103.05平方米。
2、新街村
规划期内该村主要是以城镇建设为主。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2.64公顷,规划至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61公顷以内,人口为0.180万人,人均用地为115.22平方米。
3、谢桥村
规划期内该村主要是以城镇建设为主。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66.73公顷,规划至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58公顷以内,人口为0.578万人,人均用地为108.08平方米。
4、中茶村
规划期内该村主要是以城镇建设为主。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6.57公顷,规划至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8.08公顷以内,人口为0.274万人,人均用地为123.47平方米。
5、黄湾村
规划期内该村主要是以城镇建设为主。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2.36公顷,规划至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7.29公顷以内,人口为0.262万人,人均用地为122.82平方米。
6、南新店村
规划期内该村主要是以城镇建设为主。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18.96公顷,规划至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8.94公顷以内,人口为1.360万人,人均用地为107.16平方米。
7、水口庙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5.58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12公顷以内,人口为0.121万人,人均用地为134.96平方米。
8、清水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1.40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86公顷以内,人口为0.108万人,人均用地为116.94平方米。
9、大王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4.80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36公顷以内,人口为0.111万人,人均用地为125.41平方米。
10、杨岗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2.76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16公顷以内,人口为0.074万人,人均用地为129.19平方米。
11、老湾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1.90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20公顷以内,人口为0.056万人,人均用地为116.07平方米。
12、万冲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2.48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08公顷以内,人口为0.152万人,人均用地为129.14平方米。
13、台子畈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6.91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40公顷以内,人口为0.072万人,人均用地为109.58平方米。
14、老门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57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57公顷以内,人口为0.088万人,人均用地为119.20平方米。
15、马河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9.10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72公顷以内,人口为0.037万人,人均用地为115.14平方米。
16、武胜关村
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65.18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37公顷以内,人口为0.333万人,人均用地为128.80平方米。
具体调整情况见表7-1。
表7-1     李家寨镇各村土地利用控制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基本
农田
保护
面积
耕地
保有量
基期年建设用地面积
建设用地控制
2010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
合计
城乡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
用地
合计
城乡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
用地
其他建设
用地
小计
城镇工矿
用地
农村居
民点地
小计
城镇工
矿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鸡公山
3.60
117.05
117.05
9.05
1.16
7.89
6.59
101.41
119.21
9.05
1.16
7.89
6.59
103.57
李家寨镇区
11.7
11.7
11.7
11.7
11.7
11.7
11.7
龙泉寺村
47.04
68.63
44.95
66.01
45.67
19.93
25.74
16.65
3.69
67.01
45.67
25.82
25.74
17.65
13.8
新街村
189.03
220.23
42.64
48.03
36.38
36.38
8.46
3.19
45.64
28.61
28.61
13.84
3.19
水口庙村
202.89
223.62
45.58
48.58
31.79
31.79
16.61
0.18
47.14
24.12
24.12
22.84
7.86
清水村
105.02
123.89
31.4
34.4
23.08
23.08
11.32
43.66,
17.86
17.86
24.09
1.71
大王村
130.02
177.51
34.8
26.43
24.36
24.36
2.07
27.43
24.36
9.00
24.36
1.00
12.92
谢桥村
44.95
82.93
66.73
86.95
66.58
27.09
39.49
14.71
5.66
91.92
66.58
47.44
39.49
19.68
15.55
中茶村
111.01
129.46
76.57
74.66
38.08
11.44
26.64
10.82
25.76
96.08
38.08
27.13
26.64
32.24
29.45
杨岗村
216.81
236.52
22.76
22.76
22.76
22.76
16.16
16.16
2.00
16.16
10.26
老湾村
74.11
82.61
11.9
16.3
11.9
11.9
4.40
15.6
9.2
9.2
2.00
4.40
万冲村
100.59
134.49
32.48
30.34
30.3
30.3
0.04
73.62
26.08
30.22
26.08
7.50
45.75
黄湾村
60.19
208.11
42.36
47.37
42.36
5.86
36.5
5.01
104.3
37.29
18.54
31.43
2.00
73.27
南新店村
44.67
118.96
242.16
88.94
37.67
51.27
36.13
117.09
351.52
148.94
120.95
51.27
42.20
175.37
旗杆村
27.49
32.66
8.58
8.58
7.43
7.43
1.15
7.62
6.47
6.47
9.29
南田村
18.74
18.61
2.69
2.69
2.69
2.69
2.69
2.69
2.69
台子畈村
112.25
130.22
16.91
12.4
12.4
12.4
13.9
12.4
12.4
1.5
老门村
76.74
78.18
10.57
21.98
10.57
10.57
7
4.41
21.98
10.57
10.57
7
9.90
马河村
131.46
145.03
19.1
19.1
19.1
19.10
11.72
11.72
11.72
,
武胜关村
227.23
213.03
65.18
65.42
47.78
3.46
44.32
15.70
1.94
65.01
45.37
84.35
41.91
17.70
6.87
李家寨镇
1875.57
2354.00
822.91
1002.91
582.92
118.31
464.61
143.99
276.00
1233.91
592.92
378.31
414.61
163.99
523.16

第二十节   合理确定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根据各行政村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整治潜力等情况,结合各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分别制定各行政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具体指标见附表)通过制定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强化对村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第二十一节  确保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的落实
《规划》确定的各行政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必须严格落实。园地、林地等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以村为单位按照田、水、路、林、村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第八章   近期规划安排
第二十二节  近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农用地
到2010年,农用地面积22185.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59%。
(1)耕地面积2514.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2%;
(2)园地62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8%;
(3)林地1850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89%;
(4)其他农用地539.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0%。
2、建设用地
到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002.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8%。(1)建制镇面积88.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8%;
(2)农村居民点面积464.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8%;
(3)采矿用地30.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
(4)交通水利用地199.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5%;
(5)其他建设用地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
3、其他用地
到2010年,其他用地面积为266.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节   建立目标责任制
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各村干部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付诸实施。
第二十四节   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确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占一补一”原则,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
第二十五节   拓宽土地整治资金来源
抢抓机遇,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土地整治资金;建立地方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土地整治,促进土地整治产业化、市场化。
第二十六节   制定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构,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村庄改造投入机制;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坚持“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村庄改造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实行现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鼓励现有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二十七节   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程序审批土地
依法行政,强化土地执法,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程序审批土地。国土管理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审批,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严禁越权审批,严禁违法用地。
第二十八节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规划数据库,加强规划实施的系统管理。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监测等手段,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根据需要不, 定期对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 规划管理决策,实现对规划实施的有效调控。
第二十九节   广泛宣传,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和公示
广泛宣传,让社会各阶层了解本轮规划严峻的用地形势,全社会形成集约用地意识,各行各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土地管理工作制度, 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让社会各界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重要性,自觉遵守、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规划调整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意见;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和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权益的项目实行听证会.
附表1   李家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单位:公顷
项  目
规划近期
规划远期
规划期合计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1、城镇
55
55
35.8
250
194.61
190.81
305
249.61
226.61
2、农村居民点
二、交通用地
19
19
75
75
18.95
94
94
18.95
三、水利设施
1
1
1
1
2
2
四、其他建设用地
145
145
36.74
245
235
36.8
390
380
73.54
,  总计
220
220
72.54
571
505.61
246.56
791
725.61
319.10
年均占地

附表2 李家寨镇规划确定目标与浉河区规划下达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指标
浉河区规划下达指标
李家寨镇规划确定目标
指标属性
总 量 指 标
年度
基期年
2010年
2020年
2010年
2020年
耕地保有量
2514.00
2354.00
2354.00
2354.00
2354.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275.57
1875.57
1875.57
1875.57
1875.57
约束性
园地面积
599.4
629.4
629.4
629.4
433.66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8332.77
18502.77
18646.28
18502.77
18646.28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822.91
943.91
1053.91
1002.99
1533.91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67.92
582.92
592.92
582.92
792.92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73.31
118.31
178.31
118.31
378.31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494.61
464.61
414.61
464.61
414.61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254.99
360.99
460.99
419.99
740.99
预期性
增 减 量
建设用地增减量
——
121
231
180
711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72.54
105.25
72.54
319.10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72.54
86.3
72.54
86.3
约束性
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单位:平方米/人)
183
147
127
147
270
约束性
附表3   李家寨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区
单位
行政辖区面积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城镇建设用区
村镇建设用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区
林业用地区
其他用地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鸡公山
3119.75
48.7
0.21
7.89
0.03
1.16
0.01
101.41
0.43
2941.52
12.54
8.56
0.04
李家寨镇区
11.70
11.7
0.05
龙泉寺村
902.3
47.04
0.2
67.66
0.29
24.05
0.10
25.74
0.11
1.77
0.01
13.8
0.06
701.85
2.99
20.83
0.09
新街村
772.79
189.03
0.81
62.62
0.27
28.61
0.12
3.19
0.01
459.7
1.96
8.69
0.04
水口庙村
806.68
202.89
0.87
62.81
0.27
24.12
0.1
7.86
0.03
481.94
2.05
1.23
0.01
清水村
1823.87
105.02
0.45
34.81
0.15
17.86
0.08
1.71
0.01
1628.66
6.95
1.58
0.01
大王村
1563.38
130.02
0.55
129.50
0.55
9.00
0.04
24.36
0.1
12.92
0.06
1272.26
5.42
0
0
谢桥村
1138.57
44.95
0.19
109.46
0.47
42.18
0.18
39.49
0.17
5.26
0.02
15.55
0.07
872.05
3.73
20.54
0.08
中茶村
1451.83
111.01
0.47
40.76
0.17
20.30
0.09
26.64
0.11
6.83
0.03
29.45
0.13
1176.04
5.01
12.40
0.05
杨岗村
1404.86
216.81
0.92
54.11
0.23
2.00
0.01
16.16
0.07
10.26
0.04
1105.22
4.71
1.90
0.01
老湾村
859.23
74.11
0.32
39.47
0.17
9.2
0.04
4.4
0.02
690.49
2.95
26.86
0.11
万冲村
933.04
100.59
0.43
109.48
0.47
30.22
0.13
26.08
0.11
45.75
0.19
613.11
2.61
11.91
0.05
黄湾村
953.54
60.19
0.26
203.24
0.86
12.68
0.05
31.43
0.13
5.86
0.03
73.27
0.31
555.32
2.37
1.72
0.01
南新店村
1162.79
267.29
1.14
115.2
0.49
51.27<, /o:p>
0.22
5.75
0.02
175.37
0.75
709.47
3.02
1.82
0.01
旗杆村
649.19
27.49
0.12
35.04
0.15
6.47
0.03
9.29
0.04
570.5
2.43
5.58
0.02
南田村
730.87
18.74
0.08
13.79
0.06
2.69
0.01
693.1
2.96
5.55
0.02
台子畈村
667.60
112.25
0.48
33.05
0.14
12.4
0.05
478.67
2.04
15.37
0.07
老门村
1920.23
76.74
0.32
36.70
0.16
10.57
0.05
9.90
0.04
1766.75
7.53
22.47
0.10
马河村
635.86
131.46
0.56
32.03
0.14
11.72
0.05
423.27
1.8
21.45
0.09
武胜关村
1946.85
227.23
0.97
115.63
0.49
80.89
0.34
41.91
0.19
3.46
0.01
6.87
0.03
1506.36
6.43
14.56
0.06
合计
23454.93
1875.57
8.00
1496.15
6.39
348.22
1.48
414.61
1.77
30.09
0.13
521
2.22
18646.28
79.5
203.02
0.87

附表4 李家寨镇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建设项目一览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占地总
规模
占用耕地
规模
建设期限
交通建设项目
1
京港澳高速公路至鸡公山旅游快速通道
新建
56.00
18.95
2006-2020
2
龙华寺-龙坡山
新建
2.77
0.00
2006-2020
3
大王村-万冲村
新建
6.29
0.00
2006-2020
4
桃花寨-老门村
新建
8.20
0.00
2006-2020
5
云水寺-龙泉寺
新建
2.09
0.00
2006-2020
6
武胜关-撞子冲
新建
3.13
0.00
2006-2020
7
当谷山公路
改扩建
9.77
0.00
2006-2020
8
新店-谭家河乡
改扩建
5.75
0.00
2006-2020
合计
38
0.00
水利建设项目
1
朝天河河堤加固
扩建
2
0.00
2006-2020
合计
2
0.00
附表5  李家寨镇规划期内文化旅游项目一览表
单位 :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地点
用地规划
1
李家寨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续建
鸡公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
80
2
李家寨镇休闲运动村建设项目
新建
鸡公山山下风情小镇附近
60
3
李家寨镇特色文化旅游休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新建
李家寨镇内沿      朝天河区域
20
4
五星温泉休闲度假村项目
新建
改扩建
南新店村鸡公山风景名胜区入口处
10
5
旅游客运车站
改扩建
南新店村鸡公山风景名胜区入口处
20
6
大型停车场
新建
南新店村鸡公山风景名胜区入口处
20
7
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购物广场和批发市场项目
新建
南新店村鸡公山风景名胜区入口处
40
8
桃花寨生态景区
改扩建
老门村、老湾村
8.81
9
金鼎生态景区
改扩建
清水村
1.71
10
龙袍山生态景区
改扩建
谢桥村
1.97
11
休闲山庄建设项目
新建
南新店村
20
12
龙泉寺塘湾陵园建设项目
改扩建
龙泉寺村
7.51
合计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