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信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1
第一节 市情概况. 1
第二节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4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7
第二章 战略定位与土地利用目标. 10
第一节 战略定位. 10
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10
第三节 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和战略任务. 12
第四节 土地利用基本原则. 12
第五节 土地利用目标. 13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17
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7
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9
第三节 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 28
第四节 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及各县城区土地利用. 31
第四章 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37
第一节 积极推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37
第二节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39
第三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40
第四节 建立保障粮食生产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41
第五章 发展壮大特色农业集聚区. 43
第一节 保障名优茶叶生产用地. 43
第二节 合理安排特色畜牧养殖业用地. 44
第三节 合理安排花木、名贵中草药、精品园建设等发展用地 45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8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48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49
第三节 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 50
第四节 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 51
第七章 推进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建设. 53
第一节 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用地. 53
第二节 积极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 55
第八章 加强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60
第一节 以保护为前提规划开发建设. 60
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62
第三节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63
第九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65
第一节 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65
第二节 强化土地利用功能区调控. 67
第三节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73
第四节 加强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75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7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结合信阳市实际编制了《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规划》全面分析了信阳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市情概况
信阳市位于河南省最南部,东毗安徽、南邻湖北,处于鄂豫皖三省的交界处,大别山北麓与淮河上游之间,土地总面积18908.27平方公里。信阳市现辖8县2区,2005年全市总人口787.5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62.24 万人,城镇人口225.31万人,城镇化率为28.60%,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16人。
信阳地势南高北低,是岗川相间、形态多样的阶梯地貌。西部和南部是由桐柏山、大别山构成的豫南山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36.9%。中部是丘陵岗地,位于豫南山地以北,明港、寨河、固始连线以南,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38.5%。该区梯田层层,河渠纵横,塘堰密布,水田如网,是信阳的粮食生产基地。北部是平原和洼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24.6%。其中平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17%,洼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7.6%,主要分布在淮河两岸。
信阳市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植被地带性变化显著,淮河以南为北亚热带植被,淮河以北为暖温带植被,植物群落为落叶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全市气候宜人,雨量丰沛,植被茂密,山青水秀,拥有鸡公山、南湾湖等一大批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市,是淮河源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地带,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美称。全市水资源总量占河南省总量的22%,水环境质量是全省最好的两个市之一;森林覆盖率达到30%,远远高于全国16.5%、全省19.8%的平均水平,空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第一。
信阳矿产资源丰富。全市已探明矿产地178处,大型矿11处,特别是非金属矿分布集中,储量丰富。上天梯非金属矿为亚洲第一大非金属矿,总储量7.3亿吨,其中珍珠岩储量1.2亿吨,占全国50%以上,膨润土5亿吨,浮石5600万吨。此外,还有二氧化硅矿800万吨,金红石矿100万吨,锌矿100万吨,钼矿6.5万吨等。
信阳市农林牧产品资源丰富,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四大红麻生产基地之一,年产量分别占全省的10%和80%以上。农产品水稻、麻类、水产等产量均居河南省首位,特别是信阳毛尖饮誉海内外,屡次荣获国内、国际金奖,是全国十大名茶之一。甲鱼、樱桃谷鸭、淮南猪、固始鸡等久负盛名,拥有全国闻名的甲鱼养殖基地和亚洲最大的樱桃谷鸭繁育基地,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
信阳市经济发展迅速。近年来,信阳市经济社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逐步形成了以冶金、机械制造、化工、食品,电力、纺织、建材、医药为主要支撑的八大支柱产业体系。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76.85亿元,实现利税16.4亿元。全市GDP总量由1996年的176.6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503.4亿元,其中二、三产业增加值由102.6亿元增长到343.9亿元。近年旅游、餐饮、商贸、房地产、中介等服务业蓬勃发展,已成为信阳市增加就业、繁荣经济的重要途径。
信阳市是典型的劳务经济大市。2000年以来,信阳市各级政府设立了劳务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创出了劳务培训、双向维权、“金桥工程”、“回归工程”四大亮点,走出了一条贫困地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成功之路,催生了一些知名的劳务品牌,如平桥、浉河的建筑、商城的厨师、光山的服装、淮滨的电焊、潢川的园艺、息县的保安、新县的涉外劳务等,形成了全国闻名的“信阳现象”。2005年全市外出务工人员212万人,劳务收入123亿元,是全市财政收入的9.2倍,占全市农民纯收入的60%以上。
信阳市交通条件优越。境内京广铁路、京九铁路与宁西铁路在信阳形成“铁路双十字交叉”,京珠高速、大广高速与沪陕高速在信阳形成“高速双十字交叉”,106国道、107国道与312国道在信阳形成“公路双十字交叉”,南距武汉天河机场、北距新郑机场、东距阜阳机场、西距南阳机场均在200-300公里之间。淮河水运的淮滨港口直达华东及沿海地区。发达的交通网络,使信阳成为重要的公路、铁路交通枢纽城市之一。2005年底,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7689公里,居全省第二,被确定为全国44个(全省7个)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城市之一。
信阳市旅游文化资源丰富。南北文化在此交融荟萃,形成了兼收并蓄的文化特征,呈现出豫风楚韵的特色。全市“山、水、林、寺、泉、茶、红”融为一体,景区、景点星罗棋布,具有一“绿”一“红”两大资源优势。旅游业已形成了以鸡公山、南湾湖、汤泉池为依托的生态旅游,以新县“红色景区”为依托的红色旅游,以灵山寺、贤隐寺、净居寺为依托的宗教旅游三大“特色”。
第二节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信阳市2005年土地总面积1890827.21公顷,其中农用地1492248.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92%;建设用地227388.12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03%;未利用地171190.2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05%。
(一)农用地
2005年全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492248.8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8.92%。
耕地:面积为790673.1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1.82%。其中旱地面积272261.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4.43%;灌溉水田面积505510.7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3.93%;水浇地面积12900.9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4.43%,占1.63%。耕地集中分布于广大丘陵和平原区域。
园地:面积为40394.99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4%,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和浅山丘陵区。
林地:面积为456201.1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13%,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区。
牧草地:面积为7463.72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39%。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和浅山丘陵区。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97515.96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45%,分布全市各乡村。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为9296.32公顷;农村道路面积为22587.04公顷;坑塘水面面积为85408.58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为37815.04公顷;田坎面积为42408.97公顷。
(二)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27388.12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03%。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75271.4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27%。其中城市用地面积为568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24%;建制镇用地面积为21305.2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2.16%;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37869.2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8.66%;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041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94%。
交通水利用地:包括交通用地、水利用地,面积为42663.2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6%。其中:交通用地面积10700.31 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25.08%;水利用地面积31962.9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74.92%。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面积9453.4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50%。
(三)未利用地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171190.2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05%。其中水域面积38873.18 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2.71%;滩涂沼泽面积38688.16公顷,占22.60%;自然保留地面积93628.86公顷,占54.69%。
二、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性明显。信阳市处于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地貌形态多样,土地利用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特征。在各类用地中,耕地所占的比重最大,占土地总面积的 41.82 %,其中灌溉水田占耕地总面积的63.93%,是全省水稻生产主产区。园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4%,主要为“信阳毛尖”茶园。信阳林地面积大,林木覆盖率高,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高达24.13%,远高于全省18.24%的平均水平。
——土地资源及其利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南部山区林地面积较大,可以林业为主实行多种经营全面开发。中部垄岗丘陵区耕地面积大,养殖水面多,各种地类齐全,适宜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北部平原区土地垦殖率较高,人均耕地多,地势平坦,有利于机械化耕作,是建立商品粮、棉油基地的好地方。城镇郊区土地肥沃,交通方便,菜地面积集中,为实行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生产力,提供了重要的有利条件。
——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较大,有较大整治潜力。2005年底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37869.2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29%,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0.6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245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标准150平方米的控制上限。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均耕地资源不断下降,土壤肥力较低。2005年底全市耕地总面积790673.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41.82 %,低于全省47.87 %的平均水平。人均耕地也呈逐年下降趋势,从1996年的人均1.63亩下降到2005年的人均1.50亩,仅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的43%,人地矛盾日益尖锐。另一方面,根据土壤养分含量状况、土壤障碍层次及地力产量划分土壤高中低水平,全市中低产土壤占耕地面积的2/3左右。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制约因素较多。据国土资源专项调查与评价,2005年信阳市共有宜耕后备土地资源94528.01公顷,对其开发既有来自生态保护等政策方面的制约,又有地形坡度大、水资源缺乏等自身条件的限制,开发难度较大。
——城乡土地统筹安排欠缺。由于沿袭城乡二元发展模式,重城镇轻农村,再加上考核机制、投入收益机制、保障措施等不尽完备,对城乡土地的统筹安排和统筹利用明显欠缺,对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利影响,致使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能够得到优化,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益。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低。2005年信阳市单位建设用地国内生产总值、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分别为22.14万元/公顷、15.12万元/公顷,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9.2万元/公顷和40.4万元/公顷),与郑州市的102.9万元/公顷和98.4万元/公顷相比,差距更大。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信阳市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京广城镇发展带、黄淮海城镇发展轴和宁西城镇发展轴交汇处农工贸旅游综合发展市,努力建设鄂豫皖交界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建成淮河源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茶都、旅游中心的关键时期,是土地利用供需矛盾与其他各种问题的凸现期,同时也是必须抓住的改进土地管理、推动土地利用转型的战略机遇期。
——耕地保护压力更重。推进城镇化,加强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均需要以大量用地为支撑,从而形成对用地的刚性需求。2005年,信阳市城镇化率仅为28.60%,低于全省同期30.7%的平均水平。按照规划,到2010年信阳市城镇化率将达到40%左右、2020年将达到50%以上,形成了对城镇用地的巨大需求,而规划期内加快建材等工业建设,落实京广铁路客运专线信阳段、宁西铁路复线、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出山店水库等重点项目也需要占用大量土地。作为黄淮四市之一,《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黄淮四市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出台为信阳市经济和社会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将加大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量,进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很大压力。另一方面,为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定与提高,规划期内需要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但是全市土地后备资源集中地区水资源条件、地形条件等较差,且根据生态保护要求,只能适度开发,主要的补充耕地潜力在农村居民点整理,而农村居民点整理难度大、成本高,补充耕地难度越来越大。
——实现由工业小市向工业大市跨越的目标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要求。信阳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城镇建设滞后,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带动下,新一届市委提出了争做中原崛起后起之秀,建设魅力信阳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工业小市向工业大市、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中等城市向区域性中心城市跨越。规划期内,信阳市将继续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略,依托园区办工业,形成以冶金、机械制造、化工、电力、食品、制药、纺织和建材为特色的主导产业,促进工业经济持续提速增效。而这些都将对当前和未来的全市土地利用产生巨大影响。
——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期内,要以建设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在用地需求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积极建设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统筹城镇与农村发展,统筹发展现代工业与生态农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村镇建设样板区、生态环境友好区、城乡统筹先行区等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生态茶都建设对城市土地利用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为建成淮河源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打造魅力信阳,加快城市发展,规划期内,信阳市将紧紧抓住“山、水、茶”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山清水秀、豫楚文化交融的优势,推动生态大市建设,进而推动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将山水风光游、红色文化游、生态休闲游、茶文化游等旅游项目推向全国。中国茶都、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发展理念,将为信阳市中心城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创造和谐、宜居环境提供良好的机遇。
第二章 战略定位与土地利用目标
第一节 战略定位
区域定位:信阳市位于京广城镇发展带、黄淮海城镇发展轴与宁西城镇发展轴交汇处,处于中原城市群的辐射层,是鄂豫皖交界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淮河源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著名茶叶生产与贸易基地,医药与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非金属矿产品开采与加工业基地。
城市定位:生态茶都,宜居城市,鄂预皖交界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工贸旅游综合发展,具有山水园林风貌的区域中心城市。
在未来的发展中,信阳市应充分发挥两大经济区交界处、三大城镇与产业发展带(轴)交汇处的区位优势,继续加强与省会郑州以及省内其他城市的经济合作;主动面向长江中游经济区,参与到武汉和合肥两大中心城市区域经济体系建设之中,大力开展经济协作;利用交通枢纽、区位和资源、环境优势,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推进信阳市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发展战略:
——实施“三大跨越”:推进工业小市向工业大市跨越;推进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推进中等城市向区域性中心城市跨越。
——建设特色城市:以建设生态信阳和中国茶都为特色,以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为主线,以建设宜居城市为功能定位,以打造鄂豫皖三省交界处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培育具有较高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信阳市中心城区。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发展,重点倾斜,把信阳市打造成为粮食生产核心区、特色农业集聚区、村镇建设样板区、生态环境友好区、城乡统筹先行区。积极探索在平桥区、浉河区进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新途径。
发展目标:
――宏观经济目标。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左右,2010年末,全市生产总值达到92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1300元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21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4900元,实现翻两番。
――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到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20:45:35;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68%;城镇化率达到38%;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的比重下降到50%左右。到2020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90%以上,非农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达60%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5年累计投资2800亿元;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9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到590公里以上;发电机组容量达到350万千瓦左右。
――可持续发展目标。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15万以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6%以上,城市绿化率达到38%;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到2020年,总人口控制在880万以内,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全市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环境容量总量控制要求;森林覆盖率达到38%以上,建成淮河源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三节 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和战略任务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信阳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战略任务是: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指标,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区域、城乡土地利用。
第四节 土地利用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县城、重点建制镇用地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与生态多样性。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保护生物多样性,切实加强对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第五节 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确定信阳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为: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规划期内全市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保有量始终保持在79.07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8.64万公顷以上。
――重大发展用地得到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和主发展轴带312国道、沪陕高速公路、宁西铁路复合的交通线中心城镇发展用地、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得到保障。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城镇工矿存量用地盘活面积达到2842公顷,2020年达到3053公顷;2005年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和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2.14万元/公顷、15.12万元/公顷,2010年分别达到38.97万元/公顷、31.18万元/公顷;2020年分别达到83.14万元/公顷、74.83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66平方米分别降到2010年的136平方米和2020年的119平方米。
——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按照信阳市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依据《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所确定的城乡统筹先行区目标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到2020年,率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样板,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0 %以上。
——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492248.88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1502032.04公顷,2020年的1518996.48公顷,期内净增加26747.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控制在179200.45公顷,2020年控制在182400.4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10年增加到56889.67公顷,2020年增加到70189.67公顷。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规划期内,结合中低产田改造和潢川、罗山、商城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整治基本农田面积达到180214公顷,确保基本农田质量逐步提高。2005~2010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5550公顷,2011~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0263公顷,保质保量完成“占一补一”任务。
——水土流失和土地污染状况明显改善。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每年治理水土流失的面积不少于900公顷,森林覆盖率2020年达到38%以上,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专栏一 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指标
指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790673.10 790673.10 790673.10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686406 686406 686406 约束性
园地面积 40394.99 41700 4330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456201.11 471300 498600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 7463.72 7463.72 7463.72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27388.12 236090.12 252590.12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75271.45 179200.45 182400.45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7402.24 43292.24 53692.24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未利用地规模 52116.66 56889.67 70189.67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8702 1650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7426 13074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5281 9779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5550 10263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66 136 119 约束性
注:1.2005年现状数由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转换确认;2.2005年人口数来源于《2006年信阳市统计年鉴》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稳步增加农用地面积。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492248.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92%;2010年增加到1502032.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44%;2020年增加到1518996.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34%;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农用地分别增加9783.16公顷、26747.6公顷。
——严格保护耕地。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为79067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82%;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均不低于790673.10公顷。
——适当增加园地。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为40394.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4%;规划至2010年园地增加到41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1%;2020年增加到43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305.01公顷、2905.01公顷。
——逐步增加林地。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为45620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13%;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增加到471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93%;至2020年增加到498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37%;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5098.89公顷、42398.89公顷。
——稳定牧草地。规划期内牧草地面积稳定在7463.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9%,与2005年相比面积保持不变。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97515.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5%;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减少到19089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0%;至2020年减少到178959.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6%;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6620.74公顷、18556.3公顷。
合理增加建设用地。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227388.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3%;规划至2010年调整为236090.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9%;至2020年调整为252590.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6%;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8702公顷、25202公顷。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7402.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8%;至201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43292.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至2020年增加到53692.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4%;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5890公顷、16290公顷。
——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37869.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9%;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35908.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9%;至2020年调整为128708.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1%;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1961公顷、9161公顷。
专栏二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2005年 期间面积增减 2010年 期间面积增减 2020年
面积(1) 比重 (2)-(1) 面积(2) 比重 (3)-(1) 面积(3) 比重
土地总面积 1890827.21 100.00% 0 1890827.21 100.00% 0 1890827.21 100.00%
农 用 地 耕地 790673.1 41.82% 0 790673.1 41.82% 0 790673.1 41.82%
园地 40394.99 2.14% 1305.01 41700 2.21% 2905.01 43300 2.29%
林地 456201.11 24.13% 15098.89 471300 24.93% 42398.89 498600 26.37%
牧草地 7463.72 0.39% 0 7463.72 0.39% 0 7463.72 0.39%
其它农用地 197515.96 10.45% -6620.74 190895.22 10.10% -18556.3 178959.66 9.46%
小计 1492248.88 78.92% 9783.16 1502032.04 79.44% 26747.6 1518996.48 80.34%
建 设 用 地 城乡
建设
用地 城镇工矿 37402.24 1.98% 5890 43292.24 2.29% 16290 53692.24 2.84%
农村居民点 137869.21 7.29% -1961 135908.21 7.19% -9161 128708.21 6.81%
小计 175271.45 9.27% 3929 179200.45 9.48% 7129 182400.45 9.65%
交通水利用地 42663.27 2.26% 4605 47268.27 2.50% 15664 58327.27 3.08%
其他建设用地 9453.4 0.50% 168 9621.4 0.51% 2409 11862.4 0.63%
小计 227388.12 12.03% 8702 236090.12 12.49% 25202 252590.12 13.36%
未利用
地 水域 38873.18 2.06% 0 38873.18 2.06% 0 38873.18 2.06%
滩涂沼泽 38493.69 2.04% -521.25 37972.44 2.01% -3525.69 34968 1.85%
自然保留地 93823.34 4.96% -17963.91 75859.43 4.01% -48423.91 45399.43 2.40%
小计 171190.21 9.05% -18485.16 152705.05 8.08% -51949.6 119240.61 6.31%
——增加交通水利用地。2005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2663.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规划至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到47268.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至2020年增加到58327.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 08%;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4605公顷、15664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9453.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0%;规划至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到962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至2020年增加到1186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3%;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68公顷、2409公顷。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171190.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5%;规划至2010年面积调整为152705.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8%;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119240.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1%;与2005年相比,通过开发分别减少未利用地18485.16公顷、51949.60公顷,使全市土地利用率2010年达到91.92%,2020年达到93.39%。
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根据信阳市岗川相间、形态多样的阶梯地貌和亚热带与暖温带过渡地带的特殊自然条件,在现有的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商城鲶鱼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固始淮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商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山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信阳黄缘闭壳龟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四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加强淮河源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区域独特的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和南湾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加强淮河流域水土保持林建设,保持境内山水平川的整体形态,维系河道、湖泊及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依托大别山、桐柏山和淮河干支流,构建以山体、河流、湖泊湿地等为主体的陆相、水相生态脉络相互交融、相得益彰的国土生态屏障。此类自然保护区共有13个,规划面积115911公顷,对涉及用地要按规划划定控制区和核心区,对控制区允许进行与保护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核心区为禁止建设区。
优化农用地布局。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划布局的要求,优化全市农用地布局,充分考虑各地受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等自然因素影响的土地适应性,结合各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等经济社会因素,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进行,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合理安排好园地和林业用地。
——耕地布局。以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耕地质量,继续实施优质农产品产业工程,积极稳妥地扩大优质水稻、弱筋小麦、“双低”油菜种植面积,全面推进大宗粮食作物的优质化进程。规划期内全市耕地面积保持稳定,但在各县(区)的分布面积有所调整,其中中心城区建设涉及的两区(浉河区、平桥区)规划耕地面积比2005年减少3968公顷,其它八县耕地面积都比2005年略有增加,共3968公顷。
——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基本农田核减。根据省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信阳市有13200公顷基本农田核减空间。核减方案如下:一是将信阳市中心城区、各县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的基本农田及省级产业集聚区发展区内的基本农田核减掉。浉河、平桥两区共核减6127公顷,其中浉河区1557公顷(五星办事处280公顷,湖东办事处30公顷,金牛山办事处166公顷,南湾管理区481公顷,鸡公山管理区200公顷、淮干滩区、出山店水库移民400公顷),平桥区4570公顷(羊山新区1354公顷,工业城2324公顷,上天梯292公顷、淮干滩区、出山店水库移民600公顷)。二是将剩余的7073公顷的基本农田核减指标按比例分配至各县(区),由各县(区)根据需要确定核减地域。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依据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信阳市农用地分等成果,在核减掉13200公顷基本农田的基础上,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全市共调出基本农田49413.4公顷,占全市核减后基本农田面积的比例为7.20%;调入基本农田49413.4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为7.20%。在调出的49413.4公顷基本农田中,市中心城区调出基本农田5760公顷,其中用于重大工程调出4097公顷,基本农田缓冲区调出1663公顷;县城规划区调出4383.85公顷,产业集聚区控制区调出2680公顷,建制镇镇区调出4889.03公顷,新农村建设用地调出12065.38公顷,基本农田缓冲区调出17132.14公顷,重大工程2503公顷,调整前后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
调入基本农田的平均等别为六等,调出的基本农田的平均等别为五等,确保了调整后基本农田的平均等别有所提高。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比例,调整前为1.44%,调整后为1.22%,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的比重有所降低。全市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后,连片15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比例由原来的78%增加85%,集中程度或连片程度都有所提高。
专栏三 信阳市基本农田面积核减表
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 2005年保护面积 上轮规划指标 核减面积 核减比例 核减后面积
浉河区 28378 28378 1834 6.46% 26544
平桥区 69495 69495 5096 7.33% 64399
罗山 77550 77550 805 1.04% 76745
光山 73250 73250 760 1.04% 72490
新县 15650 15650 162 1.04% 15488
商城 47450 47450 489 1.03% 46961
固始 135298 135298 1414 1.05% 133884
潢川 75860 75860 791 1.04% 75069
淮滨 66450 66450 692 1.04% 65758
息县 110225 110225 1157 1.05% 109068
合计 699606 699606 13200 1.89% 686406
专栏四 信阳市基本农田调整面积平衡表
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 核减后面积 调出面积 调出比例 调入面积 调入比例 新一轮规划指标
浉河区 26544 1854 6.98% 305 1.15% 24995
平桥区 64399 3906 6.07% 1731 2.69% 62224
罗山 76745 5134 6.69% 5587 7.28% 77198
光山 72490 4000 5.52% 4431 6.11% 72921
新县 15488 2191 14.15% 2334 15.07% 15631
商城 46961 3696.38 7.87% 3966.38 8.45% 47231
固始 133884 9696.12 7.24% 10509.12 7.85% 134697
潢川 75069 6644.29 8.85% 7096.29 9.45% 75521
淮滨 65758 5369.61 8.16% 5809.61 8.83% 66198
息县 109068 6922 6.35% 7644 7.01% 109790
合计 686406 49413.4 7.20% 49413.4 7.2% 686406
——园地布局。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园地发展应逐步由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提高上来,即完成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规划期间应控制园地发展规模,重点向浅山、丘陵、台地和荒坡地发展,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平原区园地面积要基本稳定,老龄园要逐步改造,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新果园;加强新增园地及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重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着力发展优质果园、茶园,建立优质果产品、茶基地。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增加2905.01 公顷,其中新县园地增加面积最大,为588公顷,其次为浉河区和商城县,园地增加面积分别为448公顷和434公顷。
——林业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净增林地面积42400公顷。林地布局要紧紧围绕国家现代林业生态示范市建设,为构建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创造条件,大力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重点抓好淮河防护林、国家重点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鸡公山——董寨——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黄柏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工程建设。积极支持潢川县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商城桂花产业、浉河区五云名优绿色茶叶、新县油茶产业化、息县“三杉”农田林网等示范项目建设。在立地条件好的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四旁”空闲地,建设一批以速生生态林、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加强对林业用地后备资源的保护,对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农用地,要合理安排发展林业用地,每个县区要有不少于2000公顷作为发展林业用地后备资源。
新县、商城、光山南部、罗山南部和浉河区,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山区综合开发,建立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体的生态安全维护屏障,同时建立一批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林业基地。
固始中部、息县南部、潢川中南部、光山中北部、罗山中北部、平桥区等,扩大有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建立优质高效用材林、经济林、工业原料林基地。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营造水土保持林,条件较好地方建立林业后备资源基地。
息县中北部、淮滨、固始北部和潢川北部等,建设以平原农田综合防护林体系和以商品林基地为主体的持续、高效平原林业,构筑平原农区抗御自然灾害的林业生态屏障,确保农业高产、稳产。
固始和淮滨东北部,息县东南部,大力营造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以统筹城乡建设为重点,优化全市建设用地布局。要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原则,保障重点地区、重要项目用地,推进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功能性和合理分区,体现不同组团的协调性。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信阳市是河南省京广城镇发展带、黄淮海城镇发展轴与宁西城镇发展轴交汇处的农工贸旅游综合发展城市。在全省城镇发展体系格局下,构筑信阳市域内城镇体系网络。
根据市域城镇布局形态、城镇发展特点和城镇化发展要求,确定了信阳市“一主两副多点”的城镇发展格局。
“一主”即中心城区,包括平桥区和浉河区。是全市的政治、文化、商业、金融、交通和科技中心,工贸旅游综合发展、具有山水园林风貌的区域中心城市。规划期内,将以物流、装备、冶金、机械制造、化工、高新技术、茶叶深加工等产业为发展重点。
“两副”即潢川县城和固始县城。潢川县城作为信阳市的副中心城市,豫东南的交通信息枢纽,规划期内,要依托资源优势,将物流、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固始县城作为豫东南部商贸中心城市,信阳市的副中心和东部工业重镇,多产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城市,规划期内,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将重点发展茶叶、木材加工、食品加工、轻纺等产业。
“多点”指抓好罗山县城、光山县城、新县县城、淮滨县城、商城县城、息县县城建设,积极培育中心镇和沿边镇,促进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
按照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布局、职能分工以及各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资源分布状况、产业结构等,合理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布局。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提升其规模等级和经济辐射能力;合理增加两轴带上的重点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其重点产业发展用地;其它小城镇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适当增加用地规模。大力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特色产业集聚区的形成和产业间的功能互补,实现产业间的融合和土地的集约利用。根据协调发展、统筹布局的要求和各地的实际,合理调整工矿用地布局。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明港作为城市重工业基地,加强环境治理,东部濒临淮河地带限制重污染工业的发展。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结合《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所定的村镇建设样板区目标,到2020年,建制镇达到120个,人口规模达到1500人以上的中心村(含乡政府所在地)达到2000个。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要重点保障中心村建设用地,按村镇建设人均150平方米计,需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自求平衡解决中心村建设用地17200余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坚持枢纽优先、适度超前的发展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市交通建设用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期内建设石武快铁、京港澳高速公路复线、宁西铁路复线等重点建设项目。规划期内,安排交通建设用地3595公顷。
保障大中型水库建设、治淮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粮食核心区农田水利建设等用地需求。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快建设一批防洪除涝和具有综合效益的骨干水利工程。促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保障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为重点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规划期内,安排水利建设用地12069公顷。
第三节 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
合理控制产业集聚区用地规模。保障发展区,适当预留控制区。
对于产业集聚区用地安排,建成区要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发展区用地已纳入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将控制区内的基本农田调出,为产业集聚区发展预留空间。
规划期内信阳市共有15个产业集聚区纳入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规划面积17220公顷,其中建成区面积4410公顷、发展区面积6690公顷、控制区面积6120公顷,共安排发展区用地指标6690公顷,该指标纳入相应的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
一、潢川经济开发区集聚区
位于潢川县城东,东至七里岗,南至王香铺,西至城区,北至宁西铁路,以物流、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300公顷,发展区规模59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400公顷。
二、信阳产业集聚区
(一)信阳工业城产业集聚区
位于信阳市中心城区东北方向,东至五里镇闵岗村;南至平桥镇刘洼村、五里镇闵岗村、牌坊村;西至平桥镇刘洼村、马岗村;北至平桥镇马岗村、五里镇袁寨村,以装备、化工、高新技术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760公顷,发展区规模75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530公顷。
(二)羊山新区产业集聚区
位于信阳市中心城区北部,东至龙飞山办事处银钱村、二十里河村;南至北环路;西至京广铁路;北至龙飞山办事处二十里河村,以茶叶深加工、高新技术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570公顷,发展区规模42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740公顷。
三、信阳明港产业集聚区
位于平桥区明港镇,东至京广铁路,南至凯旋大道,西至兴港大道、明港镇龚庄村宋庄组,北至明河,以冶金、机械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300公顷,发展区规模50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70公顷。
四、固始县城产业集聚区
位于固始县城西,东至蓼城大道,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信合大道,以食品加工、轻纺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450公顷,发展区规模52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460公顷。
五、息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息县东北部,东至澺河,南至原罗淮路南侧,西至五一水库西侧,北至息包路东侧,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300公顷,发展区规模33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400公顷。
六、新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新县新集镇、浒湾乡,东至京九铁路,南至 新集镇扒棚居委会,西至西大山,北至浒湾乡华湾村,以医药、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200公顷,发展区规模30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400公顷。
七、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
位于信阳市浉河区金牛山街道办事处,东至京广铁路,南至城市建成区,西至107国道,北至浉河区双井街道办事处。以物流为主导产业,兼容轻工和高科技产业。建成区规模240公顷,发展区规模35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400公顷。
八、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
位于光山县城南,东至斛山乡赵桥村、鄢墩村,南至槐店乡望城村、晏岗村,西至槐店乡冯河村、珠山村,北至小潢河(官渡河),以羽绒服装加工、茶叶、粮食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130公顷,发展区规模40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400公顷。
九、罗山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罗山县县城东南方向,东至龙山乡常岗村,南至宁西铁路,西至开武公路,北至龙山乡沈畈村,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160公顷,发展区规模39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300公顷。
十、信阳市平桥产业集聚区
位于平桥城区东部,东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至浉河,西至中心城区,北至312国道,以食品、机械装备、新型建材、电子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220公顷,发展区规模64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280公顷。
十一、淮滨县桂花岗产业集聚区
位于淮滨县北岗,东至王家岗乡,南至东湖北岸,西至红云路,北至京九铁路,以纺织、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130公顷,发展区规模30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360公顷。
十二、商城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商城县北部,东至河凤桥乡,南至河凤桥乡,西至省道S216,北至上石桥镇,以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服装、生物制药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300公顷,发展区规模30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300公顷。
十三、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区
位于信阳市平桥区内,东至五里镇南灌渠;南至浉河南灌渠;西至五里镇七桥村;北至浉河,以非金属矿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260公顷,发展区规模30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400公顷。
十四、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
位于固始县陈淋子镇,东至史河;北至信叶高速;西至古城村民组;南至宁西铁路,以茶叶、木材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40公顷,发展区规模20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200公顷。
十五、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潢川县城西南,东至城区南至付店镇新胜村,西至何店村,北至312国道,以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为主导产业。建成区规模170公顷,发展区规模400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490公顷。
第四节 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及各县城区土地利用
一、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一)合理确定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2005年末,信阳市中心城区用地面积5680公顷,人口53.74万人,人均城市用地105.70㎡。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控制规模6280公顷,中心城区人口66.04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5㎡;2020年中心城区控制规模9300公顷,中心城区人口100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3㎡,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3620公顷(含羊山、信阳工业城、平桥、浉河产业集聚区发展区用地1930公顷)。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主要向东北方向发展,大体控制在现有的建成区和浉河区以北,京珠与沪陕高速公路以西、以南的范围内。总体布局由“一主四副”五个片区组成,分别为行政中心片区、老城片区、平桥片区和文教科技片区、生态旅游片区。
(二)合理划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在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扩展边界)。信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是综合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城市发展趋势判断、空间拓展模式、主要发展方向、基本农田调整潜力、农村居民点减少潜力等因素基础确定的。信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为北至顾岗水库,西至南湾水库西北边,东至京珠高速。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为10.86平方公里,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的30%。
二、各县城区用地布局
(一)潢川县城
潢川县城作为信阳市的副中心,豫东南交通信息枢纽,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轻工、商贸业为主的中等城市。
潢川县城区:现有城区规模2150公顷,城镇人口25.8万人,人均95平方米; 2010年城区规模2786公顷,城镇人口32.77万人(其中双栖人口9.77万人),人均100平方米(其中双栖人口按0.6进行当量折算);2020年城区规模392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774公顷,城镇人口44.07万人(其中双栖人口12.77万人),人均100平方米(其中双栖人口按0.6进行当量折算)。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为532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的30%。
规划期内,潢川县城区主要向南和西南发展,规模边界北至宁西铁路,西至付店镇首集村,东至火车站开发区,南至城关镇沙河店村,形成四大片区夹一古城街区组团的星状城市布局形态。
(二)固始县城
固始县城作为豫东南部商贸中心城市,信阳市的副中心和东部工业重镇,多产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城市;固始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
固始县城区:现有城区规模2945公顷,城镇人口24.2万人,人均121平方米; 2010年城区规模3600公顷,城镇人口33万人,人均109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447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528公顷,城镇人口50万人,人均90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为458.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的30%。
规划期内,固始县城区的发展方向为沿线发展,向南为主。规模边界北至北环路,西至西环路,东至史河,南至南环路。
(三)罗山县城
罗山县城作为信阳市的卫星城,规划期内应发展为以工贸、旅游服务为主导的综合性城镇。
罗山县城区:现有城区规模1350公顷,城镇人口11.3万人,人均119平方米; 2010年城区规模1681公顷,城镇人口14.7万人,人均114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226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14公顷,城镇人口25.2万人,人均90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为27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的30%。
规划期内,罗山县城区的发展方向为东西并进,南调北控,规模边界北至北外环外3000米,西至西外环外3000米,东至东外环,南至宁西铁路和信叶高速公路。
(四)光山县城
光山县城作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规划期内应发展以建材、轻工、食品等行业为主的行业。
光山县城区:现有城区规模1554公顷,城镇人口12.96万人,人均120平方米; 2010年城区规模1890公顷,城镇人口16.5万人,人均114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251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56公顷,城镇人口26.26万人,人均95.6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为286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的30 %。
规划期内,光山县城区的发展以向东、向北发展为主,规模边界北至沪陕高速,东至大广高速,南至龙山干渠,西至周党路。
(五)息县县城
息县县城作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规划期内应发展以轻工、建材、食品为主的行业。
息县县城区:现有城区规模1120公顷,城镇人口9.98万人,人均112平方米; 2010年城区规模1380公顷,城镇人口13.2万人,人均104.5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195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31公顷,城镇人口19.51万人,人均90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为249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的30%。
规划期内,息县县城区发展以向东、向北发展为主,规模边界东至息寨路东1500米,南至淮河,西至化肥厂西1500米,北至罗淮路北3000米。
(六)淮滨县城
淮滨县城作为淮河上游水陆转运基地,规划期内应发展以食品、轻工、航运、造船工业为主的行业。
淮滨县城区:现有城区规模1564公顷,城镇人口13.37万人,人均117平方米; 2010年城区规模1806公顷,城镇人口16.43万人,人均110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232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62公顷,城镇人口22.82万人,人均102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为228.6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的30%。
规划期内,淮滨县城区以向北发展为主,规模边界北至罗阜高速,西至台头乡,东至王家岗乡,南至淮河。
(七)商城县城
商城县城作为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规划期内应发展为鄂豫皖三省交界的商贸、旅游城镇。
商城县城区:现有城区规模1140公顷,城镇人口9.24万人,人均123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1332公顷,城镇人口11.45万人,人均116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16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65公顷,城镇人口15万人,人均107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为139.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的30%。
规划期内,商城县城区的发展方向是近期重点发展城西,远期重点发展城北,适度发展城东、城南。规模边界西至灌河,南至铁佛寺水库、下马河干渠,东至凉水井村、何店村,北至河凤桥乡十里头村、鲇鱼山乡马岗村、新华村。
(八)新县县城
新县县城作为革命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期内应发展以食品、制药、商业及旅游服务为主的行业,从而成为综合性城镇。
新县县城区:现有城区规模1036公顷,城镇人口7.62万人,人均136平方米; 2010年城区规模1227公顷,城镇人口10.22万人,人均120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146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27公顷,城镇人口12.95万人,人均113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为128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的30%。
规划期内,新县县城区的发展沿小潢河向北发展,适当向南发展,规模边界北至浒湾乡华湾村,西至西大山,东至新集镇代咀村,南至泗店乡付山村。
第四章 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信阳市的粮食产量占全省的十分之一,连续两年超过一百亿斤。作为全省重要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大市,规划期内必须不断巩固和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通过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程,把发展粮食生产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到2020年,使信阳市的粮食产量提高到135亿斤,充分发挥信阳市在打造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应有的作用。
第一节 积极推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信阳市粮食生产核心区的主体范围。按照《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规划》,信阳市粮食核心区主体范围确定在除新县外的其他9个县(区),包括浉河区、平桥区、潢川县、光山县、固始县、商城县、罗山县、息县和淮滨县,占全市耕地面积的97.83%,其中固始县和息县为河南省粮食生产重点县(全省24个)。
信阳市粮食核心区主体范围内的高产田面积为11860.46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5%;中产田面积为682102.73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6.27%;低产田面积为79495.91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0.05%,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浉河区:耕地总面积29424公顷,其中中产田16130.23公顷,占54.82%;低产田13293.77公顷,占45.18%;
平桥区:耕地总面积82975公顷,其中中产田81724.24公顷。占98.49%;低产田1250.75公顷,占1.51%;
罗山县:耕地总面积86094公顷,其中中产田64776.33公顷,占75.24%%;低产田21317.67%;
光山县:耕地总面积81238公顷,其中中产田66005.37公顷,占81.25%;低产田15232.63公顷,占18.75%;
商城县: 耕地总面积51173公顷,其中中产田28737.84公顷,占56.16%;低产田22435.16公顷,占43.84%;
固始县: 耕地总面积154239公顷,其中高产田11860.46公顷,占7.69%;中产田136397.76公顷,占88.43%;低产田5980.78公顷,占3.88%;
潢川县: 耕地总面积85870公顷,全部为中产田;
淮滨县:耕地总面积74771公顷,全部为中产田;
息县:耕地总面积127765公顷,全部为中产田;
信阳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目标。粮食核心区建设以强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以巩固提升高产田为支撑,以打造吨粮田为方向,加快除害兴利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粮食稳产增产的支撑能力,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增强以工补农管理,为粮食生产稳定增长提供可靠保障,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信阳市耕地质量的分布情况,为实现规划期末粮食产量135亿斤的目标,推动粮食核心区建设的重点是进行中产田开发和低产田改造,规划期内拟实施中产田开发160481公顷,力争亩产提高到1800斤;实施低产田改造19733公顷,力争亩产提高到1600斤。
第二节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定责任书。按照省级规划要求,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790673.10公顷,把此目标下达各县(区),各县(区)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耕保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保护责任,明确各级政府行政一把手为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年终耕地面积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2006~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281公顷以内,2011~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9779公顷以内。
多源头控制耕地流失。按照国家要求,规划期内不再安排生态退耕,禁止各县(区)擅自实施生态退耕;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加大灾毁耕地修复和补充力度,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最低。
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规划期内通过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执行对项目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制度,确保不因建设占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各县(区)要组织、落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2006~
2010年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5550公顷;2011~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0263公顷。
第三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落实基本农田目标。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期内信阳市必须保持686406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6.81%。把此目标根据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和耕地资源质量状况,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分配落实各县(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以潢川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及罗山、商城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实施“沃土工程”,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生产能力。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扶持力度。把信阳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基本农田示范项目、国家投资的农业重点开发项目区等建设项目往基本农田集中区集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向基本农田集中区投入力度,以建设促保护,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加大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及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与分等定级成果更新工作,及时对基本农田土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综合生产能力。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并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第四节 建立保障粮食生产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 积负总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保等部门在确定项目、编制规划、进行审批时,必须符合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求;财政、税务、金融、电力、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应配合土地执法,预防或制止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互相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
建立有效的基本农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妥善处理基本农田保护中的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加大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相关投资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优先减免保护区相关税费等方式,提高地方政府和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建立财政扶持与投入机制。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与各地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及耕地开发整理情况挂钩,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用于奖励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耕地开发整理成效显著的县(区),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及耕地开发整理等工作。对粮食核心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倾斜的投入政策,逐步建立起粮食生产投入与产出挂钩机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不断创新投入机制,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通过多种渠道从事农业建设,以投入推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积极探索“以奖代补、以奖代投、先建后补”等多种民办公助形式,鼓励广大农民自愿投资投劳。
第五章 发展壮大特色农业集聚区
调整优化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载体,大力发展茶叶、板栗、淮南黑猪、固始鸡、樱桃谷鸭、固始白鹅等优势农产品,建设具有大别山区域特色的林果、畜牧养殖、园艺等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提高特色农产品生产能力。
第一节 保障名优茶叶生产用地
科学划分茶叶生产优势区域。为突出重点,加强茶叶的规模化生产,根据全市产茶区域的地理条件、生态环境、人文历史等优势资源情况,将全市茶叶生产优势区域划分如下:
——信阳毛尖茶优势区域。依据《信阳毛尖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及《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信阳毛尖优势区域为: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新县、光山县、潢川县、商城县、固始县等所辖区域内的83个产茶乡镇及重点茶场。
——地方名优茶优势区域。依据全市各地产茶历史、茶树品种、生态环境及加工技术条件,地方名优茶优势区域为:浉河区浉河港乡、董家河乡,商城县伏山乡、苏仙石乡,新县八里畈乡,光山县凉亭乡,固始县祖师乡,罗山县朱堂乡。
——有机茶优势区域。依据全市各产茶区生态环境等条件,有机茶生产优势区域为:商城县、新县、浉河区、光山县、固始县南部、罗山县南部。
——无性系良种茶园优势区域。根据发展潜力和土壤、水利等条件,无性系良种优势区域为: 浉河区、商城县、罗山县、新县、光山县。
巩固壮大老茶区。规划期内新增园地面积2905.01公顷,对新增园地优先安排茶园用地。老茶区要重点发展,要以万亩茶乡、千亩茶村为目标,集中连片,建一片、成一片,逐步建立一批茶叶专业乡镇,建设一批名茶生产基地。在浉河区、光山县、罗山县、新县、潢川县、商城县建立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在浉河区建设“信阳毛尖”名茶生产基地,在罗山县建设“信阳毛尖”和“零三剑锋”名茶生产基地、商城建设“金刚碧绿”、“仙洞云雾”和“苏仙翠茗”名优茶生产基地,光山县建设“信阳毛尖” 名茶生产基地,新县建设“龙井”和“菽北茶”生产基地。
合理安排新茶园用地。坚持以有机茶(食品)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确定新园址,将新茶园用地安排在空气清新、水质纯净、土地基本未受污染、土质肥沃、周围树木植被较少的荒地、具有生物多样性的山区、丘陵或缓坡地、沙土地等,尽量远离工业区、交通要道和水涝地。同时,要尽量选择黄棕壤、紫色土、棕色森林土、冲积土并具备偏酸、土层深厚、通透性好、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土壤条件发展新茶园。
第二节 合理安排特色畜牧养殖业用地
养殖业用地要推行“公司+农户”的模式,以不改变农用地性质为前提,合理布局。
因地制宜安排畜牧业用地。根据全市自然资源条件、畜牧业发展历史、发展潜力,将全市分为五个发展区,因地制宜确定发展重点、合理安排畜牧业用地。一是以浉河区、商城县、新县、光山县、罗山县等中山区和低山丘陵区重点发展奶牛、肉牛和山绵羊养殖;二是以平桥区、罗山县、息县、光山县、潢川县、淮滨县、固始县等岗地平原区重点发展生猪和蛋鸡、肉鸡生产;三是以固始县、商城县、潢川县等洼地和山区、丘陵、水域区发展樱桃谷鸭、淮南麻鸭、白鹅等水禽生产;四是以中山、丘陵区发展特种养殖;五是以城郊稻草秸秆青贮氨化为主,重点发展奶牛生产。
适度扩大水产养殖基地建设用地。适度安排水产养殖生产用地,调减普通水产品及饮用水源地的网箱养殖规模,增加名优新特种养殖,重点扩大青虾单养、鱼虾混养项目,同时扩大蟹、鳝鱼、加州鲈、乌鱼等养殖规模。继续抓好光山县青虾基地、潢川县甲鱼基地、南湾水库银鱼养殖基地、南湾、泼河水库优质鱼基地、浉河区鳗鱼及养蟹基地、苗种生产基地,抓好沿淮连片商品鱼生产基地建设,抓好鱼类良种场建设、稻田养蟹、水产品加工、服务体系建设及有机水产食品等重点项目建设。
第三节 合理安排花木、名贵中草药、精品园建设等发展用地
花木、名贵中草药、精品园建设等用地要因地制宜,纳入园地、林地进行科学布局,所需建设用地从旅游用地指标中予以安排。
——潢川县花木基地。以潢川县卜塔集、白店、彭店、隆古等乡镇以及黄湖农场为中心向周围辐射,逐步形成“106”国道两侧花木长廊。在品种上,以培养大规格绿化苗为主,着力引进高档名优品种,着重发展彩叶行道树、彩叶花灌木,重点打造2—4个优质品牌。
——罗山县花木基地。在312国道罗山县境内沿线,集中发展香樟、桂花、木瓜、地被竹、杜鹃、盆菊等品种,形成万亩花木产业带。
——固始县盆花基地。以沙河铺镇、胡族铺镇、城郊乡、城关镇、国营农场等土壤肥力高、灌溉条件好的地方为重点扩大生产规模,生产桅子、茶花、杜鹃、茉莉、扶桑等主导品种。
——光山县花木基地。以蔡桥、槐店、城关、十里、寨河等乡镇为重点,在品种选择上与潢川县连为一体,使光山基地和潢川基地集中连片,形成集群优势。
——平桥区震雷山花木基地。重点发展不同品种的紫薇及木瓜、石榴、桂花、水杉等大规格造景树和行道树。盘活现有组织培养楼,开发利用0.4公顷的现代温室,力争年育鲜花40万盆,重点发展铁皮石斛、秀珠、杜鹃、仙客来、香石竹、万寿菊等品种。
——浉河区“信应”路花木基地。沿信(阳)应(山)公路两侧,在湖东、五星、十三里桥、谭家河等乡镇发展大规格、新特优造景树、行道树,重点发展桂花、木瓜、雪松、广玉兰等品种。
——建设新县万亩野生花木驯化培养基地。以新集镇、浒湾乡、泗店乡为重点,大力培育鹅掌楸、冬青、香果树、青檀、红豆杉、厚朴、喜树等野生观赏树。
——建设潢川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在潢川县境内106国道两侧建成一个集展示、观赏、游乐、休闲、实习、度假、销售为一体的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彩叶植物区、温室花卉区、造景树木区、珍稀植物区等园区。
——建设光山、商城6670公顷名贵中草药培养示范基地,大力培养商桔梗、苍术、茯苓、天麻、金银花、何首乌、栀子等当地特色名贵中草药。
——建设淮河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示范园。在光山县建设万亩淮河源生态功能博览园,实现“原生态、多样性、可持续、无污染”的目标。
——建设商城桂花产业建设示范项目。倾力打造“桂花植物博览园”,大力培育桂花文化,使商城成为桂花与珍稀植物收集保护、培育研发基地,成为以桂花等药用植物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供应基地。
——建设新县油茶产业化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新县丰富的山地资源和油茶资源,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形成精制山茶油、茶油软胶囊等深加工产品能力3000吨以上。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强化规划控制和计划管理,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推进节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规划期间全市建设用地的调控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着力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必要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切实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要控制在252590.12公顷以内,比2005年净增2520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要控制在182400.45公顷以内,比2005年净增7129公顷。
高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和“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尤其是过境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廉租房等民生用地。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要控制在2520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新增规模要控制在712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新增规模要控制在18073公顷以内。
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积极引导和推动工矿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力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扩大发展空间。到2020年全市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量力争达到28914公顷,其中城镇盘活存量1700公顷,独立工矿盘活存量4100公顷,农村居民点盘活存量17200公顷。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控制城镇工矿用地非理性扩张。坚持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结构与时序。积极推动土地有偿使用,探索土地出让的合理年限,针对不同类型工业企业特点及发展周期,试行土地租赁制,逐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控制盲目扩张。到201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900公顷,到2020年新增16290公顷。
加大城镇工矿集约用地引导。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强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加强各类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引导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提高建筑高度和建筑容积率,促进建设项目向空中发展,合理利用城市地上空间;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方式。
引导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着力搞好冶金、机械制造、化工、食品,电力、纺织、建材、医药为主要支撑的八大工业基地建设,拉长产业、产品链条,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建设新型工业基地。以区域经济和资源特点为基础,以现有企业为依托,充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引导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发展适合当地的市场前景广阔、规模经济效益突出、可持续发展性强、环境污染少或无污染的产业,培育独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
第三节 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
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充分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按照“定位定量、自求平衡”原则,以规划为引导,以集约用地、美化环境、完善功能为重点,实施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促进村庄布局合理、形象美观、设施完善。新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县乡级土地规划,通过划定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对区域内的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整治,加强对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合,不断拓展用地渠道,规划期内盘活农村居民点用地17200公顷以上,统筹安排村镇及新农村建设用地。到规划期末,基本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
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坚持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引导发展方向,控制用地范围;通过村庄规划引导,建设中心村和新农村居住社区,拆并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规划期内,大力推进村镇建设样板区建设,引导农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重点保障各行政村中心居民点必要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加快村庄空闲土地整理和复垦,恢复农业生产或发展畜牧养殖业。根据村庄整理潜力,信阳市规划期内各县区都要按照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其中安排整治重点区域涉及淮滨县、息县、固始县中北部等53个乡镇。
合理分配农村居民点整治任务。按照省级规划下达信阳的农村居民点整治任务9161公顷,综合考虑到各县(区)区位条件、经济实力、各地农村居民点潜力等各种因素,规划期内各区(县)必须实现以下整治目标:浉河区799公顷,平桥区1724公顷,潢川县1227公顷,光山县787公顷,固始县1381公顷,商城县583公顷,罗山县748公顷,息县792公顷,淮滨县696公顷,新县424公顷。
第四节 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
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针对我市区域经济发展、不同行业用地要求及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积极建立和完善地方控制标准与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每三年对各类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生产用地比重、绿化率等控制指标调整一次,引导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进一步加强对划拨用地的管理,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动土地有偿使用,加快探索、制订政府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办法,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使土地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新模式。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探索土地出让的合理年限,针对不同类型工业企业特点及发展周期,试行土地租赁制,逐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
健全土地收购储备机制。积极探索快速发展形势下的城镇建设新模式,不断拓宽土地收购储备范围和方法。完善土地储备计划,制订合理的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土地供应规模等,达到整体储备、规模开发、统一供应的目的,充分而有效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引导城镇土地集约和可持续利用。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能源、交通、水利等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实现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区域竞争力提升的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用地
一、能源建设重大工程
按照积极发展核电、西气东输、川气入豫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强城乡电网建设的要求,稳定增加能源用地供应。规划期内建设的电源项目:信阳燃气调峰电厂,平桥电厂热电联产机组,固始和潢川热电联产机组;电网建设项目:五岳抽水蓄能电站,信阳风力发电站,信阳核电站,信阳500kv输变电工程,息县、光山220kv输变电工程,各县区110kv输变电工程等。根据已明确或规划建设项目,安排建设用地指标1558公顷。
二、交通建设重大工程
加强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干线公路为支脉,县乡公路为网络的公路网建设,改建机场,辅以铁路专运线,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部署全市交通建设用地。加快全市重点景区(点)间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便利、畅通的全市旅游交通环线。
规划期内主要项目有: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罗山至阜阳高速公路,固淮高速,安信快速通道,S339线东双河至浒湾段改建工程,改建明港机场(李辛店机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信阳段,宁西铁路复线,京九铁路电气化改造,S312线京环高速公路至信阳市西蔡园段改建工程,S312线游河段出山店水库淹没段,S204桥沟至G105安徽冯井高等级公路,淮滨饮马港码头,国防战备公路,机场道路,旅游公路,汽车场站建设等,规划期内,安排交通建设用地3595公顷。
三、水利设施建设重大工程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保障淮河治理工程建设、水库建设、病险水库加固及重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用地。
规划期内建设项目主要有:新建出山店水库,固始白果冲水库、灌河水库、两河口水库、杨山水库,罗山张湾水库、张墩水库、天竹水库、小龙山水库,光山袁湾水库、晏河水库、白雀园水库、曾楼水库、牛圈鼻水库,平桥区西柳河水库,淮滨方家湖水库、东西湖水库,商城余子店水库,扩建龙王寺水库、金河沟水库、罗楼水库,对南湾、石山口、鲇鱼山、铁佛寺等一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对淮干及其主要支流加大治理力度,提高防洪标准,对平原洼地进行治理,对五大灌区进行节水改造,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项目等。规划期内,安排水利建设用地12069公顷。
四、其他建设工程
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用地。保障矿产资源勘查临时用地,支持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的实施。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政策,加大采矿用地监管力度,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重点支持上天梯矿业经济区建设、商城汤家坪钼矿开发等工程用地,用地需求330公顷。
合理安排旅游用地和文化遗产保护用地。按照建设国家生态示范市和《信阳市大别山—桐柏山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抓住信阳被列入国家红色旅游区的契机,深度开发和整合旅游资源,打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市、中国茶都和鄂豫皖苏区首府这三大金字招牌。以鸡公山、南湾(贤山)、汤泉池灵山和新县文化改革试验区的红色景区为龙头,以大别山红绿旅游带和淮河沿岸蓝色旅游资源开发为重点,加大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开发力度,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划定景区范围,合理安排用地,促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期内,用地需求约2409公顷。
合理安排物流用地。充分发挥区位、交通、资源优势和产业产品比较优势,以信阳工业城、羊山新区、浉河区物流基地和潢川物流基地为中心,按照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市场三个层次规划建立完善的物流结点和线路空间布局,构筑高效率的物流网络,逐步把信阳建设成为与郑州、武汉中心物流枢纽相呼应,带动豫东南地区、连接湖北、安徽,辐射华东、中南地区的区域物流枢纽。主要项目有:信阳金牛山物流中心、羊山新区物流中心、工业城物流中心、信阳建材大世界、信阳汽车城、潢川农副产品物流配送园区、息县铁汽联运物流园区、固始物流基地等,需用地500余公顷。
第二节 积极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
一、切实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规划期内,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5813公顷,其中2010年完成补充耕地目标5550公顷,2011-2020年完成补充耕地目标10263公顷。
(一)大力加强农用地整理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积极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完善农田排灌体系,提高防洪除涝标准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低洼易涝地,重点搞好治理和排涝工程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单产;建设高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提高综合防护功能,改善农业生产小气候。 &nb, sp; &n, bsp; &a, m, p;a, mp, ;, a, mp;n, bsp;
2006~2010年通过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2608.5公顷,2011~2020年通过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4825公顷。
(二)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要求,结合信阳市空心村整治工作成果,启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示范工程,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力度,开展迁村并点、村庄治理、退宅还田。
2006~2010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054.5公顷,2011~2020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950公顷。
(三)加快对采矿、砖瓦窑等废弃地复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恢复生产功能、鼓励多用途使用、改善生态环境,突出对采矿用地的复垦,结合信阳市砖瓦窑治理工程,加快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
2006~2010年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222公顷,2011~2020年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410公顷。
(四)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
加强未利用地的调查评价,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土, 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减缓耕地下降速度。
2006~2010年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1665公顷,2011~2020年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3078公顷。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一)耕地整理重点区域
围绕信阳市粮食核心区主体范围,确定除新县以外的七县两区作为耕地整理的重点区域,该区域耕地面积占全市的97%,规划期内,要结合中低产田改造,整治中低产田18万公顷。通过水、田、路、林综合治理,使整理区的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桥涵闸等配套齐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生产新格局,力争使粮食亩产提高到1600斤以上。
(二)农村居民点整理重点区域
依据地形、地貌特征和整治的难易程度,确定息县、淮滨县和固始县的中北部为农村居民点整理重点区域,该区域地势平坦,农宅分散,地域面积7810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用地49096公顷,人均达250平方米,整治潜力大,整治成本相对较低。规划期内拟整治规模16897公顷,除部分用于新农村建设拆旧建新用地外,其余作为新增农用地合理安排用途。
(三)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全市工矿废弃地数量少,且零星分散,复垦的重点是关闭的砖瓦窑场及矿区用地,重点区域为上天梯非金属矿区,该区域面积3300公顷,其中矿区1200公顷,规划期内要对已开采的矿区复垦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规划复垦面积280公顷。
(四)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根据全市宜开发未利用地的分布状况,确定土地开发重点区域在淮南垄岗丘陵区以南,大别山、桐柏山北麓,包括罗山、潢川、新县、光山、商城、固始等县境内的44个乡镇,土地面积7920平方公里,该区域开发以荒草地为主,规划期内要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开发。
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工程
(一)潢川县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
安排基本农田整理项目10个,主要安排在耕地质量较高、交通水利设施相对完善、集中连片的魏岗、桃林、白店、踅孜、来龙5个乡镇的44个行政村,基本农田整理总规模12680公顷,可新增耕地413公顷。
(二)罗山县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
该工程涉及罗山县子路、庙仙、竹竿、东铺、尤店、高店、楠杆等7个乡镇46个行政村,基本农田整治面积18000公顷,通过“山、水、田、林、路、渠及村庄”的综合整治,形成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5个,新增耕地604公顷。
(三)商城县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
划定基本农田示范区10600公顷,主要涉及上石桥镇、鄢岗镇、双椿铺镇、汪桥镇、河凤桥乡、观庙乡等6个乡镇。通过水、田、路、林、村综合整治,新增耕地360公顷以上,使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
(四)淮干滩区移民土地整理工程
该工程主要为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程,涉及浉河区、平桥区沿淮河两岸的游河乡、吴家店镇、平昌关乡、甘岸镇等四个乡镇。对于位于淮干滩区涉及的18000人采取靠岗安置迁移。区域总面积5528公顷,整治规模432公顷,通过整治可新增农用地162公顷。
(五)上天梯非金属矿区复垦工程
对其1200公顷矿区范围内已开采矿区进行复垦,复垦规模280公顷,新增耕地195公顷以上。
(六)淮河息县至固始段滩区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淮河息县至固始段西起息县孙庙乡,东至固始三河尖乡,该工程主要是对息县、淮滨县、潢川县、固始县境内的滩涂进行综合治理,整治规模3042.13公顷。
规划期内对滩区耕地要继续搞好农田水利建设,以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为中心,把治河、治滩、治沟、种树种草结合起来,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灌溉、抗旱、蓄水齐抓共管,努力提高, 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营造防护林,形成绿色长廊,加固河堤,保护滩地,搞农林间作,发展农业生产。该工程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1540.71公顷。
第八章 加强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坚持土地开发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从源头上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逐步改善和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以保护为前提规划开发建设
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规划期内通过荒坡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建设用地绿化等多途径安排生态建设用地,优先保证信阳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淮河源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工程和, 淮河流域工业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用地, 需求。
禁止在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开发建设。信阳市现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鸡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保护区、国家级地质公园金刚台、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等,省级风景名胜区南湾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灵山寺、温泉疗养胜地汤泉池、别具一格的茶山风光、城阳城遗址、大别山红色革命根据地、光山旅游区。是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目标,要依法实施保护,规划开发建设活动坚持以保护为前提,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禁止侵占风景名胜区和文化遗迹地的土地和进行破坏景观的建设,禁止在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核心区和其它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开发建设。重大线状工程无法避开保护区时,必须依法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限制在重要生态环境功能区开发建设。限制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限制在自然保护区试验区、风景名胜缓冲区、文化遗迹缓冲区、森林公园缓冲区、地质公园缓冲区规划可能对生态环境保护功能造成破坏和产生不利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在淮河源头区规划诱发重大环境问题的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在桐柏—大别山规划对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在滞洪区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在土地生态敏感区实行保护性开发。在可能引发和加重生态环境问题的生态敏感区,要禁止滥采滥伐、坡垦,在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南湾水库的汇水范围内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为主,加强山林植被的保护和抚育。特别应保护和抚育林下地被植物,禁止放牧,以保持水土。该范围内应限制在陡坡地建设茶园,禁止在市县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陆域种茶和破坏植被,茶园与水土保持林宜相间分布,以减少水土流失。
以环境容量为依据实行优化开发建设。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限制高排放建设项目的新建和扩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及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造纸等污染项目建设,从源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的地区实行保护性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深化造纸、化工、制革、食品加工、医药等重点行业的水污染治理,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饮水安全,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
以资源承载力为依据,适度开发。在保证生态建设、粮食安全、兼顾水资源承载力的前提下,将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2万公顷以内。中心城市及其近郊,禁止新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原则,严格限制产能过剩行业投资。控制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未利用地的开发,尽量减少对滩涂、沼泽、河湖水面的占用,补充耕地以整理和复垦为主,开发的比重不超过31%。
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快速城镇化地区土地利用模式。要遏制城镇盲目外扩侵占农田,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和低效土地利用潜力,改变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密度大、功能紊乱、缺乏城镇生态建设用地空间的土地利用方式;通过加强城乡结合部“园艺+新村+生态农业”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城镇实施“居民点-工矿-农田-园地”相间布局建设的模式,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单调的现状。
南部山区土地利用模式。一是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淮河防护林二期工程、生态财政债券工程和山区综合开发,建设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体的全市生态安全维护屏障。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速生用材林基地。二是稳定板栗面积,加强低产林改造,以提高林地生态经济效益。三是积极培植食用菌、油茶、银杏、茶叶、板栗、中草药等土特产,建立土特产生产及加工基地;四是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合理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
中部垄岗丘陵区土地利用模式。①以治水改土为中心,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良中低产田,扩大稳产高产农田面积。在河流的两岸浅山垄岗地带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减缓水土流失。②加强以高产优质稻米和“双低”优质杂交油菜为主的粮油生产,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以畜牧业为中心带动丘岗荒坡牧草种植,建立禽蛋、肉羊农产品生产基地。③充分利用水域面积大的优势,采用大塘精养、库面网养、“稻萍鱼”等多种形式,扩大淡水养殖面积,适当发展特种水产品,促进渔业发展。
沿淮低洼区特色农业土地利用模式。①抗洪排涝宜工程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增强抗洪排涝能力。进一步加固沿淮大堤,修复险工程段,修建庄台,提高防洪标准,缩短洪水滞留时间,减轻洪涝灾害程度。②大力营造多林种、多树种的防护林、水土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构筑生态屏障。③利用丰富的水草资源,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和水禽养殖。建立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湿地鸟类生存环境。
淮北平原区土地利用模式。①充分发挥耕地资源丰富的优势,抓好以种植业为主的大农业生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②增加对土地的投资,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改造中低产田。③建设平原农田抗御自然灾害的林业生态屏障,确保农业稳产、高产。抓好尚未形成林网、未间作的农田防护林的营建和完善提高。④因地制宜建立速生杨树基地,建立名、特、优、稀经济林基地。
第三节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查。所有拟建单独选址项目或工业聚集区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上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新上项目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必须严格按要求编报,有关措施不达标不予供地。
加强国土综合整治。加强山原过渡带、矿山开发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国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适宜坡耕地的梯田化改造,大力植树造林,规划期内通过流域综合整治,使水土流失严重区得到全面治理,水土流失模数显著降低。在用地预审等环节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审查管理,预防工程建设和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对断带和网格较大的区片进行完善提高,推进成过熟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高标准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加大粮食核心区农田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完善限制地下水超采的政策措施,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培肥技术及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技术,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提高核心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搞好铁路和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建设,建成贯通城乡、覆盖全市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
加快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优先保证中心城区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城镇绿地率达到35%以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村庄整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第九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
第一节 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根据各地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的差异,把信阳市划分为西部产业密集区、中部农林-商贸-旅游综合经济区和东部农副-商贸经济区三个土地利用综合区,并按照促进人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和对策措施,指导各区域土地利用的调控。
西部产业密集区。本区位于信阳市西部地区,包括包括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的全部行政辖区。该区是信阳市经济基础发展最好的区域。土地面积5749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30.40%;总人口207.69万人,占全市人口的26.50%。
规划期内要以市区为中心,以罗山县城、明港镇为两翼,以其它重要城镇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的建设,提高对周边城镇与地区经济辐射作用。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坚持以土地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充分发挥土地市场机制的作用,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特别是重点基础产业和城镇基础设施用地要优先供给。在城镇高度集中和快速工业化过程中,坚决转变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土地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相结合,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严禁土地的闲置和荒芜,用好、管好、保护好已开发的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挖掘已开发土地的利用潜力。提高城市用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加大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率的提高。做好村镇规划,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规划期内保持稳定。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整治力度,提高粮食单产。加大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力度,适度增大林地面积。
中部农林-商贸-旅游综合经济区。本区位于信阳市中部地区,行政范围涉及潢川县、淮滨县、息县、光山县、商城县、新县等6个县。该区域是信阳市水稻集中产区,, 也是重要的亚热带经济林和用材林基地,素称河南的“鱼米之乡”。 土地总面积10220平方公里,占信阳市土地总面积的54.03%;总人口420.12万人,占全市人口的53.60%。
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要继续依托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加快资源整合速度,扩大产业规模;充分利用地域特色作物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争创特色品牌。在土地利用方面,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整治力度,提高粮食单产。强化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扩大水浇地面积,提高沟河防洪标准。提高大别山地公益林保护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山地森林生态系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流失控制功能。要确保工矿、交通、水利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必要用地。提高城市用地集约化利用率,加大建设用地固定投资力度,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效益。加强存量土地的挖潜,推行新占土地与存量土地潜力相挂钩、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挂钩的审批用地新机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做好村镇规划,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点闲散地整理力度,切实解决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东部农副-商贸经济区。本区位于信阳市东部地区,包括固始县全部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2946平方公里,占信阳市土地总面积的15.57%;总人口155.93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9.9%,是著名的中原侨乡。
该区应充分利用地域特色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充分利用地域特色畜产品固始鸡、固始鸭、固始白鹅等,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争创特色品牌,把该区建成我省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之一;加快固始县城建设,使之成为豫东南交通信息枢纽,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土地利用方面,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整治力度,提高粮食单产;搞好农林果牧渔业综合开发,突出茶、渔特色产业,努力把本区建设成为一个农林果牧渔业全面发展的新的种植业生产基地。
第二节 强化土地利用功能区调控
为了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好全市现有耕地,协调好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利用基本功能和土地利用空间发展政策的不同,划分城镇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般农业发展区等五个土地利用功能区。
一、城镇发展区
城镇发展区是指在土地利用上以城镇功能为主导用途的区域,也是市域非农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区域。包括信阳市中心城区、潢川县城、固始县城、罗山县城、光山县城、息县县城、淮滨县城、商城县城、新县县城和其他建制镇的规模区和扩展区,以及京广城镇发展带信阳段、黄淮海城镇发展轴信阳段、宁西城镇发展轴信阳段三条城镇发展轴带开发强度较大、产业相对集中的各级、各类产业集聚区。该区土地总面积53692.2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84%。
规划期内要统筹各级城镇发展,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用地需求。以中心城区五大基地(羊山茶产业基地、工业城制造业基地、上天梯非金属加工基地、平桥五里工业集聚区中小企业加工基地、华豫平电能源基地)为龙头,以潢川和潢川开发区为结点,以罗山和沿线重点镇、各类产业园为腹地,分步实施,强力推进宁西工业走廊建设;在信阳产业集聚区着力培育工业城制造业、羊山茶产业、上天梯新型建材业、金牛山物流业四大园区品牌,推动产业与城市耦合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改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在鼓励城镇在内部用地结构优化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内部挖潜。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积极推动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聚,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
二、基本农田集中区
根据优化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布局情况,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建设的区域划入基本农田集中区。信阳市划定3个基本农田集中区。该区土地总面积114300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0.45%。
(一)淮北平原基本农田集中区
范围包括息县12个乡镇(城郊乡、孙庙乡、彭店乡、路口乡、杨店乡、项店镇、白土店乡、张陶乡、岗李店乡、东岳镇、小茴店镇、临河乡);淮滨10个乡镇(防胡镇、新里镇、麻里乡、三空桥乡、赵集镇、马集镇、固城乡、栏杆镇、张里乡、城关镇);共计22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99800公顷,其中耕地1305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12700公顷,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6%,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6.42%。
(二)西部沿淮基本农田集中区
范围包括平桥区13个乡镇(兰店乡、刑集镇、王岗乡、查山乡、长台关乡、甘岸镇、彭家湾乡、胡店乡、肖店乡、洋河镇、九店乡、肖王乡、明港镇);罗山县高店乡。共计14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42500公顷,其中耕地114000公顷,基本农田85500公顷,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5%,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2.46%。
(三)中部垄岗丘陵基本农田集中区
范围包括息县2个乡镇(八里岔乡、曹黄林乡);罗山县11个乡镇(城关镇、龙山乡、楠杆镇、青山镇、潘新镇、莽张乡、尤店乡、东铺乡、竹竿镇、庙仙乡、周党镇);光山县15个乡镇(孙铁铺镇、仙居乡、寨河镇、十里庙镇、北向店乡、杨墩乡、城关镇、罗陈乡、河鹏乡、晏河乡、泼陂河镇、砖桥镇、文珠乡、槐店乡、斛山乡);潢川县17个乡镇(城关镇、隆古乡、魏岗乡、来龙乡、上油岗乡、踅孜镇、黄湖农场、桃林铺镇、黄寺岗镇、伞陂镇、卜塔集镇、白店乡、传流店乡、张集乡、仁和镇、双柳树镇、江家集镇);商城县8个乡镇(鄢岗镇、上石桥乡、双椿铺镇、汪桥镇、鲇鱼山乡、城关镇、丰集乡、李集乡);固始县21个乡镇(马堽集乡、李店乡、胡族铺镇、赵岗乡、观堂乡、杨集乡、蒋集镇、陈集乡、城关镇、沙河铺乡、分水亭乡、泉河铺镇、汪棚乡、草庙集乡、南大桥乡、柳树店镇、石佛店乡、张广庙乡、郭陆滩镇、张老阜乡、黎集镇)。共计74个乡镇。土地总面积800705公顷,其中耕地56049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448391公顷,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0%,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5.32%。
基本农田集中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一般农业发展区
一般农业发展区是指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以发展种植农业、林业、牧业为主的区域。市域范围内除城镇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以外的区域,划入一般农业发展区。该区土地总面积375997.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89%。规划期内,在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同时,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继续实施优质农产品产业工程,推进茶叶、板栗、花木、中药材等优质高效经济作物种植,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大力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以及贮藏、保鲜、运销业。建好农产品基地,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品牌农业、设施农业、精准农业、订单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扩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
四、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
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是指已经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历史文化价值且规模较大(400公顷以上)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11711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19%。
信阳市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景观十分丰富。市域景观分为两大系统,分别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客体,其一是国家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组成的自然风光旅游系统,以鸡公山、南湾(贤山)、灵山为龙头;其二是以市域内文物古迹组成的人文旅游系统,以平桥区城阳城遗址、新县的红色景区为代表。
风景区主要有:商城鲶鱼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天目山自然保护区、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固始淮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商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山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信阳黄缘闭壳龟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四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鸡公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南湾国家森林公园;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鄂豫皖首府革命烈士陵园、鄂豫皖首府博物馆、许世友将军墓、郑维山将军石等。
规划期内,为了更好地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应加强对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景观的保护,合理扩大旅游用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并加强连接各旅游景点道路的建设。对于旅游景点周围的非旅游建筑,在规划、设计时要注意与景观的协调性。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指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760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主要涉及淮河、浉河、白露河、史河、小潢河等河流的泄洪滞洪区,该区面积为18000公顷。重要水源地保护区主要涉及浉河区柳林、谭家河、浉河港乡、董家河乡;平桥区兰店乡;罗山县周党、潘新、定远乡;商城县冯店、余集、四顾墩、丰集和李集;新县苏河、千斤、卡房、泗店、浒湾、八里畈、周河、戴咀、田铺、沙窝;固始县陈淋子、方集、段集、武庙和祖师庙等共28个乡镇,该区面积为22000公顷。地质灾害高危地区主要涉及高堰-高梁店地面塌陷高危区;双井-董家河滑坡、崩塌、塌陷高危区;朱堂-李家寨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高危区;周堂-沙窝崩塌、滑坡、泥石流高危区;郭家河滑坡高危区、新集镇滑坡高危区;商城县中南部-固始西南部滑坡、崩塌高危区。该区面积为36000公顷。规划期内该区应加快污水处理、净化系统建设,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开发建设,防止城镇、工矿企业等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逐步整治、迁并零散居民点,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巩固、扶持生态农业示范乡(镇)建设,并以生态农业示范乡(镇)建设为依托,全面实现农产品的无害化生产;完善政策机制,促进生态建设。
第三节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根据《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利用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基于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及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区界等,依此将规划范围内土地归入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以加强市域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涵盖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城镇、村庄、工矿等不同类型。该区土地总面积182400.4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65%。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土地总面积26243.1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8%。其中,市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1086公顷,产业集聚区控制区规模为5430公顷,各县城及建制镇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2595公顷,基本农田缓冲区规模为17132.14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土地总面积1549383.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1.94%。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涵盖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洪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地区等。土地总面积1328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涉及罗山董寨国家级鸟类自然保护区、信阳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固始淮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商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信阳黄缘闭壳龟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四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湾国家森林公园以及以平桥区城阳城遗址、新县的红色景区为代表的文物古迹、淮河及其支流的滩涂湿地和市域内饮用水源地等。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及地质灾害高危地区所涉及的范围与前面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所涉及的相关范围相同。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四节 加强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根据各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制定各县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强化县级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各县要按照《规划》规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配合河南省、信阳市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在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难以满足当地建设用地需求的情况下,既要通过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又要防止有限建设用地指标过度向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忽视区域的统筹发展。要做好市级主体功能区在本行政辖区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上的互相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坚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切实采取措施,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转化为全民的共识,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县(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本《规划》为依据,在指导原则、重大政策、控制性指标、区域发展方向、跨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必须与《规划》衔接一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突出空间性和结构性,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重点明确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范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在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落实指标,重点把各类用地定量、定位落实到具体地块,确定每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和限制条件,为土地的用途管制提供直接的依据。各县(区)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专项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加强耕地保护的财政支付力度。建立和完善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补贴机制,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资源补偿机制,加大对超出补充耕地义务量以外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使其主要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方面支出。
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的利益调节机制。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建立以市人民政府为主导的耕地异地补充、基本农田异地代保和建设用地指标的交易平台,在县(区)之间实行有偿流转。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按照全国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适时更新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成果,加强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区用地的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标准,强化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土地集约利用和经济效益的调查监测。
严格执行各行业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运用市场准入门槛、经济杠杆和供地政策,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以国家、省相关标准为依据,构建本市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
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数据库,实现土地规划信息化管理。加强土地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形成批、供、用、补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规划目标落实。
第四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强化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划定基本农田、确立土地整理区域等方面应充分体现民众意愿。
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和舆论宣传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把贯彻和执行土地法律、政策、规划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也是重要的亚热带经济林和用材林基地,素称河南的“鱼米之乡”。 土地总面积10220平方公里,占信阳市土地总面积的54.03%;总人口420.12万人,占全市人口的53.60%。
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要继续依托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加快资源整合速度,扩大产业规模;充分利用地域特色作物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争创特色品牌。在土地利用方面,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整治力度,提高粮食单产。强化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扩大水浇地面积,提高沟河防洪标准。提高大别山地公益林保护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山地森林生态系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流失控制功能。要确保工矿、交通、水利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必要用地。提高城市用地集约化利用率,加大建设用地固定投资力度,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效益。加强存量土地的挖潜,推行新占土地与存量土地潜力相挂钩、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挂钩的审批用地新机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做好村镇规划,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点闲散地整理力度,切实解决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东部农副-商贸经济区。本区位于信阳市东部地区,包括固始县全部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2946平方公里,占信阳市土地总面积的15.57%;总人口155.93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9.9%,是著名的中原侨乡。
该区应充分利用地域特色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充分利用地域特色畜产品固始鸡、固始鸭、固始白鹅等,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争创特色品牌,把该区建成我省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之一;加快固始县城建设,使之成为豫东南交通信息枢纽,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土地利用方面,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整治力度,提高粮食单产;搞好农林果牧渔业综合开发,突出茶、渔特色产业,努力把本区建设成为一个农林果牧渔业全面发展的新的种植业生产基地。
第二节 强化土地利用功能区调控
为了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好全市现有耕地,协调好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利用基本功能和土地利用空间发展政策的不同,划分城镇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般农业发展区等五个土地利用功能区。
一、城镇发展区
城镇发展区是指在土地利用上以城镇功能为主导用途的区域,也是市域非农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区域。包括信阳市中心城区、潢川县城、固始县城、罗山县城、光山县城、息县县城、淮滨县城、商城县城、新县县城和其他建制镇的规模区和扩展区,以及京广城镇发展带信阳段、黄淮海城镇发展轴信阳段、宁西城镇发展轴信阳段三条城镇发展轴带开发强度较大、产业相对集中的各级、各类产业集聚区。该区土地总面积53692.2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84%。
规划期内要统筹各级城镇发展,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用地需求。以中心城区五大基地(羊山茶产业基地、工业城制造业基地、上天梯非金属加工基地、平桥五里工业集聚区中小企业加工基地、华豫平电能源基地)为龙头,以潢川和潢川开发区为结点,以罗山和沿线重点镇、各类产业园为腹地,分步实施,强力推进宁西工业走廊建设;在信阳产业集聚区着力培育工业城制造业、羊山茶产业、上天梯新型建材业、金牛山物流业四大园区品牌,推动产业与城市耦合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改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在鼓励城镇在内部用地结构优化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内部挖潜。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积极推动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聚,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
二、基本农田集中区
根据优化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布局情况,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建设的区域划入基本农田集中区。信阳市划定3个基本农田集中区。该区土地总面积114300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0.45%。
(一)淮北平原基本农田集中区
范围包括息县12个乡镇(城郊乡、孙庙乡、彭店乡、路口乡、杨店乡、项店镇、白土店乡、张陶乡、岗李店乡、东岳镇、小茴店镇、临河乡);淮滨10个乡镇(防胡镇、新里镇、麻里乡、三空桥乡、赵集镇、马集镇、固城乡、栏杆镇、张里乡、城关镇);共计22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99800公顷,其中耕地1305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12700公顷,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6%,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6.42%。
(二)西部沿淮基本农田集中区
范围包括平桥区13个乡镇(兰店乡、刑集镇、王岗乡、查山乡、长台关乡、甘岸镇、彭家湾乡、胡店乡、肖店乡、洋河镇、九店乡、肖王乡、明港镇);罗山县高店乡。共计14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42500公顷,其中耕地114000公顷,基本农田85500公顷,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5%,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2.46%。
(三)中部垄岗丘陵基本农田集中区
范围包括息县2个乡镇(八里岔乡、曹黄林乡);罗山县11个乡镇(城关镇、龙山乡、楠杆镇、青山镇、潘新镇、莽张乡、尤店乡、东铺乡、竹竿镇、庙仙乡、周党镇);光山县15个乡镇(孙铁铺镇、仙居乡、寨河镇、十里庙镇、北向店乡、杨墩乡、城关镇、罗陈乡、河鹏乡、晏河乡、泼陂河镇、砖桥镇、文珠乡、槐店乡、斛山乡);潢川县17个乡镇(城关镇、隆古乡、魏岗乡、来龙乡、上油岗乡、踅孜镇、黄湖农场、桃林铺镇、黄寺岗镇、伞陂镇、卜塔集镇、白店乡、传流店乡、张集乡、仁和镇、双柳树镇、江家集镇);商城县8个乡镇(鄢岗镇、上石桥乡、双椿铺镇、汪桥镇、鲇鱼山乡、城关镇、丰集乡、李集乡);固始县21个乡镇(马堽集乡、李店乡、胡族铺镇、赵岗乡、观堂乡、杨集乡、蒋集镇、陈集乡、城关镇、沙河铺乡、分水亭乡、泉河铺镇、汪棚乡、草庙集乡、南大桥乡、柳树店镇、石佛店乡、张广庙乡、郭陆滩镇、张老阜乡、黎集镇)。共计74个乡镇。土地总面积800705公顷,其中耕地56049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448391公顷,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0%,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5.32%。
基本农田集中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一般农业发展区
一般农业发展区是指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以发展种植农业、林业、牧业为主的区域。市域范围内除城镇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以外的区域,划入一般农业发展区。该区土地总面积375997.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89%。规划期内,在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同时,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继续实施优质农产品产业工程,推进茶叶、板栗、花木、中药材等优质高效经济作物种植,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大力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以及贮藏、保鲜、运销业。建好农产品基地,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品牌农业、设施农业、精准农业、订单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扩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
四、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
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是指已经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历史文化价值且规模较大(400公顷以上)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11711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19%。
信阳市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景观十分丰富。市域景观分为两大系统,分别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客体,其一是国家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组成的自然风光旅游系统,以鸡公山、南湾(贤山)、灵山为龙头;其二是以市域内文物古迹组成的人文旅游系统,以平桥区城阳城遗址、新县的红色景区为代表。
风景区主要有:商城鲶鱼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天目山自然保护区、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固始淮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商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山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信阳黄缘闭壳龟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四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鸡公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南湾国家森林公园;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鄂豫皖首府革命烈士陵园、鄂豫皖首府博物馆、许世友将军墓、郑维山将军石等。
规划期内,为了更好地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应加强对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景观的保护,合理扩大旅游用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并加强连接各旅游景点道路的建设。对于旅游景点周围的非旅游建筑,在规划、设计时要注意与景观的协调性。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指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760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主要涉及淮河、浉河、白露河、史河、小潢河等河流的泄洪滞洪区,该区面积为18000公顷。重要水源地保护区主要涉及浉河区柳林、谭家河、浉河港乡、董家河乡;平桥区兰店乡;罗山县周党、潘新、定远乡;商城县冯店、余集、四顾墩、丰集和李集;新县苏河、千斤、卡房、泗店、浒湾、八里畈、周河、戴咀、田铺、沙窝;固始县陈淋子、方集、段集、武庙和祖师庙等共28个乡镇,该区面积为22000公顷。地质灾害高危地区主要涉及高堰-高梁店地面塌陷高危区;双井-董家河滑坡、崩塌、塌陷高危区;朱堂-李家寨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高危区;周堂-沙窝崩塌、滑坡、泥石流高危区;郭家河滑坡高危区、新集镇滑坡高危区;商城县中南部-固始西南部滑坡、崩塌高危区。该区面积为36000公顷。规划期内该区应加快污水处理、净化系统建设,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开发建设,防止城镇、工矿企业等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逐步整治、迁并零散居民点,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巩固、扶持生态农业示范乡(镇)建设,并以生态农业示范乡(镇)建设为依托,全面实现农产品的无害化生产;完善政策机制,促进生态建设。
第三节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根据《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利用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基于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及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区界等,依此将规划范围内土地归入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以加强市域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涵盖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城镇、村庄、工矿等不同类型。该区土地总面积182400.4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65%。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土地总面积26243.1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8%。其中,市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1086公顷,产业集聚区控制区规模为5430公顷,各县城及建制镇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2595公顷,基本农田缓冲区规模为17132.14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土地总面积1549383.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1.94%。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涵盖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洪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地区等。土地总面积1328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涉及罗山董寨国家级鸟类自然保护区、信阳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固始淮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商城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信阳黄缘闭壳龟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四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湾国家森林公园以及以平桥区城阳城遗址、新县的红色景区为代表的文物古迹、淮河及其支流的滩涂湿地和市域内饮用水源地等。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及地质灾害高危地区所涉及的范围与前面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所涉及的相关范围相同。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四节 加强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根据各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制定各县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强化县级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各县要按照《规划》规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配合河南省、信阳市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在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难以满足当地建设用地需求的情况下,既要通过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又要防止有限建设用地指标过度向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忽视区域的统筹发展。要做好市级主体功能区在本行政辖区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上的互相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坚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切实采取措施,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转化为全民的共识,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县(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本《规划》为依据,在指导原则、重大政策、控制性指标、区域发展方向、跨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必须与《规划》衔接一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突出空间性和结构性,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重点明确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范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在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落实指标,重点把各类用地定量、定位落实到具体地块,确定每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和限制条件,为土地的用途管制提供直接的依据。各县(区)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专项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加强耕地保护的财政支付力度。建立和完善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补贴机制,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资源补偿机制,加大对超出补充耕地义务量以外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使其主要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方面支出。
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的利益调节机制。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建立以市人民政府为主导的耕地异地补充、基本农田异地代保和建设用地指标的交易平台,在县(区)之间实行有偿流转。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按照全国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适时更新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成果,加强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区用地的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标准,强化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土地集约利用和经济效益的调查监测。
严格执行各行业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运用市场准入门槛、经济杠杆和供地政策,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以国家、省相关标准为依据,构建本市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
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数据库,实现土地规划信息化管理。加强土地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形成批、供、用、补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规划目标落实。
第四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强化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划定基本农田、确立土地整理区域等方面应充分体现民众意愿。
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和舆论宣传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把贯彻和执行土地法律、政策、规划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