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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

信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doc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2
一、社会经济... 2
二、矿产资源及勘查开发现状... 2
(一)矿产资源概况... 2
(二)主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 3
(三)矿产勘查现状... 5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5
(五)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6
(六)矿业布局... 6
三、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价... 6
四、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8
五、矿产资源形势与需求预测... 9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提出了新要求... 9
(二)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10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1
三、规划目标... 12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12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13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14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6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6
(一)基础地质与矿产调查... 16
(二)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 16
(三)矿业权核查... 16
二、矿产资源勘查... 16
(一)勘查方向... 17
(二)勘查规划区划分... 17
(三)矿产资源勘查空间布局... 18
(四)勘查规划区块划分... 19
(五)勘查分区管理政策... 20
三、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 21
(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统筹地质找矿工作... 21
(二)培育商业性勘查市场主体... 21
(三)加强深部找矿,鼓励攻深找盲... 21
(四)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评价... 21
(五)运用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 21
四、引导和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政策措施... 21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3
一、总体要求... 23
二、矿产资源总量调控... 23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 24
(一)加快建设重点矿业经济区... 24
(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26
(三)开采规划分区的管理政策... 28
(四)开采规划区块... 29
四、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30
(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30
(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小服务年限... 30
(三)矿业技术与产品结构调整... 31
(四)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 32
(五)矿产资源配置... 32
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33
(一)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33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33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7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37
二、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38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分区... 39
(一)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 39
(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39
(三)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39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 40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措施... 40
(一)新建(改、扩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措施... 40
(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措施... 41
(三)闭坑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措施... 42
第七章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43
一、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 43
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 43
三、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 44
第八章 重大工程... 45
一、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45
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 45
三、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与矿业权核查... 45
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矿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46
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破坏土地复垦工程... 46
六、科技创新工程... 47
第九章 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48
一、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48
二、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 48
三、加强矿政管理法制建设... 49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体制... 49
五、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 50
六、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50
七、依靠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 50
八、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51
第十章 附则... 52


第一章 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强化矿政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进行宏观调控,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山地质环境的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编制《信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科学合理部署我市2008年至2015年并展望到2020年的矿产资源工作。
《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调控、体现国家产业政第、落实矿业权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
规划基期年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规划范围:信阳市行政区内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管理。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一、社会经济
信阳市地处大别山北麓、属农业大市。
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GDP)711.02亿元,位居全省18个地市的第11位,仍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业经济着力对冶金、电力、食品、医药、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形成六大支柱产业。2007年全市全部工业总产值795.25亿元。
信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战略部署,实现信阳经济社会新跨越。
努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壮大工业经济。为推进工业化进程,要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电力、食品、医药、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推进能源、原材料等优势资源的转化和深加工,拉长产业和产品链条,提升我市资源型工业的整体水平。依托上天梯非金属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建材业,打造上天梯非金属加工工业园。
二、矿产资源及勘查开发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
信阳市大地构造位置处于华北地台与秦岭造山带结合部位。以明(港)—固(始)断裂带为界,北部为华北地台南缘,南部为秦岭造山带东延的桐柏—大别造山带。两大地质单元在长期的地质历史时期,经历了俯冲、碰撞、汇聚、拼贴等多种类型、多期的地质作用,营造了有利的成矿地质条件,形成了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河南省重要的成矿区带之一。
全区发现各类矿产51种: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7种,非金属矿产31种。发现大、中、小型固体矿产矿床162处,其中大型矿床16处,中型矿床24处,小型矿床121处;另有地热水1处。区内还发现大批矿点、矿化点和物、化探异常。
本市优势矿产主要为建材类非金属矿和钼矿。建材类非金属矿主要有珍珠岩、膨润土、沸石、水泥用大理岩(石灰岩)、白云岩、建筑石材和建筑用砂等。本市特色矿产有玻璃用凝灰岩、化肥用蛇纹岩、玻璃用脉石英、陶瓷粘土、金红石矿等。具有小型以上规模的其它矿产有银矿、金矿、铅矿(多金属矿)、铁矿、锰矿、煤炭、饰面用石材(花岗岩与大理岩)、萤石和含钾岩石等。水资源相对较为丰富,人均水资源是全省的2.6倍,但低于全国均数,总体属弱富水区。地热资源中的商城县汤泉池温泉已开发为著名的疗养风景区。
本市主要矿产中,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化肥用蛇纹岩和水资源的资源储量位居全省第一位(珍珠岩位居全国第一位),钼矿资源储量位居全省第三位。
(二)主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
全市主要矿种埋深500米以浅勘查程度相对较高,深部矿、隐伏矿工作程度较低,此外还有较多的物、化探异常,因而辖区内仍具有较大找矿潜力。
表2-1  截至2007年信阳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矿产名称
资源储量    单位
储量
基础储量
资源量
资源储量
资源储量居
全省位次
备注
地热
铁矿
矿石千吨
963.70
1138.60
27163.75
28302.35
锰矿
矿石千吨
15.00
15.00
钛矿(金红石)
金红石TiO2
858000.00
858000.00
钛矿(金红石砂矿)
金红石矿物吨
218003.00
218003.00
钒矿
矿石千吨
210.20
210.20
铜矿
铜吨
295.00
355.00
13817.69
14172.69
铅矿
铅吨
42908.37
42908.37
锌矿
锌吨
26475.54
26475.54
钼矿
钼吨
47.00
362043.78
362043.78
3
金矿(岩金)
金千克
4568.46
4568.46
金矿(伴生金)
金千克
5479.38
5479.38
银矿
银吨
8.80
9.80
968.13
977.83
钇矿
钇吨
1211.90
1211.90
珍珠岩
矿石千吨
93460.00
107010.00
36370.00
143380.00
1
膨润土
矿石千吨
38280.00
50741.00
460792.00
511533.00
1
沸石
矿石千吨
46052.00
61796.00
61296.00
1
玻璃用凝灰岩
矿石千吨
1901.00
22370.00
14570.00
36940.00
1
普通萤石(CaF2)
CaF2千吨
99.30
128.00
1663.00
1791.00
1
冶金用白云岩
矿石千吨
118042.00
118042.00
含钾岩石
矿石千吨
3724.40
3724.40
化肥用蛇纹岩
矿石千吨
43437.00
51107.00
13873.00
64980.00
1
磷矿(矿石)
矿石千吨
47902.00
47902.00
云母
云母吨
27.00
45.00
2483.90
2528.90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1825.20
2035.20
39585.70
41620.90
玻璃用脉石英
矿石千吨
6207.80
6207.80
陶瓷土
矿石千吨
23580.00
23580.00
饰面用花岗岩
矿石千立方米
830.00
2760.00
129860.00
132620.00
水泥用大理岩
矿石千吨
57230.00
63670.00
49045.70
112715.70
钼矿:大别山北麓已形成钼矿成矿带,钼异常亦成带状展布,开展的钼矿勘查和异常查证已获得较大的找矿成果,其中光山县千鹅冲矿区钼矿详查资源储量(金属量)已达到60万吨以上,因而钼矿仍具有较大的找矿前景。
铁矿:大别山北麓覆盖区分布的航磁异常规模大,强度高,具有较好的铁矿找矿潜力。
铀矿:罗山县灵山地区已发现2处铀矿矿产地,该地区已显示铀矿具有较好的找矿前景。
铜铅锌矿、金矿、银矿:大别山北麓是金银多金属矿的成矿带,有较多中、小型矿产地,在已知矿床外围和深部仍具有找矿潜力。
水泥用灰岩(大理岩):息县濮公山-大脉山地区具有水泥用灰岩找矿前景;此外,浉河区柳林与光山县马畈已知矿区外围以及商城县双椿铺和固始县陈集一带亦具有一定的找矿前景。
萤石矿:信阳市是河南省萤石矿的主要产地,集中分布于平桥区邢集—王岗、罗山县山店等地,上述地区仍是萤石矿的找矿远景区。
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化肥用蛇纹岩勘查程度较高,已探明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一位(珍珠岩居全国第一位)。
(三)矿产勘查现状
至2007年底,全市登记矿产资源勘查项目107项,勘查矿种10种。其中铁矿22项、铜铅多金属矿54项、钼矿19项、金矿5项、银矿3项、煤、铀、钨和黄铁矿各1项,合计登记面积1276.33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75%,主要分布在大别山北麓钼银金多金属矿成矿带内。勘查工作程度以普查(69项)和详查(37项)为主,预查仅1项。
上述勘查工作获得较好的勘查成果,特别是钼矿勘查获得突破性进展,除发现商城县汤家坪与光山县千鹅冲两个大型与特大型钼矿之外,还新发现罗山县郑庄钼矿、陡坡钼矿与新县西河钼矿等一批具有较好成矿条件的矿产地。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全市有19种矿产资源在进行开采(各类建筑石料列为一种),矿山企业345个(中型3个、小型34个、其余为小矿与小小型矿)。其中煤炭1个、非金属矿65个(不含建筑石料与建筑用砂)、有色金属矿(含银矿)2个、黑色金属矿5个,地热水资源1个等。
2007年全市主要矿产采掘量:珍珠岩95万吨,水泥用灰岩413万吨,膨润工18万吨,沸石矿5万吨,萤石矿23.4万吨,铁矿15万吨,钼矿3.2万吨,煤5.6万吨,银矿3万吨。上述开采的矿产中,水泥用灰岩在“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2.6%,珍珠岩矿开采量“十五”末比“十五”初增长了42%。
全市2007年采掘工业总产值341732万元,工业增加值13.8亿元,采掘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全部工业总产值的4.8%。矿业及其后续加工业增加值(47.59亿元)对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直接贡献率为6.69%,其直接贡献率较“九五”期间的1.85%上升4.84个百分点。
珍珠岩、膨润土、沸石是信阳市主要开采矿种,为发展矿业经济,专门设立了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县级)。2007年上天梯矿区总开采量118万吨,其中珍珠岩产品基本涵盖了国内75%的市场,同时己占领日本、南韩所有市场。2007年上天梯矿业实现销售产值3亿元,利税9000万元,出口创汇400万元。
水泥用灰岩(大理岩)是信阳市另一种大宗开采矿种,整合重组成两家水泥生产矿山企业,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均为200万吨/年。2007年生产水泥413万吒,主营业务收入7.28亿元。
(五)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矿业活动造成了对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水域和大气等的影响和破坏。本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按照首轮《规划》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大了对矿山地质环境监管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使本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浉河区南湾水库西侧的多家采石场已强行关闭,正在进行自然景观和植被的恢复治理;浉河区柳林矾石(白云岩)采场正在进行整顿关闭;固始县杨山煤矿制定了对开采引发的塌陷、地表矸石堆等治理的方案;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区等露采矿山整顿了对矿石与废石的无序堆放,部分矿坑进行了回填;规范了在河床中采挖建筑用砂;取缔了开挖粘土烧砖等等。
(六)矿业布局
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建立了规模较大的矿山企业,成为我市矿业的骨干企业。上天梯矿区以矿业为依托建立县级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开采、加工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和玻璃用凝灰岩四种矿产,其产量均居全省第一位;天瑞水泥集团在光山县马畈地区建立了水泥用大理岩开发基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浉河区柳林建立了水泥用大理岩开发基地;新县千斤—光山县晏河将逐步形成钼多金属矿产业基地。其它矿产资源就地开采。
三、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轮《信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4年6月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实施。几年来,充分发挥矿产资源规划主导和协调整个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龙头”作用,扎扎实实的开展规划的实施工作,使规划成为我市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成为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规划的实施,促进了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的转变,形成了宏观管理靠规划,资源配置靠市场的良好局面。主要表现在:
(一)矿业经济产值快速增长。全市2007年矿业采掘工业总产值341732万元,工业增加值13.8亿元,采掘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全部工业总产值的4.8%。矿业及其后续加工业增加值(47.59亿元)对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直接贡献率为6.69%,其直接贡献率较“九五”期间的1.85%上升4.84个百分点,实现了规划预期目标。
(二)矿产资源整合成效显著。依据规划,抓好矿业结构整合,调整大、中、小型矿山比例结构,调控矿产资源开采规模。以上天梯非金属矿区整合为重点,将原有55家矿山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整合保留5家,实现规模经营,并严格依据规划实施计划开采,实行总量控制、保护资源优势。大力整顿河砂开采,将沿107、312国道两侧的79个砂场整合为12个河砂超市,有效遏制了河砂开采秩序混乱的局面。同时,对光山县马畈水泥灰岩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对过去13个采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达到了以整合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目的。
(三)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我市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在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注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对在矿产资源规划中设定的禁采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铁路、公路沿线规定范围内开采的矿山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开采活动,关闭了南湾采石场。二是对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三是健全了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加大了矿山企业恢复治理力度。
(四)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按照《规划》部署全面开展,获得重大成果。“十五”至2007年期间,信阳市范围内开展8幅1:5万区域矿产调查项目,新发现钼矿矿产地四处,钼矿、钨矿、金矿、铅矿、锌矿、镍矿找矿靶区12处以及大量找矿信息,大别山北麓已成为重要的钼矿成矿带;在开展的107个勘查项目中,详查项目37个,普查项目69个,预查项目1个。商城县汤家坪钼矿是信阳市 发现的第一个大型金属矿矿床,是大别山北麓找矿的突破,随后又发现光山县千鹅冲特大型钼矿床,此期间勘查使钼矿成为信阳市的优势矿产之一,为信阳市建立大型有色金属矿矿山提供了矿产资源条件。
(五)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在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制订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动态巡查制度》、《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办法》、《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矿产资源执法督察备案制度》、《地矿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地矿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项制度。同时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按照市政府出台的《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水利局联合制订了《信阳市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核发管理实施意见》。以上各项制度的建立,为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提供更加具体的措施保证。
(六)加强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己查处无证采矿49起,关闭矿山24处,整顿了矿业秩序。
四、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1.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总体偏低,投入不足,特别是深部找矿尤显不足。因而造成多种矿产资源后备不足,供需总量失衡。
本市除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化肥用蛇纹岩、玻璃用凝灰岩、建筑用砂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保证程度较高外,其它非金属矿产、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等,资源量不足或贫乏;水泥用灰岩(大理岩)不甚丰富;“信钢”所需的铁矿资源主要依靠泌阳县条山等铁矿和本市小铁矿供给,资源保证程度较低;生活与工业所用煤炭、石油,农业磷肥的磷矿等主要依赖外地流入。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量的不断增长,矿产资源枯竭的速度加快,后备接替资源的不足日益突出。如萤石矿,20世纪为本市优势矿产,目前资源已面临枯竭。
2.我市钼矿资源丰富,已发现多处大、中、小型矿床,是我市优势矿产资源之一,还有较大的找矿潜力。但钼矿至今未得到有效开发,未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效益。
3.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有待优化调整。
4.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属薄弱环节。一是表现在“三率”指标不高。萤石矿的开采回采率不足80%;珍珠岩矿加工回收率60~80%,损失率达到20~40%;铅锌矿的选矿回收率仅65%;矿石中共伴生有用组分综合利用指数低,如磁铁矿中伴生钛一般未回收利用;尾矿与固体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等。二是采富弃贫、优矿低用,不规范的矿山还存在。
5.一矿多开,群采滥挖,无序开采现象仍存在,特别是萤石矿的开采较突出。
6.仍存在一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五、矿产资源形势与需求预测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提出了新要求
1.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保证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十一五”以及至2020年,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矿产资源开发作基础。我市加快城镇化进程给矿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新的要求。城市建设需要提供大量的建材原料,带动建材类非金属矿业的发展。为了提升矿业经济,振兴老区经济发展,改变本市无中型以上金属矿山企业的现状,应适时开发已完成勘查的大型钼矿床。规划近期重点培育壮大本市优势矿产资源为主的开发、加工矿业;要求矿产资源实现长期、稳定、安全、经济地供给。
2.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矿业发展,要求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科学发展,新材料的更新换代,使本市优势的珍珠岩矿面临挑战:用作灰浆和建筑领域的隔热材料,出现片状蛭石、玻璃纤维、硅藻土、石棉和塑料泡沫等有力的竞争对手; 在助滤剂、填料和添加剂、吸附剂、磨料、冷冻工程等方面也都面临新材料的竞争。因而需不断提高膨胀珍珠岩制品性能,拉长产业链条,开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新产品。
3.本市除钼矿以外的其它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和贵金属矿资源较少,没有其他金属矿的中型以上矿床,制约了本市矿业经济的发展。应加强矿产勘查工作,通过成矿预测研究,运用新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在已知矿床(山)外围及深部开展找矿,增加新的矿产地和后备资源。
4.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力度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要加大矿山固体废弃的再利用的研究和闭坑矿山与已到生产后期的国有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的力度,用以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建设适宜的人居环境。
(二)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十一五”至2020年对矿产品的需求总体处于上升态势(表2-2)。
表2-2 主要矿产品需求预测表
矿产名称
单位
2007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备注
产量
预测需求量
预测需求量
预测需求量
珍珠岩
万吨
95
90
100
120
加工业消费
膨润土
万吨
18
30
60
80
加工业消费
沸石
万吨
5
20
40
60
加工业消费
水泥用灰岩(大理岩)
万吨
413
500
500
500
加工业消费
钼矿
矿石万吨
3.2
51
100
800
加工业消费
按照截止2007年底的保有资源储量和预测的需求量,本市钼矿、珍珠岩、膨润土、沸石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较高,可供开采数十年以上,水泥用灰岩(大理岩)资源的保证程度有限,只可供开采28年。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结合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和钼矿等矿产的优势,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的调查和勘查,通过整合调整、合理利用、集约开发,实现我市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强化矿业管理,拓宽服务领域,更好的发挥地质矿产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要统筹兼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方针,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结合信阳市实际的原则。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要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充分考虑市情、矿情;矿业经济发展要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2.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统一的原则。有效保护是为了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本身就是一种保护。要科学制定我市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和规模,科学划定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区,严格矿业权的准入条件,合理设置矿业权,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制定实际可行的矿政管理政策措施。
3.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开发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严格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以及矿产开发可能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运用生物、工程、技术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4.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又要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功能,更好的发挥矿产资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5.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兼顾的原则。利用国际矿产品贸易市场、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有利时机,在加强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充分利用本市资源和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宽途径,制定相关政策,利用外地和国外资源和市场,形成矿产资源互补。同时创造良好的矿业投资环境,吸引外部资金投资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以提升我市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摸清辖区内钼矿资源家底,努力增加钼矿等有色金属矿产与贵金属矿产可利用资源储量;重点将信阳上天梯建成特色矿业经济区和建材类非金属矿精深加工生产基地,适时将本市优势的钼矿资源建成中—大型矿山企业;通过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调整,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实现矿产开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目标
2008~2010年目标:完成辖区内重点成矿区段1∶5万区域矿产调查、完成3项矿产资源调查项目(详见附表9)、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及矿业权核查,新发现矿产地4处、找矿靶区12处。
2011~2015年目标:完成5项矿产资源调查项目(详见附表9)、新发现找矿靶区5~10处。
2016~2020年目标:地质、矿产、地质科学研究有所突破,公益性地质工作、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矿产资源勘查的支持力度得到加强。
2.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2008~2010年目标:提交重要矿产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处;预计新增钼矿资源储量100万吨(其中查明资源储量60万吨),铁矿资源储量500万吨,银矿资源储量200吨,金矿资源储量5吨,水泥用灰岩(大理岩)5000万吨; 矿产资源对本市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2011~2015年目标:主要矿种钼矿、银矿、金矿、铁矿、铀矿等资源储量有一定幅度增长。预计新增钼矿资源储量100万吨,银矿200吨,铀矿1000吨,金矿5吨,铁矿5000万吨。矿产资源勘查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地质勘查市场运行规则进一步完善,商业性地质勘查的主体地位初步形成。
2016~2020年目标:预计新增钼矿资源储量100万吨,基本摸清辖区内钼矿家底; 新增铁矿资源储量5000万吨,铀矿1000吨;矿产资源勘查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
表3-1 矿产资源勘查主要目标
矿种
单位
2008~2010年
2011~2015年
2016~2020年
指标
属性
备注
钼矿
金属量万吨
100
(其中查明60)
100
100
预期性
银矿
金属量吨
200
200
预期性
金矿
金属量吨
5
5
预期性
铁矿
矿石量万吨
500
5000
500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大理岩)
矿石量万吨
5000
预期性
铀矿
金属量吨
1000
1000
预期性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2008~2010年目标:确定的主要矿产矿山最小建设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得到落实,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数量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比例达到70%以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3%,尾矿利用率达到10%,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现在基础上平均提高3%。
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到2010年全市矿山数量维持在256家以下;规划期内年度投放探矿权、采矿权均不超过10个。2010年主要矿产产量目标为:珍珠岩80万吨,膨润土30万吨,沸石20万吨,水泥用灰岩(大理岩)500万吨,钼矿50万吨。
2011~2015年目标:珍珠岩、膨润土、沸石、水泥用灰岩(大理岩)、钼矿等主要矿产品产量基本能满足下游加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 2015年矿山数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少10%以上,使矿山数量维持在230家左右;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数量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比例达到80%以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平均提高3%,尾矿利用率达到15%以上,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有显著提高。2015年主要矿产产量目标:珍珠岩120万吨,膨润土60万吨,沸石40万吨,水泥用灰岩(大理岩)500万吨,钼矿650万吨。
2016~2020年目标:全市矿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以珍珠岩等建材类非金属矿产开发与加工在全省与全国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钼矿开发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
表3-2 主要矿产产量目标表
矿产名称
单位
2010年产量
2015年产量
2020年产量
指标属性
珍珠岩
万吨
80
120
160
预期性
膨润土
万吨
30
60
80
预期性
沸石
万吨
20
40
6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大理岩)
万吨
500
500
500
预期性
钼矿
矿石万吨
51
100
800
预期性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计划地关闭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城市规划区周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露采矿山;全面消除因采矿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问题,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行矿山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
2008~2010年目标: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30%,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初步建立监测矿山地质环境预警体系,实现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2011~2015年目标:完成全市所有矿山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40%、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建立健全监测矿山地质环境预警体系。
2016~2020年目标: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45%、土地复垦率达到40%以上;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全面好转,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法规与监督执行体系,实现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表3-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主要目标表

指     标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治理
约束性
历史遗留矿山
30
40
45
矿区土地复垦率(%)
新建和在建矿山损毁土地
全面复垦
约束性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
30
35
40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一)基础地质与矿产调查
开展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出资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包括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等。
开展“桐柏—大别山地区钼、金银矿、多金属矿调查评价”,主攻矿种为钼矿、金银矿、铅锌矿;主要工作内容: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配合大比例尺地质填图以及物、化探测量等;预期成果(含桐柏地区):新发现矿产地2~10处,提交钼金属资源量10万吨、铅锌矿资源量10万吨、银金属资源量600吨。
开展8项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详见附表9)
(二)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安排,在我市开展煤炭、铁矿、锰矿、钼矿、铜矿、金矿、磷矿、萤石矿八个矿种、26个矿区的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主要进行资源储量核查和建立核查成果数据库。
(三)矿业权核查
开展全市矿业权核查,核准矿业权实际范围,及时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升矿业权管理水平。
二、矿产资源勘查
矿产资源勘查部署要贯彻整装勘查精神,充分考虑成矿单元、控矿地质要素及异常的完整性;遵循矿产资源赋存的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划分勘查单元,划定整装勘查区,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地质勘查的产出效益。
(一)勘查方向
以钼矿、金矿、银矿、铅锌铜多金属矿、铁矿、煤炭、铀矿和水泥用灰岩(大理岩)为重点勘查矿种,努力实现找矿获得新的重大成果。运用新的成矿理论和先进、适宜的技术方法,重点在罗山—商城钼金银多金属成矿带、光山孙铁铺—潢川传流店—商城上石桥覆盖区航磁异常带、天目山钼多金属矿成矿区、固始杨山煤矿区外围与息县张陶—淮滨三空桥煤预测区等部署找矿勘查工作(包括深部矿与隐伏矿找矿勘查)。
(二)勘查规划区划分
在规划期内按照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要求,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划分为重点勘查区和禁止、限制、鼓励三种功能性勘查规划分区。
1.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划分原则: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划定重点勘查区,包括大中型矿山深部和外围等具有较大资源潜力的区域,国家和省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重点矿种的矿区及外围等具有大中型矿产地规模潜力的地区。
重点勘查区划分:共划分4处重点勘查区,总面积4011.95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钼矿、金矿、银矿、铜铅锌多金属矿、铁矿、煤矿、铀矿等(详见附表10)。
2.禁止勘查区
禁止勘查区划分原则: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则直观可视范围;勘查开采活动可以影响到的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范围内;港口、机场、国防设施圈定的地区; 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地区。
禁止勘查区划分:全市9处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地质公园,5处风景名胜区,9处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及4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均规划为禁止勘查区(详见表5-1)。
3.限制勘查区
限制勘查区划分原则: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限制勘查矿种分布区,具有地方特色且资源储量有限的矿种需要储备和保护的区域;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和市场需求,但现阶段开发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区域;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现有技术条件下开发对环境影响的矿产分布区域。
限制勘查区划分:划分1处限制勘查区,为新县杨冲金红石矿区,面积10.44平方千米。
4.鼓励勘查区
鼓励勘查区划分原则:国家、省、市紧缺矿种具有找矿前景的区域,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且有找矿潜力的地区,划分为鼓励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活动的区域。
鼓励勘查区划分:共划分8处鼓励勘查区,总面积2472.15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钼矿、银矿、金矿、铅锌矿、铁矿、煤炭、水泥用灰岩等(详见附表10)。
(三)矿产资源勘查空间布局
优先选择对省域或地区域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资源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的重要矿产资源部署勘查工作。
1.钼矿、金矿、银矿、铜铅锌矿勘查
钼矿、铜铅锌矿勘查主要部署在罗山新县商城钼多金属矿勘查区、信阳天目山钼矿勘查区,2处省规划的重点勘查区内;金银矿部署在省规划的罗山县白石坡银金矿勘查区,为个鼓励勘查区。
2008~2010年,预计获得钼矿资源储量100万吨(其中查明资源储量60万吨),银矿200吨,金矿5吨;2011~2015年,预计获得钼矿100万吨,银矿200吨,金矿5吨,铀矿1000吨。
2.铁矿勘查
铁矿勘查主要部署在省规划的大别山北麓覆盖区航磁异常查证区(光山县孙铁铺—潢川县传流店—商城县上石桥一带)内,为重点勘查区。另外在商城县钟铺部署鼓励勘查区。
2008~2010年,预计获得铁矿石资源储量500万吨;2011~2015年,预计获得铁矿石资源储量5000万吨。
3.水泥用灰岩(大理岩)勘查
水泥用灰岩(大理岩)勘查主要部署在省规划的息县濮公山水泥用灰岩详查区,为鼓励勘查区。
2008~2010年预计获得水泥用灰岩5000万吨。
4.深部找矿
通过深部找矿勘查工作,寻找500~1500米埋深的钼矿、铜铅锌矿、银矿、金矿、铁矿和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
深部找矿重点地区:罗山新县商城钼多金属矿勘查区,罗山县白石坡银金矿勘查区,浉河区双井铁矿勘查区,商固煤田勘查区,息县淮滨煤勘查区,罗山县朱堂钼矿勘查区。
2008~2010年,规划开展2个深部找矿勘查项目,力争获得具有大中型潜力的远景区或矿产地1~2处;2011~2015年,规划4个深部找矿勘查项目,进一步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四)勘查规划区块划分
为有效指导探矿权设置,在规划勘查区以及有一定找矿信息的区域划分勘查规划区块,对区块内探矿权进行初步设置。勘查规划区块划分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和资源整合要求。对于虽然已经设置探矿权,但是面积较小、或者分割地质异常的,需要逐步整合,实现整装勘查的目的。
规划设置勘查规划区块34处,其中钼矿17处,银多金属矿4处,铜铅锌矿3处,铁矿7处,煤炭2处,水泥用灰岩1处。规划勘查区块中新设置规划区块32处,已设置探矿权需要进行整合的勘查规划区块2处。
依据勘查规划区块和探矿权设立现状制定分年度探矿权设置方案,计划每年投放探矿权不超过10个;原则上按照勘查规划区块划分方案出让探矿权,在勘查规划区块之外的矿业权空白区申请设置探矿权的,若不突破探矿权设置年度控制指标,可以纳入年度勘查规划区块出让计划,但是要通过勘查规划区块设置论证;已经设置探矿权、但是存在技术上不合理现象者,要按照勘查规划区块内探矿权设置建议进行整合。新设探矿权最小勘查范围原则上不得低于1个基本勘查区块面积。
(五)勘查分区管理政策
重点勘查区管理政策:重点勘查区要综合考虑地质规律、勘查程度,对地质勘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筹规划探矿权设置,对已经设置的分散探矿权进行整合,确保整装勘查;达不到整装勘查要求的重点勘查区停止新设探矿权;重点勘查区可作为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或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投入的重点区域。
禁止勘查区管理政策:禁止勘查区内禁止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但是可以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以及国家投资的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对于通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在具有生态环境和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勘查区内发现的矿产地或成矿远景区可以纳入矿产资源储备,不再继续投入进行商业性勘查活动。
限制勘查区管理政策:限制勘查区内要根据规划区的具体情况科学设定限制条件;限制勘查区内的探矿权新设或延续、变更时,要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或规划调整;对于限制勘查区内已经设置的探矿权没有达到规划准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
鼓励勘查区管理政策:鼓励勘查煤炭、水泥用灰岩、萤石、磷矿、铜矿、以及有市场需求的新型建材类非金属矿等矿产。鼓励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山区勘查我省紧缺矿种;鼓励勘查区内可以优先设置探矿权,适当增加年度探矿权投放量。
充分发挥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地勘单位、社会企业资金为主体的多渠道投入深部找矿的新机制。
三、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
(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统筹地质找矿工作
建立完善政府与企业相互联动,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有机衔接,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紧密结合,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找矿重大突破。
(二)培育商业性勘查市场主体
对可以由企业投资的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公共财政原则上不再出资,主要运用政策调控、改善市场环境来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地质勘查基金以及省财政专项资金投资的矿产勘查投资项目,原则上以达到普查阶段为主,部分项目可以达到详查阶段。
(三)加强深部找矿,鼓励攻深找盲
充分发挥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地勘单位、社会企业资金为主体的多渠道投入深部找矿的新机制。
(四)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评价
探矿权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要求,全面评价共伴生矿产及其经济价值。
(五)运用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
运用地学新理论,揭示矿产资源赋存规律,采用新方法和新技术、多技术、多手段综合找矿勘查,力求获得最好找矿勘查成果。
四、引导和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政策措施
1.通过网站、有关媒体和发布会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发布规划勘查项目,使业主多渠道得到商业性勘查项目的信息;
2.鼓励矿山企业为扩大矿产资源储量和扩大矿山规模,在矿山外围申报商业性勘查;
3.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广泛宣传国家矿业政策,调理探矿权人与当地的经济关系,依法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总体要求
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要求,为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矿产品供需总量保持平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对本市优势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进行科学调控。总体要求是:
1.适应矿产市场供需平衡,又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2.充分考虑优势矿产保有资源储量,科学处理开采总量、保有储量和开采年限的相, , 关关系;
3.珍惜矿产资源,提升矿产品价值,拉长产业链条,逐步转向终端产品生产,科学论证产量与产品价值的经济关系;
4.矿业发展要与本市经济持续发展相适应,提高矿产资源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矿产资源总量调控
实施总量调控的矿种主要是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的优势矿产和重要矿产:珍珠岩、膨润土、沸石、水泥用灰岩(大理岩)、钼矿。
1.珍珠岩、膨润土、沸石:按照《上天梯“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和《上天梯(2009~2020发展规划)》,为迎合市场需求,制订出产业发展规划,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008~2010年珍珠岩80万吨/年 ,膨润土30万吨/年 ,沸石20万吨/年 ;2011~2015年珍珠岩120万吨/年 ,膨润土60万吨/年 ,沸石40万吨/年 ;2016~2020年珍珠岩160万吨/年 ,膨润土80万吨/年,沸石60万吨/年 。
统筹规划,加强矿山专项整顿和矿业权管理,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2.钼矿:钼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008~2010年,开采钼矿石51万吨/年 ,2011~2015年开采钼矿石100万吨/年 ,2016~2020年开采钼矿石800万吨/年。
按照全省钼矿资源整合要求,引导钼矿企业走集约化发展道路。严格控制新上钼矿开采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我市丰富的钼矿资源得到开发利用。
3.水泥用灰岩(大理岩):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008~2010年生产量500万吨/年 ,2011~2015年生产量500万吨/年 ,2016~2020年生产量500万吨/年。
按照集中开采、优质优用的原则,保护并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形成规模经营、技术先进的开采与水泥生产企业,关闭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小矿山,严格限制优质石灰岩(大理岩)用作建筑石料。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
(一)加快建设重点矿业经济区
为推进我市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协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与下游加工行业,根据矿产资源潜力、开发规模、矿业总体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按照《省规划》,我市规划2个重点发展的矿业经济区。
支持在各矿业经济区内建立主龙头企业和深加工企业,以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矿业经济区内的矿产资源配置向能充分利用资源、技术条件先进省优势矿山企业倾斜;在统筹矿业产业链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矿业经济区和重点开采区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方式和时间、空间顺序等,解决上下游产业配套问题。
1.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业重点发展区域
依托得天独厚的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和玻璃用凝灰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和已建成的生产加工企业,1998年成立了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县级),面积33.5平方千米。规划为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业重点发展区域。
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壮大骨干企业,掊育中小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培育特色产业,扩展园区建设,扩大品牌效应,促进全面发展的思路和集约开采、技术创新、深度开发、市场导向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积极引导、合理布局。以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为主要任务;全面提升上天梯非金属矿精深加工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以建设优秀投资发展环境为中心,把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竞争力强,集生产、研发、物流仓储、结合服务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产业集聚区,成为国内重要的研、产、销一体的非金属矿精深加工生产基地。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力度,保证矿业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开发加工生产的重点矿产品项目:珍珠岩系列产品(珍珠岩矿砂、闭孔珍珠岩、膨胀珍珠岩、助滤剂、磨料、各类填料、钢水保温除氧剂等)、珠光砂产品、墙体保温砂浆、沸石分子筛、活性膨润土粉、助留剂用改性超细膨润土粉、沸石洗涤助剂等。
规划上天梯非金属矿精深加工产业经济区占地面积13平方千米,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分3期建设,近期为2008~2010年,中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2.豫南大别山矿业重点发展区域
该区位于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新县和商城县,是豫南大别山北麓钼银金多金属矿成矿带。规划的豫南大别山北麓钼银金多金属矿的重点勘查区与鼓励勘查区、重点开采区与鼓励开采区均在该区域内。区内有10处大中型银金多金属矿矿产地。已探明的钼矿资源储量40万吨,规划的矿产资源勘查目标,至2020年新增资源储量(金属量):钼矿300万吨,银矿400吨,金矿10吨;规划的钼矿开采量:至2015年650万吨/年,至2020年1000万吨/年;规划期内依托丰富的钼矿资源和银多金属矿资源,与省内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大型矿山企业联合,按照规模开采、集约化经营,建成2~4个大型龙头矿山开采加工企业,将该区建设成大别山地区有色金属矿产开采加工基地。
(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遵循国家产业政策,按照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严格遵循生态功能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同时依据本市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程度、分布特点、已形成的开采格局以及市场需求,将本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为重点开采区和禁止、限制、鼓励三种功能性开采规区分区。
1.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划分原则:在矿产资源比较集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地区,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过程的调控管理,划定重点规划和统筹安排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地区。包括大中型矿产地、重要矿种的重点矿区、重要矿产集中分布的区域;国家规划矿区及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
重点开采区划分:我市规划重点开采区4处,总面积261.01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珍珠岩、膨润土、沸石、钼矿、金矿、银矿、铜铅锌矿。包括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开采区、光山县千鹅冲钼多金属矿开采区、商城县汤家坪钼矿开采区和罗山县母山钼矿开采区。
2.禁止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划分原则: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条件为:需要进行资源储备和保护的矿产地; 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开发利用会造成资源严重破坏或浪费的区域。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条件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址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或省级森林公园,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存在难以防范的矿山安全隐患的地区。
具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条件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一定距离或直观可视范围;矿产资源开采可以影响到重要工业园、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的一定范围内;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
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区域划定为禁止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划分:规划禁止开采区包括各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等(表5-1)。
禁止开挖耕地烧制实心砖瓦。
表5-1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限制勘查与开采区
保护区类型
区域或名称
限制勘查
限制开采
禁止勘查
禁止开采
自然保护区
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扩区、罗山县董寨国家级鸟类自然保护区、新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商城县金刚台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商城鲶鱼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四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信阳黄缘闭壳龟省级自然保护区、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固始淮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外围保护
地带
全区
风景名胜区
鸡公山风景名胜区、南湾湖风景各胜区、灵山风景各胜区、震雷山风景名胜区、新县香山湖国家水利风景区
全区
地质公园
森林公园
商城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南湾国家森林公园、金兰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天目山省级森林公园、安山省级森林公园、息州省级森林公园、信阳震雷山省级森林公园、河南省光山紫水省级森林公园、河南省黄毛尖省级森林公园、连河口省级森林公园
全区
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番国故城遗址、城阳城址
全区及周边区域
水源地大型水利工程
南湾水库、石山口水库、泼河水库、鲶鱼山水库
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3.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区划分原则: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条件为: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分布区域,具有地方特色需要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的分布区域;市场容量有限,应用研究不够,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区域;在较高的技术经济与一定外部条件下才能达到资源合理利用的区域。
具有生态环境功能的限制开采区条件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外围保护地带;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等。
限制开采区划分:目前开采技术经济条件不成熟的新县杨冲金红石矿区和新县红显边金红石矿区规划为限制开采矿区,总面积14.02平方千米。
4.鼓励开采区
鼓励开采区划分原则: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有较好的流向渠道和后续加工产业的紧缺矿种分布区域;有较好的开采技术经济条件,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开发过程中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区域;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且具有矿产资源开发潜力的地区。
鼓励开采区划分:鼓励开采钼矿、银矿、岩金矿、铅锌矿、铜 矿、铁矿等金属矿产; 鼓励开采珍珠岩、膨润土、沸石、水泥用灰岩(大理岩)、蛇纹岩、含钾岩石等非金属矿产; 鼓励开采煤炭等能源矿产。
规划鼓励开采区24处,总面积1025.86平方千米,主要为市场需求量较大矿产的中小型矿区(详见附表12)。
(三)开采规划分区的管理政策
重点开采区管理政策:重点开采区要整装开发,在矿产资源配置上向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对区内已设置的、影响大矿统一开采规划的矿山,要进行矿产资源整合。重点开采区必须不断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利用与综和利用水平,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实行资质与技术水平准入控制,严格限制低水平企业进入重点开采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禁止开采区管理政策:禁止开采区内严禁新设探矿权和采矿权。严厉打击禁止开采区内的违法采矿活动。在划定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和具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勘查、禁止开采区之前,要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论证,以统筹考虑资源与环境效益。
限制开采区管理政策:限制开采区内已经建设的矿山要根据限制条件限期达到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控制采矿权的设置,严格执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开发利用的技术、产量和环境等准入条件要求。限制开采区内延续、变更、新设采矿权应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
鼓励开采区管理政策:鼓励开采区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加快矿业发展,提高市场急需矿产品的生产能力。对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可适当增加采矿权投放量,适当降低最小生产规模。
(四)开采规划区块
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对重点矿区、大中型矿产地,地质勘查程度已经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区域,进行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划分开采规划区块时综合考虑地形、矿区地质条件、资源储量、矿体埋深、采矿技术、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等因素,贯彻大矿大开的指导思想,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装开发,杜绝一矿多开、大矿小开。
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37处,总面积482.90平方千米。其中钼矿3处、金银多金属矿13处、铁矿9处、水泥用灰岩2处、萤石矿4处、其他矿产6处。开采规划区块中探矿权转采矿权23处,新设13处,已设置采矿权需整合1处。
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政策:根据全市矿业权设立现状,计划每年投放矿权不超过10个;原则上按照规划开采区块划分方案设置采矿权,在规划开采区块之外申请设置采矿权的,若不突破采矿权设置年度控制指标,可以纳入年度开采规划区块出让计划,但是要通过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论证;已经设置采矿权、但是存在技术上不合理现象者,要通过资源整合进行结构调整。
四、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根据《省规划》及省、市相关文件,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结合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实际情况,我市整合矿种为:铁矿、钼矿、萤石矿、建筑石料等。整合的地区主要为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密集区、一矿多开、大矿小开、优矿劣开、矿业秩序较为混乱、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等。重点开展整合的县区为: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要求在现有矿业权的基础上减少25%以上,2010年全市矿山数维持在256家以下。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按照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以资源为纽带,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对矿产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度,逐步形成以优势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未参与整合的矿山必须达到最低生产规模,限期淘汰达不到生产标准的矿山,建立探矿权退出机制。列入整合计划的矿山企业在取得相关证照之前,矿山企业不得生产,采矿权不得变更转让。
全面禁止占用耕地生产实心粘土砖瓦,整顿采砂、采石点,水泥用灰岩、石料用灰岩的开采要根据矿产资源品质优矿优用,规模开采。
(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小服务年限
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矿产资源储量或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确定主要矿种的最低开采规模和矿山最低服务年限。新建煤矿山矿井规模不低于45万吨/年,正在生产的小煤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新建钼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年,服务年限必须在10年以上(见表5-2)。
表5-2  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表
矿种
开采规模单位
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最低服务年限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煤炭
万吨/年
120
45
45;15
40
25
15;5
铁矿
矿石万吨/年
100
30
5
30
20
6
钼矿
矿石万吨/年
100
30
10
25
15
10
银矿
矿石万吨/年
30
20
3
25
18
10
萤石
矿石万吨/年
10
8
1.5
25
18
6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年
100
50
30
25
18
10
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相应资源储量规模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显著不协调、或者达不到本规划限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小服务年限的矿山,要通过资源整合,限期整改、联合,走规模化、集约化之路。
(三)矿业技术与产品结构调整
主要矿山企业规模结构、技术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及促进结构优化的调整方向:
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区、光山县马畈水泥用大理岩矿区,浉河区柳林水泥用大理岩矿区开采的矿产资源均为信阳市大型规模的优势矿产,应在当地管理区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形成大中型矿山,集约化经营,做大做强。已建矿山,要进一步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矿山产业集中度,引导矿山形成矿业集团,规划到2015年,进入信阳市工业企业五十强。
调整矿山技术结构,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精深加工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矿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区和光山县马畈水泥用大理岩矿区和浉河区柳林水泥用大理岩矿区采、选、加工综合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为落实信阳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适应矿产品市场需求,本市优势的建材类非金属矿产品要拉长产业链条,实现低档产品向中高档产品、单一产品向配套产品、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高耗能(耗材)产品向低耗能(耗材)产品的转化。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区在生产传统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珍珠岩、膨润土矿其它领域高附加值新产品,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保持珍珠岩产品的领军地位,主导全国珍珠岩矿产品的市场趋势。
其它具备矿产资源整合与整顿的矿山,根据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状况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通过收购、联合重组、参股及其它方式,实现矿业权的兼并、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经营要素重组,促进矿山合理布局、集约经营、规模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四)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
具有省、市国土资源厅认定的评审机构审查批准的勘查地质报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河南省矿产资源规划和本市矿产资源规划;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具有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矿山设计部门提供的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有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复垦、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并有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具有与矿井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才,禁止采用国家已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规定的要求,有合理的“三废”处理和利用方案;具有现实经济利用价值的共、伴生矿产的矿山,必须有矿产综合利用方案,综合利用率指标应达到相应水平,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应有具体有效的处理和保护措施。
(五)矿产资源配置
1.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采矿权竞争有偿取得制度,加快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进程,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矿产资源配置新机制。
2.矿产资源配置要与矿山建设规模相匹配,坚持扶优扶强,向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率高的企业倾斜。
3.按地区就近的原则配置后备资源。为保证矿山生产系统的利用率,其接替资源应尽量就近配置;生产能力过剩且本地接替资源不足的企业可跨地区配置资源。
4.资源配置向开采技术先进、深加工利用程度高、注重环境保护的企业倾斜。
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一)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以循环经济原则为指导,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应用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后开发阶段,实现矿业开发全过程的循环经济。根据我市共伴生矿产资源较多的特点,在同一矿区勘查过程中应力求多目标立体勘查;从提高开采及利用的技术水平入手,充分利用低品位矿产,综合回收利用共伴生有益组份,实现开采减量而利用量并未降低的目标,实现开发阶段循环经济;加强各类矿产矿山固体废弃物的调查与研究,提高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矿山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推动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研究建材类非金属矿产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带动建设低排放或者无排放矿山,组织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1.主要矿种及其共伴生矿种的开发利用和方向
珍珠岩:一是提高“三率”水平,惩罚矿山企业浪费资源的行为;二是进行资源整合,优化开采布局,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彻底扭转大矿小开的局面;三是要调整珍珠岩矿的产业结构,拉长产业链,改进加工工艺水平,生产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并实行“一矿一厂”模式,原矿不出矿山,就地深加工;四是积极开发尾矿综合利用的新途径,使尾矿达到98%以上的综合利用。
膨润土:一是对现在开采的与珍珠岩共生的质量较优的钙基膨润土矿进行保护性开采;二是对开采的膨润土矿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禁止和限制开采杂质较多的劣质膨润土,保持我市膨润土矿的质量声誉;三是积极研发矿区内资源储量丰富的纳质膨润土矿的应用领域,使之得以开发利用。
沸石矿:目前沸石矿主要用于水泥生产掺合料,鼓励矿山企业研发新的用途,拓宽应用领域。
水泥用灰岩(大理岩):本市矿产资源不甚丰富,为此,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合理开采布局,规模开采,集约化经营;二是优质优用,严格限制优质矿石用于制灰和石料;三是矿山企业要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
2.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
(1)科学制定本市主要矿种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指标,按照规划目标逐步实现。
(2)健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法律法规
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提出对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利用,提高资源“三率”和集约利用的要求:
①多种矿产共伴生的矿床,必须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没有进行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地质报告,不予备案。
②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在开发立项时没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或开发利用方案未实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不能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严格控制高耗能、低资源利用率、资源浪费严重和缺乏“三废”治理与尾矿综合利用的矿山建设立项。
③在矿山建设过程中实施严格监督检查,保证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得到准确实施。
④强化“矿产督察员”的执法监督力度。把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作为矿产督察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严格的年度检查,将资源合理利用与综合利用作为年检和核证的重要内容,特别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情况的监督管理。
⑤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申报认定制度,引导和强制企业在采矿、选矿、冶炼等环节上切实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⑥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制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网络,使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3)健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激励机制
①用好国家现有优惠政策,保证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减免所得税、部分产品减免增值税、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回采率挂钩等政策法规的实施。
②完善优惠政策,加大对矿山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支持力度,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对矿产资源综合与保护示范试点项目的支持。
(4)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指标体系,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统计报表制度
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指标体系,包括矿产资源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废石围岩利用率,主要矿种的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指标;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标准体系,综合评价矿山企业综合利用水平,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要求,评价监督矿山企业综合利用工作。
(5)加强尾矿、废石等综合利用的方向
本市主要矿产、主要矿山尾矿与废石等综合利用方向:
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区加工珍珠岩矿砂的尾矿为珍珠岩粉(粉状酸性火山玻璃),已开发用于电视机荧屏的打磨材料和去污粉原料等,还应开发用于不锈钢抛磨材料、细粒轻质保温与建筑材料以及农业方面的应用;
新县大银尖钼矿区选矿的尾矿应积极研发加工生产建筑材料及制品技术,如生产铺路材料、制砖等;
固始县杨山煤矿应推广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技术,如利用煤矸石生产耐火材料、煤矸石发电、生产水泥和肥料以及制砖等;
各主要矿山开采的废石和尾矿均可用于露采坑与地下采空区回填等恢复治理工程。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应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总方针,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和管理监督到位与措施完善的原则。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矿产开发而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禁止在城市规划区、基础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矿产资源,并严格控制地下开采;禁止在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地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等矿产。严格控制河砂(砾)开采,保持开采量与补给量基本平衡。
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全面执行矿产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规范矿山生产操作规程。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提供依据。
矿业权人要按规定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分类管理机制,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方式,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的进程。
二、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分类管理机制,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的进程。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在2010年之前达到30%,2015年之前达到40%,2020年之前达到45%。
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制度,新建(改扩建)矿山项目没有土地复垦方案不予受理采矿权申请。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和监测制度,将矿区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矿山企业年检内容,没有完成土地复垦任务的或没有依法交纳土地复垦费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年检。依法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建立并推进矿区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复垦权属管理,明确复垦费土地使用权。新建、在建矿山开采造成破坏的土地全面得到复垦利用;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废弃地利用程度不断提高。
新建矿山要制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必须满足和达到批准的矿山废弃物回收利用率的要求,安全设施和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必须与采矿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2008~2020年,新建和生产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治理,事后恢复”和“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建立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地质环境达标技术要求。采矿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经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闭坑。
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废弃土地,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土地复垦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鼓励各方力量开展矿区土地复垦,确保土地复垦不欠新账,快还旧账。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在2010年之前达到30%,2015年之前达到35%,2020年之前达到40%。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实行分区保护治理。主要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一)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主要包括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容易引发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造成较大生态破坏,严重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区域。分区确定原则为目前矿山开采已形成环境问题,严重危协到矿区及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未发生严重的灾害或近期内无法马上治理的地区;在铁路、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矿山开发可能危机到这些交通干线的安全或破坏沿线景观的区域;已经审批或探明矿产储量,拟开发的矿山前景区。
全市划分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10处(见附表17)。
(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时,将历史时期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主要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和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的区域);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区域,评定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
全市划分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13处(见附表17)。
(三)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较大破坏,但破坏程度不如重点治理区强烈;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重点治理区弱的区域:
全市划分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14处(见附表17)。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
选择本市具有突出地质环境问题的矿山,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特别是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严重,环境治理(改善)具有重要影响的工程项目,列为本次规划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全市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26处,其中省规划重点治理工程2处(见附表18)。实施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原则,分为近期:2008~2010年,远期2011~2015年,展望到2020年。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贯穿于矿山开发全过程,必须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治理,事后恢复”的原则,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矿产资源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工程、区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新建(改、扩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措施
1.新建矿山必须符合地质环境准入条件。在矿山地质勘查阶段应查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做出现状评价,预测开发过程中和开发后可能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提出防治对策建议,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灾害评估、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2.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行地质环境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矿山应向主管部门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经审查认为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和破坏较大的或遭破坏后难以治理,一律不予批准。
3.必须满足和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要求。满足规定的矿山最小开采规模要求。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和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必须与采矿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中要有“三废”处理措施和达标排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限制并逐步淘汰落后的、破坏浪费资源的开采方法,坚决取缔无安全保障的开采方式。
4.不得在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保护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所圈定的范围等禁采区内新建(改、扩建)矿山;禁止在交通干道两侧的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矿。
5.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相应的考核制度。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必须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责任书,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对于不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或者审查未获得批准的,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核发、换发采矿许可证。
(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措施
1.矿山生产阶段要完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遵守和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责任书承诺。矿山尚未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地质灾害评估,应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评价、评估工作。
2.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从事采掘活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采矿权人应当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规范矿业活动。矿山开采造成地质环境问题或者引发地质灾害,采矿权人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3.加强矿山企业年检制度,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分期治理目标,并定期进行检查。
4.矿山企业应按规定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
5.出台相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优惠政策措施,引导矿山企业增加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投入,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状况。
(三)闭坑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措施
应建立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地质环境达标技术要求。采矿权人应向矿山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查批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经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方可闭坑。

第七章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对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和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
一、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
1.拟设置探矿权的区域,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和资料调研,提出调查意见。
2.探矿权人领取勘查许可证后30天内,将勘查实施方案及其它相关资料送交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备案,并按方案实施勘查。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县、市国土资源主管理部门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3.探矿权人每年按时上报勘查项目年检资料和勘查单位出据的勘查施工费用单据。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以及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均属违法勘查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
4.探矿权人完成勘查项目要按规定进行探明资源储量登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要按规定进行压覆资源储量登记。
5.严禁无证勘查、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擅自转让探矿权、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以及变更勘查单位未向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等违法行为,发现后将实施行政处罚。
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
1.拟设置采矿权区域内的开采状况,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和资料调研,提出调查意见。
2.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后30日内,将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它相关资料送交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备案。
3.开采矿山每年按时上报开采年检资料。
4.矿山要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和开采;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要达到规定的要求;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要进行合理综合回收利用或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采矿权人取得采矿权2年内不进行正规矿山建设或矿山建设达不到开发方案设计规模和安全生产技术要求,除不对其办理新的采矿权,暂停参加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资格外,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6.采矿权人要按规定进行占用资源储量登记;按规定填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报表;每年要对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变动情况进行地质测量,并提交有关报告和图件。
7.采矿权人要按实际采出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依法应当缴纳的费用。
8.严禁无证非法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破坏性开采方法采矿、擅自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发现后将实施行政处罚。
三、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
1.组织专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实地调查。
2.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3.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要建立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配备先进的技术手段与设备,切实有效的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管理人员应严于律己,尽职尽责。从严查处越权、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行为。

第八章 重大工程

规划期间部署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开发起重大突破作用、事关全局、有深远意义、起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项目。
一、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为提高豫南大别山北麓钼金银多金属矿成矿带的地质研究程度,为矿产资源勘查提供靶区,进一步降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风险,我市在规划期间实施省部合作地质找矿的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由省统一部署。
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
选择对国家、省以及我市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矿产资源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的重要矿产资源重点开展深部找矿、隐伏矿找矿勘查。矿种为煤炭、钼矿、铁矿、金矿、银矿、铜铅锌矿、铀矿、地热等。通过整装勘查促进实现重大找矿突破,缓解重要矿产后备资源紧张的局面。预期成果:预计2008~2020年新增钼矿300万吨(钼金属),其中查明资源量60万吨;铁矿1.05亿吨;银矿400吨(金属量);金矿10吨(金属量);铀矿2000吨(金属量)。
时间安排:2008~2020年。
勘查经费主要来自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以及社会地质勘查投资。
三、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与矿业权核查
调查矿种:煤炭、铁矿、锰矿、钼矿、铜矿、金矿、磷矿、萤石矿等八个矿种。
调查内容:在26个矿区进行资源储量核查、矿业权核查和建立核查成果数据库。
时间安排:2008~2010年。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资金。
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矿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选择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区作为综合开采与综合利用试点。矿区的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和玻璃用凝灰岩四种矿产资源共生一起,矿体上、下叠置,为大—特大型建材类综合非金属矿床。各矿产资源均在综合开采利用。加工矿产品有珍珠岩系列产品(精品珍珠砂、球形闭孔珍珠岩、珍珠岩填料、聚合物保温砂、节能建筑保温砂浆、玻化微珠保温砂浆),活性膨润土粉、沸石粉和玻璃用凝灰岩粉等。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珍珠岩粉及加工的其它固体废弃物,已开发用于电视机荧屏的打磨材料和去污粉原料等,还可开发用于不锈钢抛磨材料、细粒轻质保温与建筑材料以及农业方面等。为打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矿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在矿区(管理区)矿业权整合的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矿石产量,实施“一矿一厂”模式,原矿不出矿山,就地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生产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实现矿产资源价值最大化;引进产学研一体化的具有国家高新技术、国家专利、市场占有率的战略项目;矿山开采回采率≥97%,珍珠岩加工回收率≥90%,尾矿与废弃物的再利用率达到98%以上,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建立较为完善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体系和管理体系。
项目资金主要来自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以及地质勘查基金和企业配套资金。
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破坏土地复垦工程
在规划的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部署26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破坏土地复垦工程,总计治理面积65.22平方千米(见附表18)。
时间安排:2011~2020年。
资金来源:采取政府补贴和企业分担的资金投入形式。
六、科技创新工程
开展矿产资源领域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和科技攻关,解决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关键科技问题。
主要开展豫南大别山北麓钼金银多金属矿成矿带成矿动力学、成矿规律与成矿预测研究,覆盖区重要矿产资源及深部隐伏矿综合预测与勘查技术方法体系研究,珍珠岩等优势矿产资源综合与循环利用研究,重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与可持续发展研究等。
时间安排:近期2008~2010年,中远期2011~2020年。
资金全部来自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地质勘查基金。

第九章 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矿产资源规划是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行政行为必须遵守。要保障《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各个环节发挥应有作用,必须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市、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规划、协调和监督实施机构,并按照分工确定各相关部门实施规划的职责范围,制定领导责任制,并将《规划》执行情况的好坏,作为考核本部门领导业绩的重要指标。
矿产资源丰富的县(区)应根据《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本《规划》,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的矿产资源规划。下级矿产资源规划必须以上一级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
本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规划》为手段,以管理为核心,以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为目的,加强对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政策的支持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规划》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通报制度,并进行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协调矿业发展与其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矿产资源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与配合。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并广泛宣传,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要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按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三、加强矿政管理法制建设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河南省《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关于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转让的通知》、河南省《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通知》、《河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所得出让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三厅局转发《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技术性政策和法规的调研与制订,强化对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激励机制,依法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开采回采率挂钩的规定和资源综合利用税费减免政策,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
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法治环境,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矿产资源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体制
按照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和“谁投资谁受益,谁找矿谁受益,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开展公益地质项目,积极争取两权价款勘查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个人和外资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用于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和进行优势与潜在优势的矿产资源开发,形成政府宏观引导下多渠道投入的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与开发的良性循环机制。
五、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矿业权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是我市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有力保障。
制定和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明确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建立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构建矿业权有形市场,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推进矿业权信息公开化,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繁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推动矿业资本市场的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科学设置我市矿业权总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矿业权流转运行机制。大力开展矿业权招标、拍卖试点和推广工作,按法定的程序招标、拍卖矿业权,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在经济上的权益,促使矿业权人珍惜、保护和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六、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促进矿山企业合理负担其资源与环境成本,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应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按照基本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原则,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目标及要求。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制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提出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目标的具体措施。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市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预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进行监管。不能按预期要求治理的矿山,则没收保证金,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整治。
七、依靠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
以市场为导向,以矿山企业为主体,通过产学研联合,地质研究与遥感信息等科研开发机构的改造与重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创建等措施,建立本市系统完整的矿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争取国家支持,扩大同国内发达地区及国外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及其开发与推广应用,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八、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等各种基础数据库,建设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于《规划》的实施。信息系统可与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信息系统、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信息系统、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信息系统、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地 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相衔接,并可实现在不同业务权限范围内进行数据的叠加与调用,适应规划成果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达到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市勘查区与开发区设置、变化、矿产储量增减和资源利用水平、矿山地质环境等动态变化情况,并能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有关内容进行充实更新,实现信息共享,为社会公众服务,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第十章 附则

本《规划》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由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本《规划》由信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划》的修改需按原审批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