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和《信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较多,分布广、危害较大。2016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和险情13次,直接经济损失720万元,转移群众1100余人,未出现地质灾害引发的伤亡事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避险演练4场次,参加人数400余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2400余份;群测群防人员655人,完善了群测群防和专群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
二、总体要求
认真实施《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积极推进各项防治工作的落实;健全完善各县(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建设,实现山地丘陵区全覆盖;继续巩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成平桥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调查成果及时提交,为地质灾害隐患管理提供依据;加快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推进重点县(区)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机构,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三、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我市西部、南部山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新县、光山县、商城县等为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县(区);公路和铁路沿线、大型水利工程周边、重要建设工程地段、大型露天开采矿山的高陡边坡和城镇、乡村、集市、学校和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区为重点预防区。
四、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2017年初排查核实情况,我市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60处,直接威胁人口6287人,财产16032万元。全市2017年度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见附表)。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汛期6月至9月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中之重,要突出做好局地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非汛期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以及持续降雪、冰雪融化时段,要重点防范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降雨偏少,地下水补给量减少,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时,要注意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
六、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指挥机构和防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本地地质灾害防治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和应急机构。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需求。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共享资源,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
(二)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责;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利、交通运输、铁路、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三)提升群测群防能力。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把预防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坚持由“被动救灾”转变为“主动防治”,把危害消除在发生之前。继续完善以乡镇村组、社区居委会干部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监测人员,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和工具。同时,要提高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鼓励群众参与地质灾害日常监测和防治,依靠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在汛前或汛期组织开展简便易行的应急避险演练。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及时掌控灾情险情,强化信息报送。全面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接到急、难、险、重灾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灾情调查评估,划定危险区域,及早及时撤离人员,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五)加大搬迁治理力度。地质灾害隐患的综合治理和搬迁避让是一项民生工程,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做好本地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逐年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威胁。加快组织实施省级财政已安排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防灾减灾效益。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附 件
2017年度信阳市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表
序号 |
位 置 |
灾 害 类 型 |
险情 级别 |
威胁对象 (户数、人数、潜在损失等) |
防治 责任单位 |
1 |
新县城区(浒湾区、红高粱区、罗蚁坳-银河湾-希望小学区和鸡头山-帝泊森区等4个区域) |
崩塌、滑坡群 |
特大型 |
威胁居民1360人、潜在损失11540万元。 |
新县政府 |
2 |
新县泗店乡陆弯村陆弯西畈水库 |
滑坡 |
中型 |
威胁200人,潜在损失2700万元。 |
|
3 |
新县航空路西侧花果山 |
滑坡 |
中型 |
威胁200人,潜在损失200万元。 |
|
4 |
新县复羚未来星小学 |
滑坡 |
中型 |
威胁350人,潜在损失2000万元。 |
|
5 |
商城县观庙镇赵湾小学 |
滑坡 |
中型 |
威胁400人,潜在损失200万元。 |
商城县政府 |
6 |
商城县吴河乡陈洼小学 |
滑坡 |
中型 |
威胁202人,潜在损失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