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信市国用(1996)字第04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该宗地位于信阳市申碑路58号,宗地面积1094.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之规定,为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该土地使用权证予以公告注销。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