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专栏 > 不动产登记公告公示 > 注销公告

关于信市国用(2003)第1189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阳市司法局因保管不善,将信市国用(2003)第1189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该宗地位于信阳市浉河区大庆路口,宗地面积5253.5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办公、住宅,土地使用权人(利害关系人)已于2018年1023日在《信阳报》刊登该土地使用证的遗失作废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之规定,为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该土地使用权证予以公告注销。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