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使用权人张士国保管不善,将证号为信市国用(2002)第20412号的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该宗地坐落于信阳市五星乡红星村十一组,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利害关系人)已于2019年5月13日在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之规定,为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该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注销。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