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质量,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1331号)文件要求,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对不动产登记数据上报质量的要求工作部署,现将全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立标准,健全机制
1.建立健全日常登簿和数据入库质量保障机制,通过组织培训、研讨学习等方式提升人员业务水平能力,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规范登簿行为。
2.建立健全成果完善更新机制,对现有登记簿和数据库中登记内容缺失或填写不规范的,应尽快根据登记资料开展补充完善工作,对确需进行实地补充调查的,可通过联系属地分局的方式完善权籍调查,形成规范资料。
3.完善数据接入工作机制,通过人工检查、电子自动检测校验等多种方式定期检查数据接入报文和登簿日志上传情况,确保入库数据实时自动上传,并在当天业务办理结束后及时上传登簿日志。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各业务、技术等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岗位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保证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数据填写完整、内容准确、上报及时。
2.中心现进一步明确业务部门由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登簿管理,加强登记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每天自查、定期开展本科室登簿工作检查和登记质量抽查,追踪问校对不动产登记簿所需数据,特别是对于权利人、面积、用途、抵押金额等数据信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准确填写,要自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全流程、各环节填写、审核相关信息数据,保障日常登记数据完整、准确。
3.中心信息科负责登记成果和数据导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前的质量把关工作,组织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进行分析,在登记各相关环节设置填写字段约束逻辑,对空项或不规范的登簿行为采取检验提示或限定不能完成登簿等措施,确保登簿内容和入库数据的全面准确、不缺不漏。
三、技术协同、强化保障
中心信息科主动加强与平台技术公司进行沟通,争取技术支持与保障。充分利用技术公司现有质检技术模块,对登簿质量、空项率等事项进行监控、示警,及时辅助完善登记簿的填写、审核、校验等工作,指导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登记簿的数据入库的质量保障。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