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切实推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业务类规章;以中心名义发布或者中心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中心工作动态、不动产登记公告、不动产相关统计数据、投诉信息等。
(四)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主要包括中心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转载重要政策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中心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rzyghj.xinyang.gov.cn/)网站和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查阅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