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申请书;
2、身份证、结婚证;
3、购房合同(存在面积差须提供补充协议);契税票;维修基金。
2、住建部门:维修基金。
3、住建、税务、不动产:不动产申请书、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契税票(仅提供一次即可)。
1、不动产申请书;
2、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3、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维修基金。
2、住建部门:维修基金。
3、税务部门:户口本
4、住建、税务、不动产:不动产申请书、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仅提供一次即可)。
1、不动产申请书;
2、身份证、结婚证;
3、购房合同(存在面积差须提供补充协议)、契税票、维修基金。
4、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表。
2、住建部门:维修基金。
3、不动产部门: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表。
4、住建、税务、不动产:不动产申请书、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契税票。(仅提供一次即可)。
1、不动产申请书;
2、身份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婚姻情况的生效司法文书;
3、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维修基金票。
2、住建部门:维修基金。
3、住建、税务、不动产:不动产申请书、身份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婚姻情况的生效司法文书、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维修基金票。(仅提供一次即可)。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借款合同
4、不动产权证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婚姻情况)
2、原颁发的“豫F”证及原房屋所有权证需出具不动产测量报告。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3、抵押合同
4、借款合同
5、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测量报告
3、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抵押合同
6、借款合同
7、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不动产测量报告
5、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婚姻情况)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