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中心各类事务;负责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中心重要文件起草;负责中心各级各类会务安排;负责中心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中心收文(发文)管理、日常考核管理;负责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及单位日常创建工作任务。
人事财务科负责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接上级主管单位财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和财务支出核对,为领导提供详实的财务数据;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财务支出审核;承担中心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员考勤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单位人员详细信息编制工作;负责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及年报统计上报工作。
党建(信访)科负责党的政策落实、组织党的理论学习;负责党的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执纪、效能监察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信访、12345市长热线反馈问题处理工作,做好信访答复及档案整理工作。
法规科负责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处理司法及行政机关有关协助执行事项、诉讼文件起草及涉法事务;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对涉及不动产权的司法查询、查封、解封等工作;参与行政案件诉讼、行政复议答复等工作;负责内部文件和对外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核。
受理预审科负责大厅帮办带办人员管理、调整及工作内容安排;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窗口受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及对群众资料预审工作;负责规范窗口规范化建设;组织修订窗口业务办事指南,规范完善工作流程;负责梳理本部门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登记事项权责清单和业务办理流程图的拟定、调整、申报工作;负责组织窗口人员日常业务学习培训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工作。
首次登记科负责新建商品房、个人自建房首次登记的审核及登簿;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等审核及登簿的相关工作;负责市本级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自然资源确权工作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的审核、登簿事务性工作。
转移抵押科负责各便民服务网点的人员调配、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期转限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审核及登簿相关工作;负责预购商品房的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房屋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联合抵押等登记类型设立、变更、更正、异议、注销等审核及登簿工作。
信息技术科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网络安全防护、信息安全容灾备份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汇总整理、汇交等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工作。
权籍调查科负责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的查验工作;负责楼盘表的建立与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范围内涉及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的实地查勘、权籍调查工作;负责权籍调查数据和测绘数据更新、入库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测绘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勘查、调查。负责市区内土地测绘、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维护;协助完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工作;参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检查验收工作。
权证管理科负责不动产权证书的缮证、发证工作;负责与财务科室做好不动产登记收费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归档工作;负责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购买、管理及废证的保管、销毁等工作;负责各登记便民服务网点的证书(证明)使用的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大厅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的缮证指导工作。
档案管理科负责市本级各登记大厅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的归集整理等工作;协助业务科室跟踪处理业务卷宗;负责为自然人、企事业单位提供登记结果及相关登记资料的查询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为相关部门提供精准信息查询、查核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抵押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
延伸服务科负责浉河政务服务大厅、平桥政务服务大厅、明港政务服务大厅的业务工作开展及便民服务网点工作指导;负责日常性事务协调工作;负责大厅内人员管理、调配,业务开展情况统计及相关工作的总结、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