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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16日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7号)文件相关精神要求,聚焦市场主体重点关注,保障创新改革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企业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小切口精准发力,进一步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目标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三、工作流程

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流程:

(一)申请

由买卖双方持不动产权证、买卖合同共同申请;

(二)审核

登记机构受理后,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5.1.4审查要点内容审查是否存在不予登记情形;

(三)登簿

不存在不予登记情形的,登记机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四)发证

申请人自助下载电子证明或通过自助打证机自助打印。

四、有关要求

加强培训与宣传,强化基层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不动产登记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对土地二级市场用地转让政策的宣传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