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信阳市浉河区林业和茶产业局的申请,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现将不动产(土地)权属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为信阳市浉河区林业和茶产业局,土地使用面积2749.8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权利类型为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国家机关团体用地。东至浉河区李家寨镇谢桥村,西至浉河区李家寨镇谢桥村、信阳市浉河区林业局,南至浉河区李家寨镇谢桥村,北至浉河区李家寨镇谢桥村、信阳市浉河区林业局。
若对以上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211室依书面材料申请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据以登记。
联系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39号
联系人:调查监测股(211室)
联系电话:0376-6688011
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