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信阳市浉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的申请,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现将不动产(土地)权属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为信阳市浉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土地使用面积37788.47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东至浉河区五里墩街道办事处新马西路社区居委会、信阳市全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浉河区五里墩街道办事处新马西路社区居委会,南至浉河区五里墩街道办事处新马西路社区居委会、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北至信阳峰淇置业有限公司。
若对以上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211室依书面材料申请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据以登记。
联系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39号
联系人:调查监测股(211室)
联系电话:0376-6688011
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