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现将不动产(土地)地籍调查情况公布如下:
权利人信阳市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15771.81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座落为: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新马路四胡同27号,土地用途为:商住。东至:道路、信阳市木材公司家属院,西至:信阳市大洋食品公司、红星社区,北至:道路,南至: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家属院。(附信阳市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图)
若对以上公布的土地使用权等权利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书面材料申请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据以登记。
联系地址:信阳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联系人:王惠
联系电话:13782939799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