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的申请,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现将2宗地不动产(土地)权属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宗地一:权利人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土地使用面积32789.43平方米(49.18亩)。权属性质为国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宗地东至信阳市浉河区李家寨镇谢桥村,西至李家寨镇谢桥村,南至道路,北至李家寨镇谢桥村。
宗地二:权利人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土地面积98697平方米(148.05亩)。权属性质为国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宗地东至107国道,西至信阳市浉河区李家寨镇谢桥村,南至信阳市浉河区李家寨镇谢桥村,北至道路。
若对以上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信阳市浉河自然资源事务中心301室依书面材料申请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据以登记。
联系地址:信阳市浉河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办公室(南湾街道办事处二号桥社区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0376-6388189
信阳市浉河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