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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闵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311审批室)

联系方式:0376-636969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信阳市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闵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联营

信阳市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闵岗社区

2284平方米

工业用地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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