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然资源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持续深化全市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 规范测绘活动,提升测绘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测绘地理 信息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市测绘 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 令第722号)以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2023年、2024 年《关于开展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测绘质量监 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函[2024]246号)等。
二 、组织管理
2024年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由市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牵头组织,市局法规科协助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负责 市本级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测绘质量检查专家库的建立及动态调整,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数据的对接,协助开展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选。
三、检查任务
按照“放管服效”改革精神和“三年全覆盖,三级不重复”的要求,全市统筹随机抽选被检查单位,确保对全市范围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实现3年监督检查覆盖一次。市局将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去除2022年、2023年被省、市级监督检查结果合格的单位和2024被省级监督检查抽取的单位,全部作为检查对象建立检查对象库,选取为2024年市级被检查单位。各县自然资源局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参照省、 市级层面的相关要求,抽选辖区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采取省厅、市局先抽选,各县在省厅、市局抽选结果范围外 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被检查单位名单,避免年度内省、市、县三 级重复检查。市级监督检查任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选取的乙级测 绘资质单位开展“测绘资质、测绘质量、测绘行业安全生产”3项内容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单位检查
对测绘资质单位的主体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测 绘业绩、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一致性、符合性等相关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测绘质量检查
对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机构与岗位职责,合同评审、设计制度、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检查(二级检查)、人员培训、仪器设备、交付管理、质量信息分析与反馈、奖惩制度、质量责任与义务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检查
对测绘资质单位在经过全面自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形成 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的基础上,围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严格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提升野外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并针对测绘资质单位特点,选取部分野外驻地作业现场,实地检查野外作业人 员安全生产设备配备使用情况、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检查人员
成立市级监督检查组,组长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派,联系人由市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工作人员担任。执法检查人员应 取得《行政执法证》,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 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熟悉测绘资质审批管理和测绘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应具备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相关工作检查经验,从信阳市上报的《河南省 2024年测绘质量检查人员》中随机抽取。
六、实施检查
(一)开展随机抽选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完成被检查单位随机抽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步在官网进行公示。
(二)开展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随机抽选的执法检查人员和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情况,按照检查任务分布情况灵活机动组建检查组,采用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职 责进行移交和处置,并将结果纳入测绘地理信息从业单位信用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根据被检查对象的监督检查结果和信用风险等级,开展差异化监督检查,对信用低、风险高的监管对象纳入下年度重点抽查。
七、工作安排
(一)8月14日前,市局法规科完成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的更新完善。完成检查对象随机选取,同时完成执法检查人员和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的抽取,并对抽取结果进行公示。
(二)8月16日前,完成测绘质量检查项目报送工作(各 被检单位填报《信阳市2021——2023年测绘质量项目报送表》, 报送一个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组织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三)8月下旬至9月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
(四)10月份开展“回头看”,复核问题整改情况。
(五)11月20日前,向省厅上报市级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2024年河南省市级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表》。
(六)12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完成录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八 、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随机抽选检查对象,随机抽派检查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做到 公平、公正、公开,提前5个工作日下达书面通知,告知受检单位。抽选工作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各县局以及相关测绘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实地检查需要,及时通知辖区内被检单位并做好迎检 准备,同时协调指导被检单位做好资料、人员、设备及场地等方面的准备和配合工作。请参与此次监督检查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所在单位对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的工作安排、差旅费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市级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检查对象单位要主动配合,按照检查要求及时提供材料,对于不能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故意隐瞒、拒绝和阻碍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的单位,将按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记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系统。对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不符合)的单 位,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仍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规违法现象,将按规定移交市局执法监督局或纪检监察部门。
(四)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条块结合、 查处分离”的原则,检查组对实施检查过程及结果负责,负责检查过程的组织实施、人员管理、标准把控、整改复核以及结果汇交;有关监督检查结果处置按监管职责归口管理。
(五)检查组参检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 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
附件: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