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五星街道办事处、十三里桥乡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批复》(信政土〔2023〕185号)精神,解除2018年12月14日原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分别为:4115022018A00324、4115022018A00374)。
特此公告。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