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字第307993号 |
郭明、齐燕 |
房屋所有权 |
411503008018GB00019F00010024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路48号信阳市郊区邮电局4号楼西单元7层7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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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