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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2024年9月18日)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

(俗称:新购商品房设立登记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测量报告;

3.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婚姻情况)。

注: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可获取电子签章合同(补充协议)及区块链可获取的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工商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 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3.0376-12388(信阳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设立

(俗称:新购商品房按揭登记)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借款合同;

4.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婚姻情况)。

注:凡区块链可获取的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工商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 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3.0376-12388(信阳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


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

(俗称:现房抵押)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借款合同;

4.不动产权属证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婚姻情况)。

注:凡区块链可获取的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工商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 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3.0376-12388(信阳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俗称:在建工程抵押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不动产测量报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能通过OA系统获取的电子证书不再重复提交);

5.抵押合同;

6.借款合同;

7.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注:凡区块链可获取的身份信息和工商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 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3.0376-12388(信阳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俗称:土地抵押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抵押合同;

4.借款合同;

5.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注:凡区块链可获取的身份信息和工商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 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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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注销登记

(俗称:现房解押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证明;

3.抵押权消灭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注:凡区块链可获取的身份信息和工商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 1.0376-63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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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注销

(俗称:按揭贷款解押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证明;

3.债权消灭或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注:凡区块链可获取的身份信息和工商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 1.0376-63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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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房办证

(网签备案、完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申请人:

1、权利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权利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受托人办理,代为办理请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

2、如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另需提供:

(1)监护人身份证明;

(2)监护关系证明(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电子商品房买卖合同无需提供);

三、维修资金票据原件住建网签备案需核验);

四、契税票原件或电子契税票未缴纳契税的无需提供,现场缴纳)。

注: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原件【确需审查婚姻情况的提供】

2.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电子全额购房发票(税务缴纳契税需提供,已缴纳契税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户口本原件或电子件税务核对家庭成员信息和户房屋套数需提供此材料已缴纳税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原件(房屋实测面积与商品房合同签订的建筑面积不同的需提供)。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80/件、非住宅550/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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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俗称:二手房过户办证)

(网签备案、完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申请人:

1、交易双方到场申请办理;交易双方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受托人办理,代为办理请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

2、如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另需提供:

(1)监护人身份证明;

(2)监护关系证明(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材料清单:

一、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二、不动产权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三、维修资金票据原件住建网签备案需核验);

四、转让方取得该房产的税费完税凭证原件(税务部门完税时需提供)

注: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原件【确需审查婚姻情况的提供】;

2. 户口本原件或电子件税务核对家庭成员信息和户房屋套数需提供此材料);

3. 土地出让金票据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通知单原件土地性质为划拨的需提供);

4.水电气户号办理水电气过户需提供)。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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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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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转现房转移登记

(俗称:按揭贷款期间办证)

(网签备案、完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申请人:

权利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权利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受托人办理,代为办理请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

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电子商品房买卖合同无需提供);

三、维修资金票据原件住建网签备案需核验);

四、契税票原件或电子契税票(未缴纳契税的无需提供,现场缴纳)。

注: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原件【确需审查婚姻情况的提供】

2.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电子全额购房发票(税务缴纳契税需提供,已缴纳契税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户口本原件或电子件税务核对家庭成员信息和户房屋套数需提供此材料已缴纳税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原件(房屋实测面积与商品房合同

签订的建筑面积不同的需提供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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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析产

(网签备案、完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申请人:

1、对于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涉及房产分割需双方共同申请;

2、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离婚,司法文书中未提及房产分割的,需双方共同申请。

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二、婚姻证明原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

三、下列材料二选一

已办理过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的提供:

1、不动产权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2、维修资金票据原件(住建需核验);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提供: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电子商品房买卖合同无需提供);

2、维修资金票据原件住建网签备案需核验);

3、契税票原件或电子契税票未缴纳契税的无需提供,现场缴)。

注: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一、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形

1.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电子全额购房发票税务缴纳契税需提供,已缴纳契税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2.户口本原件或电子件税务核对家庭成员信息和户房屋套数需提供此材料已缴纳税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原件房屋实测面积与商品房合同签订的建筑面积不同的需提供);

二、已办理过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的情形

1.土地出让金票据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通知单原件土地性质为划拨的需提供)。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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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存量房买卖

(网签备案、完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申请人:

交易双方到场申请办理;法人代表不能到场的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印鉴章)委托受托人办理。

材料清单:

一、买卖双方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法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子身份证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四、不动产权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五、维修资金票据原件住建网签备案需核验);

六、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现场签订,企业间非住宅存量房交易可使用自行签订的合同);

卖方企业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税务部门完税时需提供)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80/件、非住宅550/

(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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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划拨)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企业专窗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材料);

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3、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注: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及区块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平台可获取的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住宅登记费80/件、非住宅登记费550/件,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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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76-12388(信阳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出让)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企业专窗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材料。);

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付土地确认书、土地出让价款凭证)

3、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4、完税结果材料。

注: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及区块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平台可获取的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住宅登记费80/件、非住宅登记费550/件,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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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买卖)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企业专窗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材料。);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可获取电子证照);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买卖合同);

4、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注: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及区块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平台可获取的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住宅登记费80/件、非住宅登记费550/件,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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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76-12388(信阳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生效法律文书权利转移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企业专窗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材料。);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可获取电子证照);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4、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注: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及区块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平台可获取的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住宅登记费80/件、非住宅登记费550/件,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30376-12388(信阳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企业专窗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材料。);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可获取电子证照);

3、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注: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及区块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平台可获取的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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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企业专窗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材料。);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可获取电子证照);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证实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更的材料、部分土地权利消灭的相应材料;

4、税费缴纳凭证;

5、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注:1、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及区块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平台可获取的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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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用途变更的)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企业专窗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材料。);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可获取电子证照);

3、土地用途变更材料(变更划拨土地用途的批准文件、土地有偿使用合同补充协议);

4、缴纳土地价款的凭证;

5、税费缴纳凭证。

注:1、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及区块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平台可获取的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30376-12388(信阳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企业专窗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材料。);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可获取电子证照);

3、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文件或土地有偿使用合同补充协议;

4、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5、税费缴纳凭证。

注:1、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及区块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平台可获取的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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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环节:受理、办结

承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企业专窗受理窗口

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材料。);

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

3、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土地收购整理中属于规划保留的房屋,批准房屋予以保留的证明等文件、规划条件核实意见);

4、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证书、竣工验收报告、关于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竣工验收鉴定书、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5、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测绘报告);

6、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注:1、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及区块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系统可获取的信息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住宅登记费80/件、非住宅登记费550/件,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咨询电话:0376-6369713

投诉电话:10376-6369789

218790110656(手机短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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