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吴秀云)
吴秀云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该宗地坐落于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七里棚十组,1992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信市国用(92)字第053700号),1994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私字第06514号)。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住宅,土地面积为154.44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侧熊富英,南侧蔡梨,西侧五星办事处七里棚社区,东侧五星办事处七里棚社区。
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联系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39号
联系人:调查监测股(211室)
联系电话:0376-6688011
浉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