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专栏 > 不动产登记公告公示 > 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信阳市汇盛饮品有限公司)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明港镇建设路东侧明港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联式方式:0376--335905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信阳市汇盛饮品有限公司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入股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石桥村

土地使用权面积:1.4092公顷。

工业用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