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奉清,于2024年11月5日发布林权证遗失声明,声明内容为:
“兹有张奉清因保管不善,将豫浉河林证字(2013)第0067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现林权证已经找到,本人声明撤销上述遗失声明,不再申请补发新证。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奉清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