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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徐天意)(24-11-55)

兹有徐贺元、胡秀枝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湖东大道信阳贸易广场东区51102号、2202号、330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44542号,房屋面积为97.06平方米。被继承人徐贺元于201067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胡秀枝、徐燕玲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徐天意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