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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44542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44542

徐贺元

房屋所有权

411502005009GB00002F00170002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湖东大道信阳贸易广场东区51102号、2202号、3302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