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何红、张玉宝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生产路怡然新村8号楼2单元3层30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08141号、第00008142号,房屋面积为75.76平方米。被继承人张玉宝于2024年1月29日去世,共有继承人2人,现张毅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何红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