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研究制定与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衔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依法对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国土资源案件的裁决、复议、诉讼工作,承办有关国土资源案件的来信来访工作。实施辖区耕地特别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辖区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城乡地籍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辖区土地的分等定级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备案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湖东大道与五星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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