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桂琴、曹小保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工区路14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综合楼5层50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11130号、信房浉河区共字第00011131号,房屋面积为69.85平方米。被继承人曹小保于2024年3月11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曹竞文、曹书豪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李桂琴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