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王金喜、刘春梅所有的房屋座落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科教路与平西路交叉口三和商住城2号楼1-2层104号204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119065号,该房屋面积为115.55平方米。被继承人王金喜于2023年1月6日去世、刘春梅于2020年8月24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黄明云、王璇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王琰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