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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贾丽华)(25.01.07)

兹有黄传新、贾丽华所有的房屋座落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邮电路粮局院内1号楼1-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107458号,该房屋面积为184.06平方米。被继承人黄传新于2024年6月22日去世,共有继承人2人,现黄子格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贾丽华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