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投诉内容 | 投诉时间 | 受理来源 | 回复内容 | 回复机构 |
郑女士 | 浉河区郑女士反映,2006年6月21日与信阳市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拆迁补偿协议,补偿了商铺,近期办理不动产证,但因该公司当时未给其该商铺的购房发票,且目前找不到该公司,导致无法办证,希望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06-28 16:03:16 | 市12345 | 开发企业未向业主提供购房发票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缴纳税费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税务部门对接,具体情况由他们解释,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联系业主,告知具体详情。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齐女士 | 羊山新区齐女士反映,2012年交房至今,但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06-27 14:28:16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齐女士购买的房屋,由信阳裕富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22年9月29日,开发企业已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但该房屋被开发企业在建工程抵押,未申请办理抵押注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企业负责人,督促尽快办理抵押注销,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匿名群众 | 浉河区匿名群众反映,2017年购买房屋,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希望尽快办理不动产证,相同问题我中心于2024年5月12日已立件:XYP20240512274281,回复结果:因开发企业正在住建部门申请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目前还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电话联系开发企业,将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醒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材料,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解除业主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群众表示希望给出具体的办证时间,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 | 2024-06-20 16:04:59 | 市12345 | 该项目分为A区、B区、C区三部分。目前,A区楼栋已申请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可正常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B区、C区楼栋因开发企业正在住建部门申请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目前还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电话联系开发企业,将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醒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材料,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解除业主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杨女士 | 羊山新区杨女士反映,2019年购买房屋,2019年5月交房,但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06-26 10:53:51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因开发企业未取得联合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联合验收属于住建职责。开发企业未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付先生 | 平桥区信合龙江春天B3号楼业主付先生反映,2018年11月购买该房屋,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希望赔偿违约金,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21 | 市12345 | 平桥信合龙江春天B3栋项目系信阳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坐落于平桥区光明路与龙江路交叉口。该项目负责人解释因消防手续无法竣工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消防手续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建议此信访件转到相关单位处理。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卢先生 | 卢先生反映,2011年全款三十多万购买房屋,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希望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24 | 市12345 | 该房屋系金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发企业已申请该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但开发企业对该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注销。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企业负责人,督促尽快办理抵押注销。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刘先生 | 羊山新区刘先生反映,其在2020年8月28日购入房屋,购房合同签订买一楼送负一楼储藏室共288.87平方,维修基金、契税均已缴纳,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时,工作人员告知仅能办理一楼141.35平方的面积,储藏室未登记无法办理,至今不能办理不动产证,希望尽快处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20 | 市12345 |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政办【2022】64号)第十七条:“已取得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增加地下建筑容量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或缴纳土地出让金手续”。市不动产中心已向开发企业反馈业主诉求,并督促其缴纳地下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由于开发企业资金困难,暂未缴纳地下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关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事宜,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向市政府报告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关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事宜。待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后,刘先生的诉求方可得到解决。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匿名群众 | 浉河区匿名群众反映,2017年购买茶韵路与茗阳路口绿城百合新城洋房B区9号楼房屋,小区于2018交房,但B区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希望尽快办理不动产证,相同问题我中心于2024年5月12日已立件:XYP20240512274281,回复结果:因开发企业正在住建部门申请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目前还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电话联系开发企业,将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醒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材料,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解除业主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群众表示希望给出具体的办证时间,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 | 2024/6/20 | 市12345 | 南湾湖风景区绿城百合新城小区项目系信阳市万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分为A区、B区、C区三部分。坐落于南湾茶韵路与茗阳路交叉口,因开发企业正在住建部门申请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目前还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电话联系开发企业,将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醒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材料,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解除业主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李先生 | 李先生反映,合同约定房屋产权期限属于70年,近期去办理不动产证时发现产权为40年,对该行为有异议,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20 | 市12345 | 经核查,该楼所占用的土地于201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登记簿记载信息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3月31日。经开发企业申请,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4年6月完成了上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登记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均来自原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时间。登记机构未登记错误,如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有异议,请与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冯先生 | 高新区冯先生反映,其是泰阳城小区房屋,2022年入住至今仍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希望尽快办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20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泰阳辰小区1号楼,人防、 消防手续未验收,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人防、消防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开发企业未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所以业主暂时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陈先生 | 平桥区陈先生反映,其是信合城业主,该小区2019年交房后,始终未能办证,导致房屋无法转卖,群众诉求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督促落实房屋产证的办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7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该项目系信阳三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因开发企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报告,未取得人防、消防验收,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竣工验收、人防、消防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孙先生 | 浉河区孙先生反映,2023年购买房屋,开发商承诺3个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至今未办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8 | 市12345 | 孙先生反映的房屋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未提供任何手续,无任何信息。已电话联系孙先生告知详情,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尹女士 | 羊山新区尹女士反映,购买的建业城小区房屋与开发商有交易纠纷,通过法院起诉该小区房屋被判定给其本人,2024年6月1日前往羊山新区行政大厅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三楼房管中心办公室无故拒绝为其做预告登记,导致至今无法拿到房屋,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8 | 市12345 | 您好!您反映的房屋未做预告登记事宜,经核实属于住建局房屋备案业务范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联系住建局反馈业主诉求,建议进行房屋备案。同时已联系尹女士前往办理。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张先生 | 浉河区工区路张先生反映,2007年购买房屋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8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开发企业已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可以正常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但因开发企业未向业主提供办证手续,导致业主无法办理。建议业主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陈女士 | 羊山新区陈女士反映,2017年9月购房,购房合同显示房屋产权为70年,但2024年6月前往羊山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不动产证时,房屋产权证显示房屋产权为50年,且工作人员告知只能办理50年的产权,还要求签订告知书,要不就取消办理,诉求尽快解决产权问题,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群众强烈要求立件) | 2024/6/18 | 市12345 | 经核查,该楼所占用的土地于201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登记簿记载信息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3月31日。经开发企业申请,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4年6月完成了上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登记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均来自原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时间。登记机构未登记错误,如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有异议,请与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姚先生 | 羊山新区姚先生反映,2018年购房,购房合同显示房屋产权为70年,但2024年6月前往羊山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不动产证时,房屋产权证显示房屋产权为40年,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8 | 市12345 | 经核查,该楼所占用的土地于201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证号为:信市国用(2010)第600171号,登记簿记载信息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3月31日。经开发企业申请,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4年6月完成了上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登记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均来自原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时间。登记机构未登记错误,如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有异议,请与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代女士 | 羊山新区东方今典御府12号楼业主代女士反映,交房时间:2021年,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经调查了解,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因开发企业人防手续还未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人防验收属于住建职责。已回访群众进行告知,并告知正在处理中,有问题可随时再次来电,群众表示无异议。 | 2024/6/18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因开发企业人防手续还未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人防验收属于住建职责。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赵女士 | 浉河区赵女士反映,其是老城街道三里店的拆迁户,2019年拆迁,2022年政府补贴60万元左右房票,2022年其用于购买房屋,2022年10月已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书,希望尽快办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7 | 市12345 | 赵女士反映的房屋,该小区系信阳万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23年8月30日开发企业已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因开发企业未向反映人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导致暂时无法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建议业主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待手续完善后即可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马女士 | 浉河区马女士反映,2016年购买房屋但是至今开发商未给其办理不动产证,希望尽快办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7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开发企业已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可以正常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但因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涉及费用问题,开发企业未提供办证手续,导致业主无法办理。建议业主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何先生 | 羊山新区何先生反映,其是东方花园小区7号楼业主,合同约定的产权期限是70年,近期去办理不动产证时发现产权是40年,诉求核实该不动产证具体产权期限为多少年,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7 | 市12345 | 经核查,该楼所占用的土地于201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证号为:信市国用(2010)第600171号,登记簿记载信息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3月31日。经开发企业申请,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4年6月完成了上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登记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均来自原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时间。登记机构未登记错误,如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有异议,请与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游先生 | 浉河区游先生反映,2009年花费30多万全款购买房屋,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诉求尽快办理不动产证。 | 2024/6/17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信阳市万家灯火小区22号楼项目系信阳万家灯火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发企业因欠缴纳相关费用,不愿配合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提醒开发企业缴纳相关费用,配合业主尽快办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李女士 | 羊山新区李女士反映,其是新十六大街与新十一大街交叉口东方今典御府小区业主,2019年购买房屋,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7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因开发企业人防手续还未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人防验收属于住建职责。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王先生 | 浉河区王先生反映,2014年购买湖东街道办事处房屋,近期,其售卖房屋时房管局让其补缴土地转让税,其表示当时过户房屋时对方并未缴纳转让税,希望尽快售卖房屋,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4 | 市12345 | 王先生购买的湖东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房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屈先生 | 羊山新区屈先生反映,其是龙江路东方花园的7栋业主,2024年6月14,在羊山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显示产权到期时间在2051年截止,但合同签订不动产权2085年到期,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4 | 市12345 | 经核查,东方花园小区中7号楼系信阳鸿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楼所占用的土地于201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登记簿记载信息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3月31日。经开发企业申请,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4年6月完成了上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登记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均来自原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时间。登记机构未登记错误,如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有异议,请与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卢先生 | 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前进办事处戴庙社区卢先生反映,该小区至今仍无法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5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羊山新区新七大道颐丰园小区项目系淮滨县宏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坐落于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共有3幢楼栋,开发企业未提供任何手续,目前,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赖女士 | 羊山新区赖女士反映,2017年购买龙江大道东方花园7号楼房屋,合同上承诺70年产权,2024年6月办理不动产证时发现此小区为40年产权,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2024/6/15 | 市12345 | 经核查,东方花园小区中7号楼系信阳鸿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楼所占用的土地于201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登记簿记载信息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3月31日。经开发企业申请,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4年6月完成了上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登记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均来自原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时间。登记机构未登记错误,如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有异议,请与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王先生 | 羊山新区王先生反映,其是龙江路东方花园小区7号楼业主,近期,前往羊山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不动产权证显示产权到期时间在2051年截止,但合同签订不动产权到期时间为2085年,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4 | 市12345 | 经核查,东方花园小区中7号楼系信阳鸿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楼所占用的土地于201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登记簿记载信息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3月31日。经开发企业申请,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4年6月完成了上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登记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均来自原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时间。登记机构未登记错误,如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有异议,请与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连先生 | 羊山新区龙江路东方花园7号楼连先生反映,2024年6月14日在羊山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显示产权到期时间在2051年截止,但合同签订不动产权2085年到期,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4 | 市12345 | 经核查,东方花园小区中7号楼系信阳鸿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楼所占用的土地于201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登记簿记载信息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3月31日。经开发企业申请,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4年6月完成了上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登记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均来自原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时间。登记机构未登记错误,如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终止日期有异议,请与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陈先生 | 羊山新区群众反映,原东方红大道市委老院拆迁安置到政合花园D区有五十多户,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积极协调推进下,大部分拆迁户已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目前还存在着不能办理不动产证问题,原因是:依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证办(2015)158号文件(关于对东方红大道原市政府家属院综合改造房屋征收补偿的安置方案)第四条规定: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一切税费由政府负责,现咨询一下:该问题是否已得到落实,如还没有明确,大概还会等待多久? | 2024/6/13 | 省网平台 | 经调查了解,政和花园D区15号楼项目系信阳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坐落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大街交叉口。2021年11月18日,开发企业申请了该楼栋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为了配合原市政府家属院的搬迁安置,政和花园D区项目在建设期间按照市政府要求预留了政和花园D区51套房屋作为搬迁安置房。因返迁安置户不愿缴纳相关税费和房屋维修基金,以至于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开发企业解释待政府批复减免相关税费和房屋维修基金文件后,业主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高女士 | 高新区高女士反映,其是新七大道伍号公馆5号楼业主,该小区2021年交房,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有上访意向) | 2024/6/11 | 市12345 | 新七大道伍号公馆小区系信阳众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坐落于信阳高新区工六路以东.开发企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报告,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竣工验收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梅先生 | 本人于2019年1月10日在信阳高新区房屋,按照合同要求全款支付了购房款,并按国家政策要求缴纳了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 信阳华能置业有限公司(该小区开发商)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本人交付了所购房屋,但从交房到现在将近四年时间该公司始终未按要求对本人所购置的商品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人多次与该公司协商、交涉都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不予办理。现向平台投诉信阳换置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买受人提供房地产权属证书,严重侵犯了本人合法权益,要求信阳华能置业有限公司为本人所购置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请领导协助解决为感! | 2024/5/31 | 省网平台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该小区系信阳华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向开发企业反馈信访人反映的信访诉求,企业负责人回复:“正在对该项目申请人防验收,消防验收,待人防、消防验收通过后立即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人防、消防验收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建议此信访件转到有关部门处理。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陈女士 | 浉河区工区路环宇小区业主陈女士反映,2013年购买小区房屋,全小区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希望尽快办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2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信阳市工区路豫南驾校胡同内环宇内衣家属院房屋,未有查询到审批通过的相关手续。目前,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联系当事人,告知具体详情和相关政策,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李女士 | 羊山新区新十八大街城央学府11号楼李女士反映,2021年购房,故2024年4月底联系开发商开具全款发票,至今未出具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诉求尽快给予全款发票,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1 | 市12345 | 李女士反映的至今未开具全款发票的问题目前问题已解决,李女士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孟女士 | 浉河区孟女士反映,其是三里店浉河南岸河南路云海华城小区1号楼业主,2014年已交房开发商一直未办理不动产证,现找不到开发商,希望尽快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1 | 市12345 | 孟女士反映的浉河区云海华城小区1号楼,开发企业或单位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未提供任何手续,无任何信息。已电话联系孟女士告知详情,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郭女士 | 浉河区郭女士反映,2019年其购买的浉河南路建业城小区房屋,2022年6月交房,开发企业至今未竣工备案,导致整个二期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浉河区住建局告知开发商承诺2023年12月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但至今无法办理,但至今未落实,请相关部门再次核实处理。 | 2024/6/11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因开发企业未取得联合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联合验收属于住建职责。开发企业未进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转移登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樊先生 | 平桥区明港镇樊先生反映,近期发现名下多出一套房屋,但对该处房产并不知情,希望尽快消除,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5/29 | 公众号 | 经档案查询,樊先生在平桥区查山乡确实有一套房产,于2021年12月10日申请办理,建议:1、如该房屋为他人实际占有,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他人名下。2、如对该房屋信息登记有异议,可申请注销登记。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联系樊先生,解释相关政策,并告知具体详情。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张先生 | 平桥区张先生反映,2020年7月8日,其花费108万全款购买团结路建业信阳府5号楼房屋,开发商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开具全款发票,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希望尽快开具全款发票,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1 | 市12345 | 张先生反映的平桥区团结路建业信阳府5号楼房屋,系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23年11月9日开发企业已申请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可以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张先生反映的至今未开具全款发票的问题属房地产企业与购房业主之间的纠纷,应由具有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部门处理。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李女士 | 平桥区李女士反映,2022年9月7日其购买了科教路与团结路交叉口恒源翰林苑小区2栋房屋,但至今仍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我中心已于2024年4月28日立件:XYP20240428246908,回复结果:翰林苑小区2号楼项目系信阳宏桥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坐落于平桥区科教路,该小区开发企业未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暂时还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开发企业负责人,反馈群众诉求,该项目负责人回复正在申请办理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报告,暂时不具备办证条件。群众表示要求告知具体办证时间节点,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 | 2024/6/11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翰林苑小区2号楼项目系信阳宏桥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坐落于平桥区科教路,该小区开发企业未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暂时还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开发企业负责人,反馈群众诉求,该项目负责人回复正在申请办理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报告,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联合验收属于住建职责。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丁先生 | 浉河区丁先生反映,2019年花费56万元购买春华路领秀城春华园2栋房屋,2024年1月交房,但至今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证,希望查清为何不能办理房屋不动产证,并尽快办理房屋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0 | 市12345 | 丁先生反映的浉河区领秀城春华园小区2号楼,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未提供任何手续,无任何信息。已电话联系丁先生告知详情,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邓先生 | 羊山新区邓先生反映,其2017年购买的新五大道仁泰名爵公馆小区2号楼房屋,但至今都无法办理房产证,多次咨询未果,诉求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8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原因是开发企业缺少人防手续,未取得房屋联合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联合验收属于住建职责。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刁先生 | 羊山新区刁先生反映,2023年12月通过拍卖公司(名仕得拍卖有限公司)购买新五大道政和花园房屋,大别山资产管理公司(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21楼)承诺购买后一月之内开具全款发票(132万元),至今未开具发票,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8 | 市12345 | 群众反映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属大别山资产管理公司与购房业主之间的纠纷,应由具有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部门处理。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程先生 | 浉河区湖东街道程先生反映,其是湖东大道南湾四季小区60号楼业主,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是2019年5月1日,但至今该楼栋未达到交房条件,燃气要收取二次开户费用,电梯也未安装 ,需要开发商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不动产证也未办理,希望尽快处理交房,办证,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 | 2024/6/7 | 市12345 | 程先生反映的南湾四季小区60号楼,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未提供任何手续,无任何信息。已电话联系程先生告知详情,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郑女士 | 平桥区郑女士来电反映,其是平桥兴和城7号楼业主,2023年3月物业告知第三方机构对小区3号楼、7号楼以及12号楼已经进行合格验收,但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诉求为相关单位出面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请相关单位再次帮助处理。 | 2024/6/6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平桥兴和城小区项目系信阳三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7号楼,12号楼2024年1月18日开发企业已申请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3号楼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电话联系开发企业法人,回复3号楼因第三方测绘未完成,导致业主暂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张先生 | 浉河区张先生反映,其是五星街道北京路与新七大道交叉口红星二组安置房,2013年10月房屋拆迁,2023年10月26日交房,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一人多诉) | 2024/6/6 | 市12345 | 张先生反映的浉河区五星街道北京路与新七大道交叉口红星二组安置房,开发企业或单位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未提供任何手续,无任何信息。已电话联系张先生告知详情,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鲁女士 | 浉河区浉河南路建业城2期26号楼鲁女士反映,2019年其签订购房合同,2022年交房,其希望开发商尽快将房屋联合验收手续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尽快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至今不能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 | 2024/6/6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因开发企业未取得联合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联合验收属于住建职责。开发企业未进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转移登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冯先生 | 浉河区浉河南路建业城二期26号楼业主冯先生反映,2019年自己购买房屋,2022年6月小区交付,但是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4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原因是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屋联合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联合验收属于住建职责。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宋女士 | 羊山新区宋女士反映,其是羊山街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A区1号楼业主代表,1号楼2021年交房,至今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证,但近期得知安置房一期的商铺可办理房屋不动产证,诉求尽快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4 | 市12345 | 您好!羊山街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A区,2022年7月已申请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电话联系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回复:拆迁安置房需缴纳相关税费,待政府批复相关税费文件后,业主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黄先生 | 羊山新区黄先生反映,其是信茶大道和新六大街信阳未来阅锦小区业主,2024年1月1日交房,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希望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4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未来阅璟小区系信阳市塘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原因是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屋联合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联合验收属于住建职责。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王先生 | 浉河区王先生反映,2020年购买建业城二期二批房屋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多人同诉) | 2024/6/3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暂时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原因是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屋联合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联合验收属于住建职责。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夏女士 | 高新区夏女士反映,其是新七大道五号公馆4号楼业主,2024年4月10日已经收房但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1 | 市12345 | 新七大道伍号公馆小区系信阳众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坐落于信阳高新区工六路以东.开发企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报告,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竣工验收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王先生 | 高新区王先生反映,其是泰阳辰二期小区3号楼业主,2019年1月购房,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多人同诉) | 2024/5/31 | 市12345 | 经调查了解,泰阳辰小区2期,人防、 消防手续未验收,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人防、消防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开发企业未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所以业主暂时还不能办理产权证书。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黄女士 | 浉河区黄女士反映,其是建设路元亨大厦业主,2020年购房,但至今仍办理不了不动产证,希望能尽快办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3 | 市12345 | 黄女士反映的浉河区建设路元亨大厦,开发企业或单位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未提供任何手续,无任何信息。已电话联系黄女士告知详情,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何女士 | 羊山新区何女士反映,其是新十一大街和新十六大街交叉口东方今典小区业主,2018年买房,2019年交房,但是开发商至今未给其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6/2 | 市12345 | 您好!东方今典C区11号楼因开发企业人防手续还未办理,导致其他手续无法往下进行,不具备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暂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人防验收属于住建职责。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余先生 | 平桥区余先生反映,2014年购买平桥区双汇欧洲故事42号楼房屋,2024年将房屋贷款已还完,2024年5月31日前往平桥区行政大厅去办理不动产证,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房子户名两人都在场办理,因2018年8月31日与女方离婚,离婚协议书表示房子归其所有,等孩子满18岁过户给孩子,现在联系不到女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协调办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5/31 | 市12345 | 离婚协议书是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的协议。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处分的约定,也仅是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处分的合意,即使真实有效,也不能直接导致物权转移。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934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23号)对该问题也提出了意见:“离婚析产本质上是已经登记的夫妻共有财产,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导致的不动产权利转移。办理离婚登记时,民政部门进行了离婚协议书存档并加盖印章,是满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要求,不能改变离婚协议书是民事合同的本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在离婚登记后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修改,甚至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撤销,婚姻登记工作无法对财产分割的最终结果和效力进行背书。因此,当事人双方不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登记机构难以判断协议的内容是否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而难以保障登记结果真实准确,所以不宜将离婚析产作为单方申请登记的情形。”故此,即使夫妻双方约定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但是在双方未进行不动产物权的转移登记,物权的转让不发生效力。离婚协议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在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仍需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谭先生 | 羊山新区谭先生反映,2019年购买新五大道冠景瑞园1号楼1单元房屋,2021年3月交房,但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诉求尽快办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5/30 | 市12345 | 您好!冠景瑞园系信阳冠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1号楼因开发企业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竣工验收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申请退回。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马先生 | 浉河区马先生反映,2022年其使用房票购买师院东门金科集美郡7号楼房屋,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望相关单位核实处理。(多人同诉) | 2024/5/30 | 市12345 | 马先生反映的金科集美郡7号楼,实际备案名称万怡尚院,该小区系信阳万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23年8月30日开发企业已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因开发企业未向反映人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导致暂时无法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建议业主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待手续完善后即可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电话联系马先生,告知详情,解释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马先生表示理解。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路先生 | 浉河区五星街道路先生反映,其是大庆路大拱桥社区自建房住户,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希望尽快处理,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一人多诉) | 2024/5/14 | 市12345 |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条件核实意见)、房屋已竣工的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证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鉴定书)、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等材料。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樊先生 | 平桥区明港镇樊先生反映,近期发现名下多出一套房屋,地址为查山乡刘岗村,但对该处房产并不知情,希望尽快消除,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2024/5/29 | 公众号 | 经档案查询,樊先生在平桥区查山乡刘岗村确实有一套房产,于2021年12月10日申请办理。建议:1、如该房屋为他人实际占有,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他人名下。2、如对该房屋信息登记有异议,可申请注销登记。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联系樊先生,解释相关政策,并告知具体详情。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虞先生 | 浉河区群众反映:请问父亲将名下房子过户给儿子这种亲属关系买卖过户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 | 2024/5/22 | 省网平台 | 您好! 直系亲属之间过户房屋有三种方式:赠予、继承、买卖。房屋过户手续有几种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过户房屋方式不同,需缴税费种类不同标准不同。如办理买卖业务,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虞先生可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办理,也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在辖区内的便民服务网点办理。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6369763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