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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结果公开(2024年7月)

投诉人

投诉内容

投诉时间

受理来源

回复结果

回复机构

居女士

平桥区居女士反映,2019年购买信阳府1期6号楼房屋,2023年8月交房,开发商当时承诺交房即办证,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希望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31

公众号

平桥区团结路建业信阳府6号楼,实名为建业未来城小区,由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楼栋房屋未竣工验收,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女士

平桥区王女士反映,其是平安大道尚学苑2号楼业主,2016年购买此房屋,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诉求尽快办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31

市12345

经调查了解,尚学苑小区2号楼房屋竣工验收刚通过,开发企业正准备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待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女士

浉河区浉河南路建业城二期27号楼王女士反映,其于2019年购房,2022年交房,但至今未能办理不动产证,诉求为相关单位出面帮助尽快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帮助处理。

2024/7/27

市12345

信阳建业城二期小区项目,系河南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调查了解,因该楼栋暂未竣工验收,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竣工验收属于住建部门职责。建议由住建部门督促开发企业申请该楼栋房屋竣工验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汪先生

高新区新七大道东方今典东方府一期5号楼业主汪先生反映,2020年购房,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诉求尽快办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28

市12345

新七大道东方今典东方府一期5号楼,系信阳市七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调查了解,因该楼栋房屋未竣工验收,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房屋竣工联合验收属于住建部门职责,建议由住建部门督促开发企业申请该楼栋房屋竣工验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蔡女士

平桥区蔡女士反映,2023年8月用房票换得万象城桂园9号楼房屋,已取得购房发票及缴纳本体维修资金,开发商承诺2023年底会出房产证,但至今未办理,希望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16

公众号

平桥区万象城(桂园)小区系信阳九安昌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6号)精神,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登记原则,申请人自愿申请登记。业主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类型是转移登记,其需在开发企业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基础上,业主才能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目前,该小区9号楼人防验收未通过,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居女士

平桥区居女士反映,2019年购买信阳府1期6号楼房屋,2023年8月交房,开发商当时承诺交房即办证,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希望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18

公众号

平桥区团结路建业信阳府6号楼,实名为建业未来城小区,由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楼栋房屋未竣工验收,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女士

羊山新区王女士反映,其是金牛国际社区2期业主,目前房款已还清,2023年8月前往羊山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证,了解到住建部门正在积极督促开发商加快各类手续办理,为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好服务保障。群众再次来电反映,问题未解决,至今无任何处理进展和反馈,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

2024/7/24

市12345

经调查了解,因金牛国际社区2期项目未竣工验收,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居女士

平桥区居女士反映,2019年购买信阳府1期6号楼房屋,2023年8月交房,开发商当时承诺交房即办证,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希望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18

公众号

平桥区团结路建业信阳府6号楼房屋,实名为建业未来城小区,由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因该楼栋房屋未竣工验收,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先生

平桥区胡店村沈庄村王先生反映,其为驻马店的房子办理房产证,需要信阳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其信阳的房屋信息查询表上备注“是宅基地”并加盖公章,2024年7月19日,前往新七大道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该业务,工作人员告知窗口没有公章,且未告知解决办法,希望尽快为其加盖公章,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19

市12345

经调查了解,当事人在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咨询房屋宅基地的问题。因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窗口不属于不动产窗口的工作人员(不动产窗口在大厅三楼),无法向其解答房屋登记相关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此信访件后,于2024年7月23日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解决其业务所需,王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蔡女士

平桥区蔡女士反映,2023年8月用房票换得万象城桂园9号楼房屋,已取得购房发票及缴纳本体维修资金,开发商承诺2023年底会出房产证,但至今未办理,希望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16

公众号

平桥区万象城(桂园)小区系信阳九安昌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楼栋房屋人防验收未通过,未有竣工验收报告,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赵先生

浉河区群众反映:反映人赵先生,其反映信阳市房地产开发商龙都广场的问题。反映人于2024年7月16日再次来电反映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限制办理商铺售卖问题。7月12日部门答复:由于该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已无力承担2318套商业用房127.49万元登记费(财政收入),无法实现申请登记时的承诺。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业务办理前的提醒,是为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目前,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积极与市问题楼盘专班、市中院、地方辖区政府、市财政局对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此事。对此不认可,其称已出售1099套和未出售1219套的商业用房都属于公司的资产,按照价格评估市值2-3亿元,其公司拖欠不动产登记中心127万元的首次登记费用,现在企业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剩余未出售的1219套商业用房来抵扣外债,但是现在未出售的1219套商业用房被不动产登记中心冻结,冻结原因是:该公司拖欠不动产登记中心的127万元的首次登记费用,其认为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超额冻结其企业资产,而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冻结其企业拖欠金额的2-3倍,诉求:要求解封超额冻结的商铺。

2024/7/16

省网平台

信阳星利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利园公司)开发建设的龙都购物广场小区1号、2号、3号楼系问题楼盘项目。2022年9月29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市中心城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指挥部印发的《关于不动产办证类浉河区信阳星利园实业有限公司“龙都购物广场”问题楼盘交办清单》等相关资料,为该问题楼盘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2022年10月8日,星利园公司对2318套商业用房的127.49万元不动产登记费(财政收入)承诺“如需交纳登记费,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补交”,后经中心多次催缴,该公司至今仍未缴纳。
      经辖区政府确认,该公司商业用房已出售1099套,未出售1219套。按照问题楼盘“证缴分离”政策,涉及已出售的1099套商业用房的登记费可纳入“证缴分离”范围,购房人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未售出、仍在星利园公司名下的部分,因未完成缴费,首次登记的业务流程无法完成。由于该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已无力承担2318套商业用房127.49万元登记费(财政收入),无法实现申请登记时的承诺。我中心设置业务办理前的提醒,是为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目前,我中心正积极与市问题楼盘专班、市中院、地方辖区政府、市财政局对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此事。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女士

羊山新区王女士反映,其是信茶大道碧桂园2期15号楼的业主,2021年购房,但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要求尽快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14

市12345

经调查了解,羊山新区信茶大道碧桂园二期15号楼,因未取得人防验收报告,导致其它相关手续无法往下进行,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人防验收不属于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范畴。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杨先生

羊山新区杨先生求助,其亲戚陈女士是行政审批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2024年7月8日早上8点左右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目前在信阳市中心医院老院区做开颅手术,急需救治但无钱垫付,且至今单位无人前往处理,请相关单位帮助处理。

2024/7/8

市12345

经了解,陈女士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购岗人员,隶属于特发服务公司,该同志情况已向政务大数据中心汇报,大数据中心已安排特发公司进行协调。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黄先生

羊山新区新六大街田园牧歌小区黄先生反映,2016年购买田园牧歌小区1号楼房屋,至今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证,希望尽快办理房屋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9

市12345

经调查了解,羊山新区新六大街田园牧歌小区项目系信阳建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坐落于羊山新区新六大街,此小区属于问题楼盘,已交由辖区居委会管理。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卢先生

羊山新区卢先生反映,2017年购买新七大道恒大翡翠龙庭10号楼,2019年收房,2024年6月初去新七大道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不动产证,工作人员以其之前有离婚的记录为由不予办理,希望尽快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9

市12345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7月9日16:09与卢先生沟通联络对新七大道恒大翡翠龙庭10号楼的权利人谢女士(卢先生妻子)2017年10月25日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婚姻有关情况,采用欺骗手段申请骗取登记的事实再次予以确认,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登记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经核实登记信息,针对反映人希望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尽快办证的诉求,已告知其办理途径和办法,需到中心大厅重新提交夫妻一方谢金枝对该房屋单独所有的办证申请。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杨先生

羊山新区杨先生求助,其亲戚陈女士是行政审批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2024年7月8日早上8点左右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目前在信阳市中心医院老院区做开颅手术,急需救治但无钱垫付,且至今单位无人前往处理,请相关单位帮助处理。

2024/7/8

市12345

经了解,陈女士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购岗人员,隶属于特发服务公司,该同志情况已向政务大数据中心汇报,大数据中心已安排特发公司进行协调。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赵女士

浉河区赵女士反映,2019年购买琵琶山建业城二期25号楼房屋,2020年交房,但是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8

市12345

经调查了解,因建业城二期项目未竣工验收,造成无法进入办证程序,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联合验收属于住建部门职责。建议由住建部门督促开发企业申请竣工验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女士

浉河区王女士反映,其是金科集美郡小区7号楼业主,房屋是由房票加现金的形式购买,但自家房屋至今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且同小区其他业主已办证成功,诉求尽快办理房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6

市12345

王女士反映的金科集美郡7号楼,实际备案名称万怡尚院,该小区系信阳万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23年8月30日开发企业已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因开发企业未向反映人提供购房合同,造成无法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建议业主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待手续完善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陈女士

浉河区陈女士反映,万家灯火22号楼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诉求尽快办理不动产证,相同问题已于2024年6月17日立件:XYP20240617350803,回复结果:经调查了解,信阳市万家灯火小区22号楼项目系信阳万家灯火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发企业因欠缴纳相关费用,不愿配合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提醒开发企业缴纳相关费用,配合业主尽快办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群众再次来电表示,之前承诺5月底办证,但至今仍无法办理,希望尽快督促落实办证事宜,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

2024/7/6

市12345

经调查了解,信阳市万家灯火小区22号楼项目系信阳万家灯火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发企业因欠缴纳相关费用,不愿配合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提醒开发企业缴纳相关费用,配合业主尽快办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赵先生

浉河区群众反映:反映人赵先生,其反映信阳市房地产开发商龙都广场的问题。其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开发商:信阳星利园实业有限公司,此广场在房管局中登记有两千多个商铺,现在其公司欠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127万的首次登记费。其公司在该商场总共有五万平方的商铺,一万平方卖出,两万平方抵押给银行,剩下两万平方的商铺属于未售状态,但是此两万平方的未售商铺被信阳市不动产中心在不动产系统中限制办理售卖手续,无法办理手续卖出,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导致其公司破产重组的以铺抵债无法进行。其认为不动产中心限制的售卖面积过大,因为127万元肯定买不下两万平方,最多大概买下90平方左右的商铺,反映人认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应该限制其剩下两万平方的全部面积的售卖,其向不动产中心沟通过多次,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诉求:希望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要全部限制登记其公司剩下的两万平方商铺,剩下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2024/7/5

省网平台

信阳星利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利园公司)开发建设的龙都购物广场小区1号、2号、3号楼系问题楼盘项目。2022年9月29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市中心城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指挥部印发的《关于不动产办证类浉河区信阳星利园实业有限公司“龙都购物广场”问题楼盘交办清单》等相关资料,为该问题楼盘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2022年10月8日,星利园公司对2318套商业用房的127.49万元不动产登记费(财政收入)承诺“如需交纳登记费,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补交”,后经中心多次催缴,该公司至今仍未缴纳。
  经辖区政府确认,该公司商业用房已出售1099套,未出售1219套。按照问题楼盘“证缴分离”政策,涉及已出售的1099套商业用房的登记费可纳入“证缴分离”范围,购房人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未售出、仍在星利园公司名下的部分,因未完成缴费,首次登记的业务流程无法完成。由于该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已无力承担2318套商业用房127.49万元登记费(财政收入),无法实现申请登记时的承诺。我中心设置业务办理前的提醒,是为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女士

浉河区刘女士反映,2006年集资建设信阳市财政干部学校家属楼,其是1号楼的业主,但至今1号楼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希望尽快落实办证问题,请相关单位再次帮助处理。

2024/7/4

市12345

经调查了解,信阳市财政干部学校家属楼,未有查询到审批通过的相关手续。目前,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联系当事人,告知具体详情和相关政策,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吴女士

羊山新区吴女士反映,其是新三路兴和家园4号楼业主,2019年5月交房,但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诉求尽快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3

市12345

兴和家园4号楼项目系信阳纲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开发企业因未取得该楼栋房屋联合验收报告,造成无法申请登记,以至于业主无法申请办证。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徐先生

平桥区团结路建业信阳府2号楼徐先生反映,其于2023年入住小区,开发商(信阳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给其开具87万带税点发票,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诉求尽快开具发票,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3

市12345

平桥区团结路建业信阳府2号楼,实名为建业未来城小区,由信阳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23年11月9日开发企业已申请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徐先生反映至今未开具87万带税点发票属于开发企业与购房业主之间的纠纷,建议协商解决。涉及到税点发票由税务部门解释。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群众

浉河区匿名群众反映,2017年购买茶韵路与茗阳路口绿城百合新城洋房B区9号楼房屋,小区于2018交房,但B区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希望尽快办理不动产证,相同问题我中心于2024年5月12日已立件:XYP20240512274281,回复结果:因开发企业正在住建部门申请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目前还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电话联系开发企业,将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醒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材料,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解除业主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群众表示希望给出具体的办证时间,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

2024/6/20

市12345

南湾湖风景区绿城百合新城小区项目系信阳市万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分为A区、B区、C区三部分。坐落于南湾茶韵路与茗阳路交叉口。目前,A区楼栋已申请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主可正常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B区、C区楼栋因开发企业正在住建部门申请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目前还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电话联系开发企业,将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醒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材料,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解除业主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陈先生

平桥区陈先生反映,2016年入住农林路大别山商场安置小区16号楼,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诉求尽快办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3

市12345

经调查了解,农林路大别山商场属于安置小区,未有查询到审批通过的相关手续。目前,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联系当事人,告知具体详情和相关政策,建议所在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赵先生

浉河区赵先生反映,其是龙都广场信阳星利园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目前其公司正在走破产重整程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执行重整方案裁定书,其欠不动产中心登记费1274000余元,2023年10月不动产登记中心超标竟冻结其公司名下未出售的价值300万元商铺,冻结金额不对等明显超额,要求重新核查与其回复并尽快解冻,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2024/7/2

市12345

信阳星利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利园公司)开发建设的龙都购物广场小区1号、2号、3号楼系问题楼盘项目。2022年9月29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市中心城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指挥部印发的《关于不动产办证类浉河区信阳星利园实业有限公司“龙都购物广场”问题楼盘交办清单》等相关资料,为该问题楼盘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2022年10月8日,星利园公司对2318套商业用房的127.49万元不动产登记费(财政收入)承诺“如需交纳登记费,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补交”,后经中心多次催缴,该公司至今仍未缴纳。
      经辖区政府确认,该公司商业用房已出售1099套,未出售1219套。按照问题楼盘“证缴分离”政策,涉及已出售的1099套商业用房的登记费可纳入“证缴分离”范围,购房人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未售出、仍在星利园公司名下的部分,因未完成缴费,首次登记的业务流程无法完成。由于该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已无力承担2318套商业用房127.49万元登记费(财政收入),无法实现申请登记时的承诺。我中心设置业务办理前的提醒,是为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影响资产管理人对资产的分配、处置。
     目前,我中心正积极与市问题楼盘专班、市中院、地方辖区政府、市财政局对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此事。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郭先生

羊山新区郭先生反映,2022年购买新三路碧桂园黄金时代7号楼,2024年7月1日前往行政审批大厅三楼办理不动产证,工作人员告知因7号楼栋开发商未落宗(信阳市碧顺置业有限公司),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业务,希望尽快落宗,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7/1

市12345

您好!您反映的黄金时代7号楼,实际备案名称为信阳羊山新区碧桂园,信阳市碧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因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屋联合验收报告,造成无法申请登记。目前,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路先生

浉河区五星街道路先生反映,其是大庆路大拱桥社区自建房住户,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我中心已于2024年5月14日立件:XYP20240514279756,回复结果: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条件核实意见)、房屋已竣工的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证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鉴定书)、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等材料。群众处理结果不满意,表示房屋建设于1999年,手中有规划建筑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多次联系工作人员一直未告知其他处理方法,希望工作人员帮助尽快完善手续办理不动产证,请相关单位再次核实处理。

2024/6/25

市12345

您好!您反映的大庆路大拱桥自建房,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条件核实意见)、房屋已竣工的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证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鉴定书)、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等材料。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郑女士

浉河区郑女士反映,2006年6月21日与信阳市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拆迁补偿协议,补偿了民权街道民权路商铺,近期与办理不动产证,但因该公司当时未给其该商铺的购房发票,且目前找不到该公司,导致无法办证,希望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2024/6/28

市12345

开发企业未向业主提供购房发票属于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问题,开发企业未提供办证手续,导致业主无法办理。建议业主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或通过辖区办事处了解情况。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