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311审批室)
联系方式:0376-636969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登记类型 | 不动产权利性质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信阳市太平仙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入股 | 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七桥居委会 | 3534.36平方米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