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杨俊福、段海贵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运输新村12号楼8单元1层116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89009号,房屋面积为61.82平方米。被继承人杨俊福、段海贵分别于2016年06月18日、1990年05月09日去世,共有继承人5人,现段惠芳、段惠霞、段文龙、段文祥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段惠东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