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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曾庆妍)(25-04-97)

兹有曾献银、郭祥云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民权办事处生产路民权集贸城1号楼1层101号、2层20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私字第24812号,房屋面积为43.3平方米。被继承人郭祥云于2022年7月31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曾献银、曾涛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曾庆妍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