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胡忠英、杨立学所有的房屋座落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团结路21号磷肥厂北山家属院12号楼1单元4层40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105292号,该房屋面积为59.15平方米。被继承人杨立学于2009年5月24日去世,共有继承人2人,现杨森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胡忠英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