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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陈龙)(25-05-05)

兹有张艳红、陈松涛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信阳市鑫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1号楼4单元1层106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羊山新区字第00068347号、第00068348号,房屋面积为142.17平方米。被继承人陈松涛于2024年08月30日去世,共有继承人4人,现张艳红、梁荣、陈金玉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陈龙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