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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饶顺宇、饶卿)(25-05-07)

兹有李友明所有的房屋坐落在:信阳市浉河区茶韵路8号茗阳天下二期219号楼1单元1层10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011号,房屋面积为94.22平方米。被继承人李友明于2025年03月12日去世,共有继承人4人,现饶本安、李秀枝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饶顺宇、饶卿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