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郭保前、杨宣荣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申城大道119号信阳市第十三小学家属院园丁楼(1号楼)4层40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411502004012GB00019F00010026,房屋面积为91.66平方米。被继承人杨宣荣于1995年3月26日去世,共有继承人3人,现郭保前、郭强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郭霞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