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郭士杰、商守新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23号信阳市医药管理局住宅楼3单元1层106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2335号,房屋面积为61.98平方米。被继承人郭士杰、商守新分别于2007年01月27日、2025年05月14日去世,共有继承人7人,现郭小兰、郭正义、郭亚伟、郭巧梅、郭慧、郭群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郭军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