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吕虹、杨新勇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航空东路中段中国一拖(信阳)柴油机有限公司2号楼4单元5层508号,不动产单元号:411502004023GB00017F00020070,房屋面积为113.44平方米。被继承人杨新勇于2017年10月11日去世,共有继承人4人,现吕虹、杨心成、杨心敏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杨松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