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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房预浉河区字第00006495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信房预浉河区字第0000649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抵押权

411502005013GB00004F00320158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弘昌运动城"碧水.帝影"小区32号楼2单元7层705号

遗失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