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姜保珠、姚干清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新马路东北侧、京广铁路南侧信阳铁西花苑铁路住宅小区8号楼3单元5层502号,不动产权证书为:豫(2024)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52252号,房屋面积为93.09平方米。被继承人姚干清于2025年5月6日去世,共有继承人2人,现姚宗文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姜保珠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