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信阳大别山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豫2023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265号(原权利人名称:信阳大别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信阳大别山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原名称:信阳大别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