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凡中华、郭元利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河南路三胡同信阳教育学院住宅楼3层30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2577号,房屋面积为106.07平方米。被继承人郭元利于2005年12月31日去世,共有继承人5人,现郭祥辉、郭新生、郭志强、郭祥芳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凡中华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