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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丁香、张明志)

兹有丁香、张明志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信阳市不动产权第00299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香、张明志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