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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雷杰)(25-08-22)

兹有雷广田、南玉华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新华西路117号信阳市第一干休所综合楼4层40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50683号,房屋面积为129.07平方米。被继承人雷广田、南玉华分别于2014年9月13日、2022年12月20日去世,共有继承人5人,现雷琴、雷萍、HONGLEI、雷燕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雷杰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