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朱志强、郭艳因保管不善,将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124078号、信房平桥区共字第01120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志强、郭艳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