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专栏 > 不动产登记公告公示 > 继承公告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周燕)(25-08-26)

兹有周纯进、和淑琴所有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白坡路16号棉麻公司住宅楼2单元3层305号,房屋所有权证: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4522号,房屋面积为87.36平方米。被继承人和淑琴于2025年08月01日去世,共有继承人2人,现周纯进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上述房屋由周燕继承。

现公告征询异议,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5日